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桂环审(2018)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西翔吉 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电解铝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电解铝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硏究,现 批复如下 项目属于改扩建。厂址位于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 东面约2公里处,所在区域为县城总体规划中的新州工业集中区 项目占地面积126874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7.5万吨电解铝 (4.5万吨铝锭,3万吨铝水)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桂环审〔2018〕23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西翔吉 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 7.5 万吨电解铝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 7.5 万吨电解铝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改扩建。厂址位于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 东面约 2 公里处,所在区域为县城总体规划中的新州工业集中区。 项目占地面积 126874 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 7.5 万吨电解铝 (4.5 万吨铝锭,3 万吨铝水)
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电解车间(116台240kA电解槽,4台 电解多功能机组)、铸造车间(2台25吨铝混合炉,2组120公斤 铝锭连续铸造机组)、动力车间(4台整流机组,4台整流柜)、阳 极组装车间(2台2吨中频感应炉)、氧化铝贮运车间(1套氧化 铝贮存和输送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循环水系统、空压站、机 修车间等,公用工程包括办公楼、实验室、给排水系统等,环保 工程包括电解烟气净化系统、通风除尘系统、危废暂存库等。 项目总投资为98543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4111万元,占项 目总投资的4.17%。 项目属未批先建,2016年5月,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隆环罚字(2016)3号)对企业环境违 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6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 项目备案(隆发改(2016)521号) 2017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百色 市请求确认事项有关意见的函》(桂发改工业(2017)3020号)认 定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电解铝项目为已建成 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3)41号)之前建成的项目,其电解铝产能指标在国家批 复的百色生夵铝产业示范基地电解铝产能总量规模中解决。《广 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督促指导部分电解铝项目加 快整改工作的通知》(桂发改工业(2017)1365号)将该项目列为 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项目
— 2 — 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电解车间(116 台 240kA 电解槽,4 台 电解多功能机组)、铸造车间(2 台 25 吨铝混合炉,2 组 120 公斤 铝锭连续铸造机组)、动力车间(4 台整流机组,4 台整流柜)、阳 极组装车间(2 台 2 吨中频感应炉)、氧化铝贮运车间(1 套氧化 铝贮存和输送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循环水系统、空压站、机 修车间等,公用工程包括办公楼、实验室、给排水系统等,环保 工程包括电解烟气净化系统、通风除尘系统、危废暂存库等。 项目总投资为 98543 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 4111 万元,占项 目总投资的 4.17%。 项目属未批先建,2016 年 5 月,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隆环罚字〔2016〕3 号)对企业环境违 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6 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 项目备案(隆发改〔2016〕521 号)。 2017 年 11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百色 市请求确认事项有关意见的函》(桂发改工业〔2017〕3020 号)认 定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 7.5 万吨电解铝项目为已建成 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3〕41 号)之前建成的项目,其电解铝产能指标在国家批 复的百色生态铝产业示范基地电解铝产能总量规模中解决。《广 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督促指导部分电解铝项目加 快整改工作的通知》(桂发改工业〔2017〕1365 号)将该项目列为 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项目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 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 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 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取提高电解槽控制水平、改造电解槽上部结构、加强电 解槽设备密闭性、调整抽风系统烟气量和电解槽排烟量等措施 将集气率由目前的98.5%提高到99%以上。 2.电解车间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电解烟气净化系统处理 后,由70米高烟囱排放 3.阳极组装车间中频感应炉增设高效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 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经烟囱或排气筒外排废气氟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等主要 污染物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 业标准。烟囱须设置二氧化硫在线监测仪,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在线监控中心联网。 5.落实无组织污染源防治措施,建设封闭的残极处理车间 各种产尘设备和贮仓等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厂界污染物浓度须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5-2010)中表6限值。 (二)落实以下废水治理措施
— 3 —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 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 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 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采取提高电解槽控制水平、改造电解槽上部结构、加强电 解槽设备密闭性、调整抽风系统烟气量和电解槽排烟量等措施, 将集气率由目前的 98.5%提高到 99%以上。 2. 电解车间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电解烟气净化系统处理 后,由 70 米高烟囱排放。 3. 阳极组装车间中频感应炉增设高效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 袋除尘处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4.经烟囱或排气筒外排废气氟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等主要 污染物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 业标准。烟囱须设置二氧化硫在线监测仪,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在线监控中心联网。 5. 落实无组织污染源防治措施,建设封闭的残极处理车间, 各种产尘设备和贮仓等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厂 界 污 染 物 浓 度 须 符 合 《 铝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25465-2010)中表 6 限值。 (二)落实以下废水治理措施
1.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标 明清、污、雨水管及走向。 2.设置整流设备及空压机循环系统、铸造设备及电解烟气净 化设备循环系统、阳极组装系统循环水系统。増设处理规模为100 立方米/天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 系统排污水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 建企业直接排放标准要求才能排入新洲河。 3.增设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设置容积为250立方米的初 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循环 水系统补充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设备消声、 隔振和减振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送市政垃圾填埋场 填埋。临时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控制标 准》(GB18599-2001)建设。 2.电解槽炭渣、电解残极、废电解质、电解槽大修渣、废机 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协议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4
— 4 — 1.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标 明清、污、雨水管及走向。 2. 设置整流设备及空压机循环系统、铸造设备及电解烟气净 化设备循环系统、阳极组装系统循环水系统。增设处理规模为 100 立方米/天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 系统排污水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 建企业直接排放标准要求才能排入新洲河。 3. 增设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设置容积为 250 立方米的初 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循环 水系统补充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设备消声、 隔振和减振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1. 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送市政垃圾填埋场 填埋。临时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控制标 准》(GB18599-2001)建设。 2. 电解槽炭渣、电解残极、废电解质、电解槽大修渣、废机 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协议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3.铸造产生的铝灰作为电解槽覆盖料回用,须根据国家规定 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纳入环保验 收管理内容。 (五)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 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对 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六)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 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 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 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 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 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 的环境诉求 项目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 排放量分别为870.95吨/年、120.91吨/年、13.22吨/年、0.799 吨/年、0.0012吨/年
— 5 — 3. 铸造产生的铝灰作为电解槽覆盖料回用,须根据国家规定 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纳入环保验 收管理内容。 (五)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 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对 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六)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开展企 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 告 2016 年 第 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 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 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 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 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 排放量分别为 870.95 吨/年、120.91 吨/年、13.22 吨/年、0.799 吨/年、0.0012 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