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1.4-2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 工程 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 阶段 程作用因素 水文」水质地下水水土保持檀被」水生生物土地利用声环境空气环境景观文物古迹」交通运输 前期 拆迁 岸坡清理、河道清淤 xxx x0x 土方填筑、碾压、夯实 块石料拆除、砌筑 混凝土浇筑、振捣、养 施工期 河道拓宽、桥涵改造 Ax xxx x000000★ 景观绿化 施工机械运行、汽车运输 △oxxo oOxxxxox×o xxxxxxxxxx 截污工程施工 xx△★ o0×o o0×xx×xx0xx0 , 程运行 项目建设综合环境影响 无影响;负面影响—轻微影响、O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e可能 正面影响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表 1.4-2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 工程 阶段 工程作用因素 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 水文 水质 地下水 水土保持 植被 水生生物 土地利用 声环境 空气环境 景观 文物古迹 交通运输 前期 占地 × × × ○ ○ × ○ × × × × ○ 拆迁 × × × ○ ○ × ○ ○ ○ ○ × ○ 施工期 岸坡清理、河道清淤 × ○ × ○ ○ × ○ ○ ○ × × 土方填筑、碾压、夯实 × × × ○ × × × ○ ○ ○ × × 块石料拆除、砌筑 × × × ○ × × × ○ ○ ○ × × 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 × × × × × ○ ○ ○ × × 河道拓宽、桥涵改造 ○ ○ × ○ ○ ○ ○ ○ × × 景观绿化 × × × ★ ★ × × × × ★ × × 施工机械运行、汽车运输 × × × × × × × ○ ○ × × ○ 截污工程施工 × ○ ○ ○ ○ ○ ○ ○ × × 营运期 工程运行 × ★ ★ ★ ★ ★ × × × ★ × × 项目建设综合环境影响 ○ ○ ○ ○ ○ ○ ○ ○ ○ × ○ 图例: ×——无影响;负面影响—— 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可能;★——正面影响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5评价等级 1、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 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污水产生 量小于1000md,主要污染物为CODc、BODs、SS和氨氮等,均为非持久性污染物, 污染物类型数=1,需要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项目所排污水水质水属简单 类。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平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后外排入山厦河 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因此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运营期没有污水的产生与排放,不会引起的地下 水位下降和水质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噪声,运营期没有噪声污染源,评价范围内 敏感目标声功能区划为GB30%6-2008规定的2和3类区,项目建设前后沿线区域噪 声级最髙增高量较小(<3dB(A),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 工作等级为二级。 3、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级主要根据评价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 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本项目所处区域地形平坦,属 平原地区;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施工 及道路扬尘、淤泥臭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维护性疏浚机械及工程车辆排放的燃油机 械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的规定,确定本次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4、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9-2011)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对工 程沿线区域的现场踏勘分析:①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55万m2(0.0655km2)<2km2。 ②经核实,项目部分河段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但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 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无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无天然渔场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3 1.5 评价等级 1、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 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污水产生 量小于 1000m3 /d,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 和氨氮等,均为非持久性污染物, 污染物类型数=1,需要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项目所排污水水质水属简单 类。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平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后外排入山厦河, 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因此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运营期没有污水的产生与排放,不会引起的地下 水位下降和水质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噪声,运营期没有噪声污染源,评价范围内 敏感目标声功能区划为 GB3096-2008 规定的 2 和 3 类区,项目建设前后沿线区域噪 声级最高增高量较小(<3dB(A)),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 工作等级为二级。 3、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级主要根据评价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 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本项目所处区域地形平坦,属 平原地区;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施工 及道路扬尘、淤泥臭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维护性疏浚机械及工程车辆排放的燃油机 械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的规定,确定本次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4、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对工 程沿线区域的现场踏勘分析:①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6.55 万 m2(0.0655km2)<2km2。 ②经核实,项目部分河段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但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 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无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无天然渔场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等,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9-2011)中的判别标准,确定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5-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面积≥20km 面积2km2-20km2 面积<2km2 或长度≥100km 或长度50km-100km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重要生态敏感区 般区域 级级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储存,发生的环境风险事 故主要为截流管事故污水泄露造成水体污染等,事故发生概率低,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为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表1.5-2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表 项目 剧毒危险性一般危险 可然、易燃 爆炸危险性 物质 物质 危险性物质 物质 重大污 环境敏感地区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汇总见表1.5-3 表1.5-3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汇总一览表 评价内容 工作等级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声环境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 级级级级级级 环境风险 1.6评价范围 1、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观澜河流域,项目整治河流为山厦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 面水环境》(HJT23-93),确定本项目的地表水评价范围为:观澜河——清湖桥断面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4 等,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中的判别标准,确定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5-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 2km2~20km2 或长度 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储存,发生的环境风险事 故主要为截流管事故污水泄露造成水体污染等,事故发生概率低,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为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表 1.5-2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表 项 目 剧毒危险性 物质 一般危险 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 物质 重大污染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汇总见表 1.5-3。 表 1.5-3 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汇总一览表 评价内容 工作等级 地表水环境 三级 地下水环境 三级 声环境 二级 大气环境 三级 生态环境 三级 环境风险 一级 1.6 评价范围 1、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观澜河流域,项目整治河流为山厦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 面水环境》(HJ/T2.3-93),确定本项目的地表水评价范围为:观澜河——清湖桥断面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至企坪断面范围内,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岀口段。 (2)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确定项目地下水环 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范围内。 2、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确定项目 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红线外200m范围内。 3、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项目大气评价范围 为项目沿线两侧200m范围。 4、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9-2011),确定本工程陆生生态 评价范围为工程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水生生态评价范围为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 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出口段。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价范围划分见表16-1和附图1所示。 表1.6-1项目评价范围汇总表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 观澜河:清湖桥断面至企坪断面范围内 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出口段 地下水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 声环境 项目红线外200m范围内 大气环境 工程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 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工程沿线两侧200m范围 生生态: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出口段 1.7评价时段 项目评价时段包括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 1.8评价重点 根据本次工程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如下: (1)施工期:本工程建设期以生态环境(含水生生态、陆生生态、水土流失)、 施工噪声、扬尘和淤泥臭气的影响为评价重点。 (2)运营期:运营期以项目对山厦河的水文水质影响为评价重点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5 至企坪断面范围内,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出口段。 (2)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确定项目地下水环 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范围内。 2、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确定项目 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红线外 200m 范围内。 3、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项目大气评价范围 为项目沿线两侧 200m 范围。 4、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本工程陆生生态 评价范围为工程沿线两侧 200m 范围内,水生生态评价范围为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 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出口段。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价范围划分见表 1.6-1 和附图 1 所示。 表 1.6-1 项目评价范围汇总表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 观澜河:清湖桥断面至企坪断面范围内 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出口段 地下水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 声环境 项目红线外 200m 范围内 大气环境 工程沿线两侧 200m 范围内 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工程沿线两侧 200m 范围 水生生态:山厦河下游深莞交界至猪猡皮水库溢洪道下游暗涵出口段 1.7 评价时段 项目评价时段包括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 1.8 评价重点 根据本次工程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如下: (1)施工期:本工程建设期以生态环境(含水生生态、陆生生态、水土流失)、 施工噪声、扬尘和淤泥臭气的影响为评价重点。 (2)运营期:运营期以项目对山厦河的水文水质影响为评价重点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9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1.9.1环境保护目标 (1)地表水环境:对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禁止 直接排入山厦河,确保山厦河整治河段的水质不低于现状,运营期确保山厦河水质得 到改善。 (2)地下水环境:确保项目施工污水均有可靠的防治措施,不因污水泄露而污 染地下水。 (3)空气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 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工程沿线的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不超过标准限 值 4)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各项措施,避免或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 目标的影响,使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质量管理目标。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工程范围自然体系的连通性、生物多样性、生态 系统完整性。维护区域自然体系的稳定。确保项目建成后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 恢复。 1.92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两侧主要均为城市建成区,根据现场调査,周围敏感点较多。同时,项目 本身对环境的要求也较高,也属于环境敏感点。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 敏感点具体情况如表19-1和附图1所示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6 1.9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1.9.1 环境保护目标 (1)地表水环境:对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禁止 直接排入山厦河,确保山厦河整治河段的水质不低于现状,运营期确保山厦河水质得 到改善。 (2)地下水环境: 确保项目施工污水均有可靠的防治措施,不因污水泄露而污 染地下水。 (3)空气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 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工程沿线的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不超过标准限 值。 (4)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各项措施,避免或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 目标的影响,使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质量管理目标。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工程范围自然体系的连通性、生物多样性、生态 系统完整性。维护区域自然体系的稳定。确保项目建成后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 恢复。 1.9.2 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两侧主要均为城市建成区,根据现场调查,周围敏感点较多。同时,项目 本身对环境的要求也较高,也属于环境敏感点。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 敏感点具体情况如表 1.9-1 和附图 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