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9)《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字 [1997]185号); (20)《深圳市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1996年编制) (21)《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2008.10); (22)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深人环 2012]249号) (2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 (深府办[2013]9号); (24)《关于进一步强化龙岗河、坪山河和观澜河流域环保产业导向的通知》(深 人环[2011219号); (25)《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6月1日); (26)《深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 (27)《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28)《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 1.14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96); (1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92-2006);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水利水电工程》,(HJ/I88-2003) (14)《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SDJ302-88。 1.1.5项目相关资料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9)《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字 [1997]185 号); (20)《深圳市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1996 年编制); (21)《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187 号,2008.10); (22)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深人环 [2012]249 号); (2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 (深府办[2013]19 号); (24)《关于进一步强化龙岗河、坪山河和观澜河流域环保产业导向的通知》(深 人环[2011]219 号); (25)《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2011 年 6 月 1 日); (26)《深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 年)》; (27)《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28)《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 1.1.4 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96); (1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192-2006);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14)《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SDJ302-88。 1.1.5 项目相关资料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深圳市水务局,2013年12月 (2)《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硏究 报告》,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4年2月; (3)《关于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深发改 2008]2388号; 4)《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地质勘察报 告(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4年1月; (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2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表1.2-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环境功能区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 1是否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是,部分河段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是,在准水源保护区内 项目位于观澜河流域,观澜河水质目标为Ⅲ类;分阶段达 标计划为2010年NH2-N<10mg/L,其余指标达V类;201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年NH3N达V类,其余指标达Ⅳ类;2018年NH-N达Ⅳ 类,其余指标达Ⅲ类;2020年全面达Ⅲ类。现阶段观澜河 和南约河执行标准为:NH3N<l0mg/L类,其余指标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 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Ⅲ类区 45678901 环境空气功能区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环境噪声功能区 2类、3类和4类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否否无 文物保护单位 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 是,平湖污水处理厂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8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深圳市水务局,2013 年 12 月; (2)《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4 年 2 月; (3)《关于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深发改 [2008]2388 号; (4)《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地质勘察报 告(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 (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表 1.2-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 环境功能区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 1 是否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是,部分河段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2 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是,在准水源保护区内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项目位于观澜河流域,观澜河水质目标为Ⅲ类;分阶段达 标计划为 2010 年 NH3-N﹤10mg/L,其余指标达 V 类;2015 年 NH3-N 达 V 类,其余指标达Ⅳ类;2018 年 NH3-N 达Ⅳ 类,其余指标达Ⅲ类;2020 年全面达Ⅲ类。现阶段观澜河 和南约河执行标准为:NH3-N<10mg/L 类,其余指标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4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 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Ⅲ类区 5 环境空气功能区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6 环境噪声功能区 2 类、3 类和 4 类区 7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8 自然保护区 否 9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 10 文物保护单位 无 11 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 是,平湖污水处理厂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长龙西路 图1.2-1项目项目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位置关系示意图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9 图 1.2-1 项目项目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位置关系示意图 0 5 10 15 20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项 目 位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完 清林大库黄涕水库 市 大水 观 护区 河 龙岗区政府能 项目位 林座水保护区“ 观澜河流域水源保力 龙 岗头水库水源保找 龙口水库水源保护区 甘坑本库水源保护区 望海岭 库水 龙 卜李 图例 一级水源保护区 入 二级水源保护区 原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 图1.2-2项目与深圳市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图 1.2-2 项目与深圳市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例 0 5 10 15 20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项 目 位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3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 山厦河位于观澜河流域,为观澜河内独立支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 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粵环[2014号),观澜河的水质目标为Ⅲ类,其分阶段 达标计划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方 案》(粤环(2008〕26号)执行。根据规定,观澜河水质分阶段达标计划为:2010 年NHN<10mg/L,其余指标达V类;2015年NH3N达V类,其余指标达Ⅳ类; 2018年NH3-N达Ⅳ类,其余指标达Ⅲ类;2020年全面达Ⅲ类。因此现阶段观澜河按 NH3-N<10mg、其余指标执行V类标准,2015年及其后年份按相应的达标计划执 山厦河为观澜河流域内支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未对其水环境功能 进行规划,其参照执行观澜河的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具体指标值详见表 13-1 表1.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除pH外) 送类 ⅳ类V类现阶段执行标准 6~9 COD≤ CODMn 645 10 15 BOD5≤ DO> 3 总磷(以P计)≤ 0.4 10 20 NH-N≤ 60 150 石油类≤ 0.05 0.5 1.0 10 挥发酚≤ 0.005 0.01 铬≤ 0.05 005 0.1 0.1 铜≤ 0.05 0.1 0.1 0.1 0.0001 0001 0.001 0.001 0005 0.005 0.01 0.01 锌≤ 10 0 2.0 2.0 粪大肠菌群(个)≤ 000 20000 40000 40000 硫化物≤ 注: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1.3 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 山厦河位于观澜河流域,为观澜河内独立支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 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观澜河的水质目标为Ⅲ类,其分阶段 达标计划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方 案》(粤环〔2008〕26 号)执行。根据规定,观澜河水质分阶段达标计划为:2010 年 NH3-N﹤10mg/L,其余指标达 V 类;2015 年 NH3-N 达 V 类,其余指标达Ⅳ类; 2018 年 NH3-N 达Ⅳ类,其余指标达Ⅲ类;2020 年全面达Ⅲ类。因此现阶段观澜河按 NH3-N﹤10mg/L、其余指标执行 V 类标准,2015 年及其后年份按相应的达标计划执 行。 山厦河为观澜河流域内支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未对其水环境功能 进行规划,其参照执行观澜河的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具体指标值详见表 1.3-1。 表 1.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 除 pH 外) 项目 Ⅲ类 Ⅳ类 Ⅴ类 现阶段执行标准 pH 6~9 CODCr≤ 20 30 40 40 CODMn≤ 6 10 15 15 BOD5 ≤ 4 6 10 10 DO≥ 5 3 2 2 总磷(以 P 计)≤ 0.2 0.3 0.4 0.4 总氮(以 N 计)≤ 1.0 1.5 2.0 2.0 NH3-N≤ 1.0 1.5 2.0 <10 SS≤ 30 60 150 150 石油类≤ 0.05 0.5 1.0 1.0 挥发酚≤ 0.005 0.01 0.1 0.1 六价铬≤ 0.05 0.05 0.1 0.1 铜≤ 1.0 1.0 1.0 1.0 砷≤ 0.05 0.1 0.1 0.1 铅≤ 0.05 0.05 0.1 0.1 汞≤ 0.0001 0.001 0.001 0.001 镉≤ 0.005 0.005 0.01 0.01 锌≤ 1.0 2.0 2.0 2.0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 20000 40000 40000 硫化物≤ 0.2 0.5 1.0 1.0 注:SS 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相应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