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合同的履行 7.1.4.1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 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 行地点、履行方式等所有条款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 合同义务。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态度来履行 自己的合同义务,欺诈行为和不守信用行为都是合 同法所不允许的
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 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 行地点、履行方式等所有条款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 合同义务。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态度来履行 自己的合同义务,欺诈行为和不守信用行为都是合 同法所不允许的。 7.1.4 合同的履行 7.1.4.1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7.1.4.2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合同的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则 《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 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 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 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 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 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 行
7.1.4.2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合同的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则 《合同法》第63条规定: “执行政府定价 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 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 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 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 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 行。
7.1.4.3合同的担保 1.合同担保的概念 合同的担保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使 合同能够得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 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 2.合同的担保方式 根据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 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1. 合同担保的概念 合同的担保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使 合同能够得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 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 2. 合同的担保方式 根据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 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7.1.4.3 合同的担保
7.1.5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7.1.5.1合同的变更 1.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 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时,当事人双方依法经过协 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达成的协议
1.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 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时,当事人双方依法经过协 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达成的协议。 7.1.5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7.1.5.1 合同的变更
2.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 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 定。” 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 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法》第77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 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 定。 ” 第78条规定: “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 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