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与诉讼、仲裁有关的有关的费用 《保险法》第51条:责任的保险的被保险 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 提起仲裁、诉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有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 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4、与诉讼、仲裁有关的有关的费用 《保险法》第51条:责任的保险的被保险 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 提起仲裁、诉讼,除合同另有约定 外, 有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 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案例: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100万元,为足 额保险。在一次火灾事故中,实际遭受 损失95万元,为保护和抢救财产支出必 要费用8万元,为确认保险责认范围内的 损失交付的估价合理费用为2万元。提问: 保险公司应如何向该企业赔付?
案例: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100万元,为足 额保险。在一次火灾事故中,实际遭受 损失95万元,为保护和抢救财产支出必 要费用8万元 ,为确认保险责认范围内的 损失交付的估价合理费用为2万元。提问: 保险公司应如何向该企业赔付?
财产保险的赔偿办法 (一)定值赔偿办法 全损时;按全部保险金额计算。 部分损失: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二)比例赔偿办法(不定值赔偿办法) 全损: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并以保险金额为 限 部分损失: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出险时的实际价 值,并以实际损失为限
三、财产保险的赔偿办法 (一)定值赔偿办法 全损时;按全部保险金额计算。 部分损失: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二)比例赔偿办法(不定值赔偿办法) 全损: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并以保险金额为 限。 部分损失: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出险时的实际价 值,并以实际损失为限
(三)重置价赔偿办法 为确保保险标的在遭受损失后可以重建、重 置,以预计的重建或重置所须的费用为保险金 额进行投保 全损,按保险金额为限。并以实际的重置价 为限。 部分损失: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出险时的 重置价为限。(实际损失为修损如新的费用) 适用于长期使用和长期消耗的财产、建筑 机器设备等
(三)重置价赔偿办法 为确保保险标的在遭受损失后可以重建、重 置,以预计的重建或重置所须的费用为保险金 额进行投保。 全损,按保险金额为限。并以实际的重置价 为限。 部分损失: 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出险时的 重置价为限。(实际损失为修损如新的费用) 适用于长期使用和长期消耗的财产、建筑、 机器设备等
(四)第一危险赔偿办法 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 失可以全部赔偿。 实际上把不可分割的保险财产价值视为两 部分:与保险金额相等价值部分的保险财产由 保险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为地第一损失。保险 人对第一损失仝部赔偿。超过保险金额价值部 分为投保人自保,造成的损失为为第二损失, 由被保险人自负。 与比例赔偿的比较: 案例:损失8万,财产价值为10万,保险金额 为8万。 比例:8×8/10=64万 第一危险:8万
(四)第一危险赔偿办法 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 失 可以 全部赔偿。 实际上把不可分割的保险财产价值视为两 部分:与保险金额相等价值部分的保险财产由 保险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为 地第一损失。保险 人对第一损失全部赔偿。超过保险金额价值部 分为投保人自保,造成的损失为为第二损失, 由被保险人自负。 与比例赔偿的比较 : 案例:损失8万,财产价值为10万,保险金额 为8万。 比例:8 ×8/10=6·4万 第一危险: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