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3—20187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7.1总体要求7.1.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应遵循HJ2.1中规定的原则。7.1.2一级、二级、水污染影响型三级A与水文要素影响型三级评价应定量预测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7.1.3影响预测应考虑评价范围内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中,与建设项目排放同类(种)污染物、对相同水文要素产生的叠加影响。7.1.4建设项目分期规划实施的,应估算规划水平年进入评价范围的污染负荷,预测分析规划水平年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7.2预测因子与预测范围7.2.1预测因子应根据评价因子确定,重点选择与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关系密切的因子。7.2.2预测范围应覆盖5.3规定的评价范围,并根据受影响地表水体水文要素与水质特点合理拓展。7.3预测时期水环境影响预测的时期应满足不同评价等级的评价时期要求(见表3)。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水体自净能力最不利以及水质状况相对较差的不利时期、水环境现状补充监测时期应作为重点预测时期: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以水质状况相对较差或对评价范围内水生生物影响最大的不利时期为重点预测时期。7.4预测情景7.4.1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分别选择建设期、生产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进行预测。7.4.2生产运行期应预测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两种工况对水环境的影响,如建设项目具有充足的调节容量,可只预测正常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7.4.3应对建设项目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进行水环境影响模拟预测。7.4.4对受纳水体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应考虑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下的模拟预测。7.5预测内容7.5.1预测分析内容根据影响类型、预测因子、预测情景、预测范围地表水体类别、所选用的预测模型及评价要求确定。7.5.2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a)各关心断面(控制断面、取水口、污染源排放核算断面等)水质预测因子的浓度及变化;b)到达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污染物浓度:c)各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d)湖泊、水库及半封闭海湾等,还需关注富营养化状况与水华、赤潮等:e)排放口混合区范围。7.5.3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a)河流、湖泊及水库的水文情势预测分析主要包括水域形态、径流条件、水力条件以及冲淤变13
HJ 2.3—2018 13 7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7.1 总体要求 7.1.1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应遵循 HJ 2.1 中规定的原则。 7.1.2 一级、二级、水污染影响型三级 A 与水文要素影响型三级评价应定量预测建设项目水环境影 响,水污染影响型三级 B 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7.1.3 影响预测应考虑评价范围内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中,与建设项目排放同类(种)污染物、对相 同水文要素产生的叠加影响。 7.1.4 建设项目分期规划实施的,应估算规划水平年进入评价范围的污染负荷,预测分析规划水平年 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7.2 预测因子与预测范围 7.2.1 预测因子应根据评价因子确定,重点选择与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关系密切的因子。 7.2.2 预测范围应覆盖 5.3 规定的评价范围,并根据受影响地表水体水文要素与水质特点合理拓展。 7.3 预测时期 水环境影响预测的时期应满足不同评价等级的评价时期要求(见表 3)。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水体自净能力最不利以及水质状况相对较差的不利时期、水环境现状补充监测时期应作为重点预测时 期;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以水质状况相对较差或对评价范围内水生生物影响最大的不利时期为 重点预测时期。 7.4 预测情景 7.4.1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分别选择建设期、生产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进行预测。 7.4.2 生产运行期应预测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两种工况对水环境的影响,如建设项目具有充足的调 节容量,可只预测正常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 7.4.3 应对建设项目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进行水环境影响模拟预测。 7.4.4 对受纳水体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应考虑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下的模拟预测。 7.5 预测内容 7.5.1 预测分析内容根据影响类型、预测因子、预测情景、预测范围地表水体类别、所选用的预测模 型及评价要求确定。 7.5.2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a) 各关心断面(控制断面、取水口、污染源排放核算断面等)水质预测因子的浓度及变化; b) 到达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污染物浓度; c) 各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 d) 湖泊、水库及半封闭海湾等,还需关注富营养化状况与水华、赤潮等; e) 排放口混合区范围。 7.5.3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a) 河流、湖泊及水库的水文情势预测分析主要包括水域形态、径流条件、水力条件以及冲淤变
HJ2.3—2018化等内容,具体包括水面面积、水量、水温、径流过程、水位、水深、流速、水面宽、冲淤变化等,湖泊和水库需要重点关注湖库水域面积或蓄水量及水力停留时间等因子:b):感潮河段、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水动力条件预测分析主要包括流量、流向、潮区界、潮流界、纳潮量、水位、流速、水面宽、水深、冲淤变化等因子。7.6预测模型7.6.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包括数学模型、物理模型。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宜选用数学模型。评价等级为一级且有特殊要求时选用物理模型,物理模型应遵循水工模型实验技术规程等要求。7.6.2数学模型包括: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模型、水动力模型、水质(包括水温及富营养化)模型等,可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的需要选择。7.6.3模型选择7.6.3.1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模型。根据污染源类型分别选择适用的污染源负荷估算或模拟方法,预测污染源排放量与入河量。面源污染负荷预测可根据评价要求与数据条件,采用源强系数法、水文分析法以及面源模型法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比对分析确定,各方法适用条件如下:a)源强系数法。当评价区域有可采用的源强产生、流失及入河系数等面源污染负荷估算参数时,可采用源强系数法:b)水文分析法。当评价区域具备一定数量的同步水质水量监测资料时,可基于基流分割确定暴雨径流污染物浓度、基流污染物浓度,采用通量法估算面源的负荷量:C)面源模型法。面源模型选择应结合污染特点、模型适用条件、基础资料等综合确定。7.6.3.2水动力模型及水质模型。按照时间分为稳态模型与非稳态模型,按照空间分为零维、一维(包括纵向一维及垂向一维,纵向一维包括河网模型)、二维(包括平面二维及立面二维)以及三维模型按照是否需要采用数值离散方法分为解析解模型与数值解模型。水动力模型及水质模型的选取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源特性、受纳水体类型、水力学特征、水环境特点及评价等级等要求,选取适宜的预测模型。各地表水体适用的数学模型选择要求如下:a)河流数学模型。河流数学模型选择要求见表4。在模拟河流顺直、水流均匀且排污稳定时可以采用解析解:表4河流数学模型适用条件模型空间分类模型时间分类模型三维零维纵向一平面立面河网模型稳态非稳态分类二维模型二维模型维模型水域基沿程横多条河道相互连通,使得水垂向垂向分垂向及平水流不恒定,1适用水流恒定、本均匀断面均均匀面分布差或排污不稳流运动和污染物交换相互影层特征条件排污稳定定混合匀混合混合明显异明显响的河网地区b)湖库数学模型。湖库数学模型选择要求见表5。在模拟湖库水域形态规则、水流均匀且排污稳定时可以米用解析解模型:14
HJ 2.3—2018 14 化等内容,具体包括水面面积、水量、水温、径流过程、水位、水深、流速、水面宽、冲淤变化等, 湖泊和水库需要重点关注湖库水域面积或蓄水量及水力停留时间等因子; b) 感潮河段、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水动力条件预测分析主要包括流量、流向、潮区界、潮流 界、纳潮量、水位、流速、水面宽、水深、冲淤变化等因子。 7.6 预测模型 7.6.1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包括数学模型、物理模型。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宜选用数学模型。评 价等级为一级且有特殊要求时选用物理模型,物理模型应遵循水工模型实验技术规程等要求。 7.6.2 数学模型包括: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模型、水动力模型、水质(包括水温及富营养化)模型等,可 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的需要选择。 7.6.3 模型选择 7.6.3.1 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模型。根据污染源类型分别选择适用的污染源负荷估算或模拟方法,预测 污染源排放量与入河量。面源污染负荷预测可根据评价要求与数据条件,采用源强系数法、水文分析 法以及面源模型法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比对分析确定,各方法适用条件如 下: a) 源强系数法。当评价区域有可采用的源强产生、流失及入河系数等面源污染负荷估算参数 时,可采用源强系数法; b) 水文分析法。当评价区域具备一定数量的同步水质水量监测资料时,可基于基流分割确定暴 雨径流污染物浓度、基流污染物浓度,采用通量法估算面源的负荷量; c) 面源模型法。面源模型选择应结合污染特点、模型适用条件、基础资料等综合确定。 7.6.3.2 水动力模型及水质模型。按照时间分为稳态模型与非稳态模型,按照空间分为零维、一维(包 括纵向一维及垂向一维,纵向一维包括河网模型)、二维(包括平面二维及立面二维)以及三维模型, 按照是否需要采用数值离散方法分为解析解模型与数值解模型。水动力模型及水质模型的选取根据建 设项目的污染源特性、受纳水体类型、水力学特征、水环境特点及评价等级等要求,选取适宜的预测 模型。各地表水体适用的数学模型选择要求如下: a) 河流数学模型。河流数学模型选择要求见表 4。在模拟河流顺直、水流均匀且排污稳定时可 以采用解析解; 表 4 河流数学模型适用条件 模型 分类 模型空间分类 模型时间分类 零维 模型 纵向一 维模型 河网模型 平面 二维 立面 二维 三维 模型 稳态 非稳态 适用 条件 水域基 本均匀 混合 沿程横 断面均 匀混合 多条河道相互连通,使得水 流运动和污染物交换相互影 响的河网地区 垂向 均匀 混合 垂向分 层特征 明显 垂向及平 面分布差 异明显 水流恒定、 排污稳定 水流不恒定, 或排污不稳 定 b) 湖库数学模型。湖库数学模型选择要求见表 5。在模拟湖库水域形态规则、水流均匀且排污 稳定时可以采用解析解模型;
HJ 2.3—2018表5湖库数学模型适用条件模型空间分类模型时间分类模型零维纵向一维平面垂向立面三维分类稳态非稳态一维模型模型二维二维模型水流交换作污染物在断浅水湖深水湖库,水深水湖库,横流场不垂向及平流场恒适用面上均匀混库,垂向向分布差异恒定或用较充分、污平分布差异面分布差定、源强条件染物质分布合的河道型分层不明不明显,存在不明显,存在源强不异明显稳定基本均匀水库显垂向分层稳定垂向分层c)感潮河段、入海河口数学模型。污染物在断面上均匀混合的感潮河段、入海河口,可采用纵向一维非恒定数学模型,感潮河网区宜采用一维河网数学模型。浅水感潮河段和入海河口宜采用平面二维非恒定数学模型。如感潮河段、入海河口的下边界难以确定,宜采用一、二维连接数学模型;d)近岸海域数学模型。近岸海域宜采用平面二维非恒定模型。如果评价海域的水流和水质分布在垂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排放口附近水域),宜采用三维数学模型。7.6.4常用数学模型推荐。河流、湖库、感潮河段、入海河口和近岸海域常用数学模型见附录E,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特殊预测数学模型见附录F。7.6.5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应优先选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推荐模型。7.7模型概化7.7.1当选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可对预测水域进行合理的概化。7.7.2河流水域概化要求:a)预测河段及代表性断面的宽深比≥20时,可视为矩形河段;b)河段弯曲系数1.3时,可视为弯曲河段,其余可概化为平直河段:c)对于河流水文特征值、水质急剧变化的河段,应分段概化,并分别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河网应分段概化,分别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7.7.3湖库水域概化。根据湖库的入流条件、水力停留时间、水质及水温分布等情况,分别概化为稳定分层型、混合型和不稳定分层型。7.7.4受人工控制的河流,根据涉水工程(如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调度方案及蓄水、泄流情况,分别视其为水库或河流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7.7.5入海河口、近岸海域概化要求:a)可将潮区界作为感潮河段的边界;b)采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可按潮周平均、高潮平均和低潮平均三种情况,概化为稳态进行预测:c)预测近岸海域可溶性物质水质分布时,可只考虑潮汐作用:预测密度小于海水的不可溶物质时应考虑潮汐、波浪及风的作用;15
HJ 2.3—2018 15 表 5 湖库数学模型适用条件 模型 分类 模型空间分类 模型时间分类 零维 模型 纵向一维 模型 平面 二维 垂向 一维 立面 二维 三维 模型 稳态 非稳态 适用 条件 水流交换作 用较充分、污 染物质分布 基本均匀 污染物在断 面上均匀混 合的河道型 水库 浅水湖 库,垂向 分层不明 显 深水湖库,水 平分布差异 不明显,存在 垂向分层 深水湖库,横 向分布差异 不明显,存在 垂向分层 垂向及平 面分布差 异明显 流场恒 定、源强 稳定 流场不 恒定或 源强不 稳定 c) 感潮河段、入海河口数学模型。污染物在断面上均匀混合的感潮河段、入海河口,可采用纵 向一维非恒定数学模型,感潮河网区宜采用一维河网数学模型。浅水感潮河段和入海河口宜采用平面 二维非恒定数学模型。如感潮河段、入海河口的下边界难以确定,宜采用一、二维连接数学模型; d) 近岸海域数学模型。近岸海域宜采用平面二维非恒定模型。如果评价海域的水流和水质分布 在垂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排放口附近水域),宜采用三维数学模型。 7.6.4 常用数学模型推荐。河流、湖库、感潮河段、入海河口和近岸海域常用数学模型见附录 E,入 海河口及近岸海域特殊预测数学模型见附录 F。 7.6.5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应优先选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推荐模型。 7.7 模型概化 7.7.1 当选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可对预测水域进行合理的概化。 7.7.2 河流水域概化要求: a) 预测河段及代表性断面的宽深比≥20 时,可视为矩形河段; b) 河段弯曲系数>1.3 时,可视为弯曲河段,其余可概化为平直河段; c) 对于河流水文特征值、水质急剧变化的河段,应分段概化,并分别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河 网应分段概化,分别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7.7.3 湖库水域概化。根据湖库的入流条件、水力停留时间、水质及水温分布等情况,分别概化为稳 定分层型、混合型和不稳定分层型。 7.7.4 受人工控制的河流,根据涉水工程(如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调度方案及蓄水、泄流情况,分别 视其为水库或河流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7.7.5 入海河口、近岸海域概化要求: a) 可将潮区界作为感潮河段的边界; b) 采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可按潮周平均、高潮平均和低潮平均三种情况,概 化为稳态进行预测; c) 预测近岸海域可溶性物质水质分布时,可只考虑潮汐作用;预测密度小于海水的不可溶物质 时应考虑潮汐、波浪及风的作用;
HJ 2.3—2018d)注入近岸海域的小型河流可视为点源,可忽略其对近岸海域流场的影响。7.8基础数据要求7.8.1水文气象、水下地形等基础数据原则上应与工程设计保持一致,采用其他数据时,应说明数据来源、有效性及数据预处理情况。获取的基础数据应能够支持模型参数率定、模型验证的基本需求。7.8.1.1水文数据。水文数据应采用水文站点实测数据或根据站点实测数据进行推算,数据精度应与模拟预测结果精度要求匹配。河流、湖库建设项目水文数据时间精度应根据建设项自调控影响的时空特征,分析典型时段的水文情势与过程变化影响,涉及日调度影响的,时间精度宜不小于小时平均。感潮河段、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建设项目应考虑盐度对污染物运移扩散的影响,一级评价时间精度不得低于1 h。7.8.1.2气象数据。气象数据应根据模拟范围内或附近的常规气象监测站点数据进行合理确定。气象数据应采用多年平均气象资料或典型年实测气象资料数据。气象数据指标应包括气温、相对湿度、日照时数、降雨量、云量、风向、风速等。7.8.1.3水下地形数据。采用数值解模型时,原则上应采用最新的现有或补充测绘成果,水下地形数据精度原则上应与工程设计保持一致。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河道地形改变的,如疏浚及堤防建设以及水底泥沙淤积造成的库底、河底高程发生的变化,应考虑地形变化的影响。7.8.1.4涉水工程资料。包括预测范围内的已建、在建及拟建涉水工程,其取水量或工程调度情况、运行规则应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统计数据、环评及环保验收数据保持一致。7.8.2一致性及可靠性分析。对评价范围调查收集的水文资料(流速、流量、水位、蓄水量等)、水质资料、排放口资料(污水排放量与水质浓度)、支流资料(支流水量与水质浓度)、取水口资料(取水量、取水方式、水质数据)、污染源资料(排污量、排污去向与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等进行数据一致性分析。应明确模型采用基础数据的来源,保证基础数据的可靠性。7.8.3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如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的标准化土壤及土地利用数据、地形数据、环境水力学特征参数的,影响预测模拟时应优先使用标准化数据。7.9初始条件7.9.1初始条件(水文、水质、水温等)设定应满足所选用数学模型的基本要求,需合理确定初始条件,控制预测结果不受初始条件的影响。7.9.2当初始条件对计算结果的影响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消除时,应延长模拟计算的初始时间,必要时应开展初始条件敏感性分析。7.10边界条件7.10.1设计水文条件确定要求7.10.1.1河流、湖库设计水文条件要求:a)河流不利枯水条件宜采用90%保证率最枯月流量或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流向不定的河网地区和潮汐河段,宜采用90%保证率流速为零时的低水位相应水量作为不利枯水水量;湖库不利枯水条件应采用近10年最低月平均水位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水位相应的蓄水量,水库也可采用死库容相应的蓄水量。其他水期的设计水量则应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需求确定:b)受人工调控的河段,可采用最小下泄流量或河道内生态流量作为设计流量:16
HJ 2.3—2018 16 d) 注入近岸海域的小型河流可视为点源,可忽略其对近岸海域流场的影响。 7.8 基础数据要求 7.8.1 水文气象、水下地形等基础数据原则上应与工程设计保持一致,采用其他数据时,应说明数据 来源、有效性及数据预处理情况。获取的基础数据应能够支持模型参数率定、模型验证的基本需求。 7.8.1.1 水文数据。水文数据应采用水文站点实测数据或根据站点实测数据进行推算,数据精度应与 模拟预测结果精度要求匹配。河流、湖库建设项目水文数据时间精度应根据建设项目调控影响的时空 特征,分析典型时段的水文情势与过程变化影响,涉及日调度影响的,时间精度宜不小于小时平均。感 潮河段、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建设项目应考虑盐度对污染物运移扩散的影响,一级评价时间精度不得低于 1 h。 7.8.1.2 气象数据。气象数据应根据模拟范围内或附近的常规气象监测站点数据进行合理确定。气象 数据应采用多年平均气象资料或典型年实测气象资料数据。气象数据指标应包括气温、相对湿度、日 照时数、降雨量、云量、风向、风速等。 7.8.1.3 水下地形数据。采用数值解模型时,原则上应采用最新的现有或补充测绘成果,水下地形数 据精度原则上应与工程设计保持一致。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河道地形改变的,如疏浚及堤防建设 以及水底泥沙淤积造成的库底、河底高程发生的变化,应考虑地形变化的影响。 7.8.1.4 涉水工程资料。包括预测范围内的已建、在建及拟建涉水工程,其取水量或工程调度情况、 运行规则应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统计数据、环评及环保验收数据保持一致。 7.8.2 一致性及可靠性分析。对评价范围调查收集的水文资料(流速、流量、水位、蓄水量等)、水质 资料、排放口资料(污水排放量与水质浓度)、支流资料(支流水量与水质浓度)、取水口资料(取水 量、取水方式、水质数据)、污染源资料(排污量、排污去向与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等 进行数据一致性分析。应明确模型采用基础数据的来源,保证基础数据的可靠性。 7.8.3 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如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的标准化土壤及土地利用数据、 地形数据、环境水力学特征参数的,影响预测模拟时应优先使用标准化数据。 7.9 初始条件 7.9.1 初始条件(水文、水质、水温等)设定应满足所选用数学模型的基本要求,需合理确定初始条 件,控制预测结果不受初始条件的影响。 7.9.2 当初始条件对计算结果的影响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消除时,应延长模拟计算的初始时间,必要 时应开展初始条件敏感性分析。 7.10 边界条件 7.10.1 设计水文条件确定要求 7.10.1.1 河流、湖库设计水文条件要求: a) 河流不利枯水条件宜采用 90%保证率最枯月流量或近 10 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流向不定的河网 地区和潮汐河段,宜采用 90%保证率流速为零时的低水位相应水量作为不利枯水水量;湖库不利枯水 条件应采用近 10 年最低月平均水位或 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水位相应的蓄水量,水库也可采用死库容 相应的蓄水量。其他水期的设计水量则应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需求确定; b) 受人工调控的河段,可采用最小下泄流量或河道内生态流量作为设计流量;
HJ 2.3—2018c)根据设计流量,采用水力学、水文学等方法确定水位、流速、河宽、水深等其他水力学数据。7.10.1.2入海河口、近岸海域设计水文条件要求:a)感潮河段、入海河口的上游水文边界条件参照7.10.1.1的要求确定,下游水位边界的确定,应选择对应时段潮周期作为基本水文条件进行计算,可取用保证率为10%、50%和90%潮差,或上游计算流量条件下相应的实测潮位过程:b)近岸海域的潮位边界条件界定,应选择一个潮周期作为基本水文条件,选用历史实测潮位过程或人工构造潮型作为设计水文条件。7.10.1.3河流、湖库设计水文条件的计算可按SL278的规定执行。7.10.2污染负荷的确定要求7.10.2.1根据预测情景,确定各情景下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负荷量,应包括建设项目所有排放口(涉及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温排水排放口等)的污染物源强。7.10.2.2应覆盖预测范围内的所有与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相关的污染源或污染源负荷占预测范围总污染负荷的比例超过95%。7.10.2.3规划水平年污染源负荷预测要求a)点源及面源污染源负荷预测要求。应包括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按照点源、面源分别确定预测范围内的污染源的排放量与入河量。采用面源模型预测规划水平年污染负荷时,面源模型的构建、率定、验证等要求参照7.11相关规定执行。b)内源负荷预测要求。内源负荷估算可采用释放系数法,必要时可采用释放动力学模型方法。内源释放系数可采用静水、动水试验进行测定或者参考类似工程资料确定:水环境影敏感且资料缺乏区域需开展静水试验、动水试验确定释放系数;类比时需结合施工工艺、沉积物类型、水动力等因素进行修正。7.11参数确定与验证要求7.11.1水动力及水质模型参数包括水文及水力学参数、水质(包括水温及富营养化)参数等。其中水文及水力学参数包括流量、流速、坡度、糙率等:水质参数包括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扩散系数、耗氧系数、复氧系数、蒸发散热系数等。7.11.2模型参数确定可采用类比、经验公式、实验室测定、物理模型试验、现场实测及模型率定等,可以采用多类方法比对确定模型参数。当采用数值解模型时,宜采用模型率定法核定模型参数。7.11.3在模型参数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模型计算结果与实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验证模型的适用性与误差及精度。7.11.4选择模型率定法确定模型参数的,模型验证应采用与模型参数率定不同组实测资料数据进行。7.11.5应对模型参数确定与模型验证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说明,并以河宽、水深、流速、流量以及主要预测因子的模拟结果作为分析依据,当采用二维或三维模型时,应开展流场分析。模型验证应分析模拟结果与实测结果的拟合情况,阐明模型参数率定取值的合理性。17
HJ 2.3—2018 17 c) 根据设计流量,采用水力学、水文学等方法确定水位、流速、河宽、水深等其他水力学数 据。 7.10.1.2 入海河口、近岸海域设计水文条件要求: a) 感潮河段、入海河口的上游水文边界条件参照7.10.1.1的要求确定,下游水位边界的确定,应 选择对应时段潮周期作为基本水文条件进行计算,可取用保证率为 10%、50%和 90%潮差,或上游计 算流量条件下相应的实测潮位过程; b) 近岸海域的潮位边界条件界定,应选择一个潮周期作为基本水文条件,选用历史实测潮位过 程或人工构造潮型作为设计水文条件。 7.10.1.3 河流、湖库设计水文条件的计算可按 SL 278 的规定执行。 7.10.2 污染负荷的确定要求 7.10.2.1 根据预测情景,确定各情景下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负荷量,应包括建设项目所有排放口(涉 及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温排水排放口等)的污染物源 强。 7.10.2.2 应覆盖预测范围内的所有与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相关的污染源或污染源负荷占预测范围总 污染负荷的比例超过 95%。 7.10.2.3 规划水平年污染源负荷预测要求 a) 点源及面源污染源负荷预测要求。应包括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综合考虑区 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按照点源、面源分别确定预测 范围内的污染源的排放量与入河量。采用面源模型预测规划水平年污染负荷时,面源模型的构建、率 定、验证等要求参照 7.11 相关规定执行。 b) 内源负荷预测要求。内源负荷估算可采用释放系数法,必要时可采用释放动力学模型方法。 内源释放系数可采用静水、动水试验进行测定或者参考类似工程资料确定;水环境影响敏感且资料缺 乏区域需开展静水试验、动水试验确定释放系数;类比时需结合施工工艺、沉积物类型、水动力等因 素进行修正。 7.11 参数确定与验证要求 7.11.1 水动力及水质模型参数包括水文及水力学参数、水质(包括水温及富营养化)参数等。其中水 文及水力学参数包括流量、流速、坡度、糙率等;水质参数包括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扩散系数、耗 氧系数、复氧系数、蒸发散热系数等。 7.11.2 模型参数确定可采用类比、经验公式、实验室测定、物理模型试验、现场实测及模型率定 等,可以采用多类方法比对确定模型参数。当采用数值解模型时,宜采用模型率定法核定模型参数。 7.11.3 在模型参数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模型计算结果与实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验证模型的适用性 与误差及精度。 7.11.4 选择模型率定法确定模型参数的,模型验证应采用与模型参数率定不同组实测资料数据进 行。 7.11.5 应对模型参数确定与模型验证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说明,并以河宽、水深、流速、流量以 及主要预测因子的模拟结果作为分析依据,当采用二维或三维模型时,应开展流场分析。模型验证应 分析模拟结果与实测结果的拟合情况,阐明模型参数率定取值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