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移民垦殖。 依据历史文献和地方志(以下的历史描述基于CSG1990; ■25 S.i1990;和Zhag1926),直至1815年时,下岬村所在的双城县 的大片土地仍未开垦。为了解决由职业满洲士兵(即旗人)人数 扩增所造成的财政负担和其他社会问题,消王朝决定动员大量 旗人移民到边防地区:中国的东北。从1815到1827年,总计有 3000旗人(厅来他们的家庭也随之而至)被清政府送到双城地 区定居。这些移民选自满族八旗军队的不同单位。1000人来 自北京,其余的则来自沈阳市和吉林省的其他地方。每个满族 移民分到300亩t地:国家在头3年免以课税(Li1990;hag 1926)。 0村色县下端村A卜与之拆离的村格一组五村 地图2双城县的村庄 2下钾村:田野工作地点的概迷
这些移民抵达双城后,便严格地按照八旗制度建设村庄。 26■ 每一旗下,建设五个称作屯的居住点。一个村子(屯)位于中心, 由28户组成。其余四村分别在中屯的西北、西南、东北及东南 方向距中心2.5公里处建造,每村包括24户家庭。村庄按其所 在旗位命名。比如,正黄旗中的五个村子,被命名为正黄头屯、 二屯等等。 有趣的是,在最初的安置计划之后建设的村庄已经分成了 三个等级。这些等级依据的是早期移民的社会地位。在1815 年宫方的第一次移民浪潮期间,沿着双城县城的东面和西面建 起了40个八旗军的村庄(参见地图2—每一旗村群都通过连 接线区分开来),它们处于地方等级的顶端。这些旗人村叫“老 营子”,主要居民是来月北京的满族人,当地叫京旗。现今老营 子的住户喜欢把自已称作“随龙的”,并坚称他们的祖先是跟随 皇帝返回黑龙江并定居于此的。 处于中间等级的另外80个旗人村叫做“新营子”,它们建于 19世纪20年代或者更晚。这些村庄的人来自沈阳和吉林省。 如地图2所示,这些新村庄位于最初那40个老村子的外围,因 面暴露在危险的边境上。新、老营子的早期住户被賜给了同等 数量的土地,这些士地受大清律令保护,非满族人不得开采垦 殖。结果,1925年时双城县85%的可耕地仍在满族人手中,此 时清王朝已经灭亡15年了(见ang1926:10)。 最低一级的那些村子远离旗人村,散布在双城县南部与西 南部沿拉林河的一带。这些村庄的居民过去是、现在仍主要是 从中原过来的汉族移民,所以与旗人相对,他们被称为“民人” 为了保护满族居民的利益,清政府沿旗人村聚集地的外围修建 了一条土堤防线,把它们和这些汉人的村子隔离开来。不过无 论在这条分割线内外,从官方安置时开始就有许多汉族农民给 礼物的流动
满族地主干活,因为早期的满族移民不会耕种他们的土地。对 ■27 于熟练佃农的需求使得迁到这里的汉族村民在数量上很快超过 了满族地主。除了拉林河沿岸的民人村庄外,在分割线内围绕 最初那120个旗人村又建起了许多佃农村庄;这片的住户既有 满人又有汉人。20世纪20年代后期,在旗营体系外有346个村 子。而到1982年时,这一数字已增至527个。 下岬村便是后来沿分割线建起的村庄之一。据年纪大的村 民讲,儿十户髮姓家庭迁到一个叫镶白四屯的旗人村庄,在下岬 村(见地图2)以北的3公里处,租种满族地主的士地。之后一 家夏姓兄弟决定住到离租地近一点的地方,并在下岬村中心的 位置造了个小屋。接下来的几年中,这兄弟俩的家室以及一些 亲属也从老营子迁人并修建了永久性的房屋。个小村庄逐渐 出现在农田中间。此后,越来越多的村民从邻近的县与诸如山 东和河北这些遥远省份迁到这里。官方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 正式将下啷村划为一个行政村。 和老营子的住户比起来,下姆的住户只有很少的可耕地。 这是因为他]没赶上早期由国家组织的认领大量荒地的机会。 在村子里,土地集中在几户满族地主和一些富裕的汉族农民手 中;只有不足25%的土地由小自耕农垦种。多数村民给大地主 做长工或者短工。[]由于直至辛亥革命时,土地尚不能在满族人 和非满族人之间合法地转让,下岬村三个最为富有的家族中有 两个是满族后裔也就不足为怪了。 20世纪上半期,在下占统治地位的宗族是王家。这个很 小的宗族控制着下岬村一半以上的土地,还有别的邻近村庄的 土地。王氏宗族还和地方政府保持着政治联系;一·名王氏成员 在清朝灭亡的前几年获得科举功名,进而在民国时期成了一个 邻近县的政府官员。五个王氏家庭住在一座大院之中,还有荷 2下钾村:田野工作地点的概述
枪实弹的护院保卫。王家的力量和影响保护了下岬不受沿河岸 28■ 一带十分猖獗的地方土匪的侵忧。据说有一次,土匪曾经包围 了下岬,企图开进王家大院。王家有个很勇敢而枪法又好的人 要求和土匪头领-·对-·地比试枪法。交火以后,他用帽子伪装 自己的位置而迷惑了匪首,然后将其击毙。自那以后,再没有土 匪骚扰过下岬。一些年老的村民还说,王家虽然有钱有势,对他 们的佃户却总是非常厚道,而且很注意与乡亲们处好关系。比 如,他们参加下鯽大多数家庭的婚丧庆典并同村民保持了随礼 关系,包括很穷的佃农。 社会变迁与经济发展 双城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始于1946年。在这一杜会改造 的激进尝试中,先前的社会等级被彻底地改变了。地主们被带 到了斗争会上,他们的财产被没收并在穷人中重新分配。依照 土改时的经济地位和职业,村民们被归入了某个阶级成分当中。 这些成分包括“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有后两种成分 的村民,加上“反革命”和“坏分子”,被划为阶级敌人,又叫“四类 分子”。在60、0年代抓阶级斗争的时期,这些阶级成分很大程 度上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机会。[3]但在较早的土改时期,下岬村民 并不太懂这些成分的意义。村民们得自己判断他们的经济地 位,自划成分,然后把他们的自我评议报告给干部以最后定夺。 一个村民告诉我说他母亲曾报告他家应划为富农成分,而且当 她的请求被拒绝后还跟干部争论:她相信,在任何情况下富总比 穷好一点。 然而,村民们很快便发现贫穷是社会流动的一个重要资源, 因为在新社会中以前的富裕村民都遭到歧视。一个羊倌和两个 礼物的流动
米自赤贫家庭的短期雇农,被当地政府选定为这个村庄的干部。 在最初儿年这些干部被村民们称为“穷头”;他们在意识形态鼓 ■29 励下开始把自己的贫苦视为政治资源。据说在一次斗争会上 那位已经变成村庄领导的羊倌十分严肃地声明:“感谢党,现在 是我们这些拉绿屎的人说了算!”他的意思是1949年革命前他 们穷得只能靠野菜过活,连排泄的粪便都是绿的。 由于这些干部从前在村庄社会中的边缘地位,他们对上级 极为忠诚。因此,在随后的集体化运动期间,下岬村成为由国家 推动的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话)社会实验的对象。经历了互 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阶段后,下岬村民发现,他们的土地以及 其他主要生产工具悉数为集体所有。下岬变成了一个由5个小 队组成的生产大队,包括邻近的一个小村子。后来,下岬村是隶 属当地公社的17个大队之一。大跃进高潮(1958年)期间,下岬 的干部决定将邻近的那个小村子改成一个畜牧场。小村子的所 有村民迁到下岬,因为他们的房屋须要改建成一个能容纳1万 头猪的巨大的养猪场。当这-·尝试最终失败后,下岬村村民们 只得赔偿重建邻村的费用;就在一个月前,他们刚刚毁掉了它。 这类社会实验被接二连三地施行,其中危害最大的一次是在 1959年发动的。为了取悦上级和维护下岬作为模范村的地位, 村领导强迫村民把包括种子在内的最后的“袋粮食都上缴给国 家。结果,1959一1960年和1960一1961年的冬春,下岬的居民 遭受了远较邻近社区严重的饥荒。据-·些村民讲,甚至在饥荒 高峰时,村领导仍然强迫村民白天干活、晚上学习政治文件。干 部们用一种公开表扬/羞辱的方法动员村民:给那些完成工作与 学习之要求的人家门前放一面红旗;黄旗则放在那些未能完成 指定任务的落后群众家门前。地主、富农及其他政治上失势的 人们被排除在这类竞赛之外,而且他们的房屋被标以白旗。在 2下钾村:田野工作地点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