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特点: ■1.资源立法以自然资源立法为主,污染 防治法较少 ■2.环境资源立法缺乏系统性 3.环境资源保护法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是 单行性专门法律法规
◼ 近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特点: ◼ 1.资源立法以自然资源立法为主,污染 防治法较少 ◼ 2.环境资源立法缺乏系统性 ◼ 3.环境资源保护法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是 单行性专门法律法规
4.在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大多强调技 术性措施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方式主要是 民事救济方式 ■6.环境资源立法拘泥于法学的传统原则, 极少有创新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规定的环境管理 权比较分散且地方性较强
◼ 4.在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大多强调技 术性措施 ◼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方式主要是 民事救济方式 ◼ 6.环境资源立法拘泥于法学的传统原则, 极少有创新 ◼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规定的环境管理 权比较分散且地方性较强
三、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東至今,是现代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时期。 ■现代环境法从20世纪60年代起得到迅速 发展,到70年代达到高潮,80年代进入 调整完善阶段,进入90年代后,各国的 环境保护战略发生了新的变化,环境法 进入全面、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三、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时期 ◼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是现代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时期。 ◼ 现代环境法从20世纪60年代起得到迅速 发展,到70年代达到高潮,80年代进入 调整完善阶段,进入90年代后,各国的 环境保护战略发生了新的变化,环境法 进入全面、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可分为两 个阶段 ■“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法 “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 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可分为两 个阶段: ◼ “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 ◼ “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
(一)“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 从二战结束至20世纪80年代末,是现代 环境法逐步兴起,不平衡、多样化发展 的阶段。这个阶段以1972年斯德哥尔摩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故称为 “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
◼ (一)“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 ◼ 从二战结束至20世纪80年代末,是现代 环境法逐步兴起,不平衡、多样化发展 的阶段。这个阶段以1972年斯德哥尔摩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故称为 “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