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第四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第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 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々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 律部门的含义 第一,是从法学上对某类法律规范的概 括和综合 y第二,是法学研究深入发展的产物 第三,集中体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 根本特征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 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 律部门的含义 第一,是从法学上对某类法律规范的概 括和综合 第二,是法学研究深入发展的产物 第三,集中体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 根本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 律部门的理由 (一)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々(二)有自己的调整方法 (三)有存在的特定原因 (四)有特定的目的、任务和功能 2(五)有独立的法律体系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 律部门的理由 (一)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二)有自己的调整方法 (三)有存在的特定原因 (四)有特定的目的、任务和功能 (五)有独立的法律体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2一、体系的概念 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 的各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组成的 统一法律整体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一、体系的概念 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 的各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组成的 统一法律整体
二、体系的类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效力体系 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功能体系
二、体系的类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效力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功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