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指称词组,被说成是一个u的东西不是它的意义而是它的所指。假如u 不是一个单元类,那么,“该u看来不指任何东西;因而,一旦u不是 个单元类,我们的命题似乎就会变成毫无意义的了 很显然,这类命题不会仅仅因为它们的前件是假的而变成毫无意义的。 《暴风雨》剧中的国王或许会说:“如果弗迪南德没有淹死的话,那么,他 就是我唯一的儿子”。这里的“我唯一的儿子”是一个指称词组。从表面判 断,当且仅当我恰好有一个儿子时,这个词组才有一个所指。但是,假如弗 迪南德事实上已经淹死了,那么上述的陈述仍然是真的。因此,我们必须在 初看起来不存在所指的情况下规定一个所指,或者必须抛弃含有指称词组的 命题与其所指有关联的观点。后者正是我要提倡的方向。前者可能如迈农采 取的方向一样,承认并不存在的对象,又否认这些对象服从矛盾律;然而这 种做法应尽量加以避免。弗雷格采取了(就我们目前的几种选择的方式而言) 同一方向的另一种方式,他通过定义替一些情况提出某种纯粹约定的所指, 否则这些情况就会不存在所指,这样,“法国国王”就应指称空类;“某某 先生(他有一个美满的十口人之家)的唯一的儿子”就应指称他的所有的儿 子所构成的类,等等。可是,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虽然不导致实际的逻辑错 误,却显然是人为的,它并没有对问题作出精确的分析,因此,如果我们允 许指称同组一般地具有意义和所指这两个方面,那么,在看来不存在所指的 情况下,不论是作出确实具有一个所指的假定,还是作出确实没有任何所指 的假定,都会引起困难。 一个逻辑理论可以通过其处理疑难的能力而得到检验。在思考逻辑时, 头脑中尽量多装难题,这是一种有益的方法,因为解这些难题所要达到的目 的与自然科学通过实验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我将在下面阐明有关指称的理 论应当有能力解决的三个难题;然后证明我的理论如何解决了这些难题 (1)如果a等于b,那么,凡对于一个真的,对另一个亦真,且这二者 可以在任何命题中互相代人而不改变命题的真假。例如,乔治四世想知道司 各脱是否为《威弗利》的作者:而事实上司备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因而, 我们可以以司各脱代入《威弗利》的作者,从而证明乔治四世想要知道的是 司各脱是否是司各脱。但是,人们并不认为欧洲的这位头等显贵对同一律感 兴趣。 (2)根据排中律,“A是B”或者“A不是B”二者中必有一真。因而, 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或者“当今的法国国王不是秃头”这二者中必有 真。但是,如果我们列举出一切是秃头的事物,再列举出一切不是秃头的 事物,那么,我们不会在这两个名单中找到当今的法国国王。喜好综合的黑 格尔信徒可能会推断说,法国国王戴了假发。 (3)再看命题“A不同于B”。如果该命题真,则A和B之间就有差异。 这一事实可以由“A和B之间的差异实存( subsist)”的形式来表述。但是, 如果A不同于B是假的,那么,A和B之间就没有差异,这一事实可以由“A 和B之间的差异并不实存”的形式来表述。可是一个非实体怎么能够成为命 题的主词呢?只要“我在”(am)被看成对实存( subs i stence)或有( be ing) ③的断言,而不是对存在( ex i stence)的断言,那么,“我思故我在”与“我 是命题的主词故我在”一样不明显。因而会出现否定任何事物之有(实存) ①我把 subsistence(实存)和 being(有)用作同义语
一个指称词组,被说成是一个 u 的东西不是它的意义而是它的所指。假如 u 不是一个单元类,那么,“该 u”看来不指任何东西;因而,一旦 u 不是一 个单元类,我们的命题似乎就会变成毫无意义的了。 很显然,这类命题不会仅仅因为它们的前件是假的而变成毫无意义的。 《暴风雨》剧中的国王或许会说:“如果弗迪南德没有淹死的话,那么,他 就是我唯一的儿子”。这里的“我唯一的儿子”是一个指称词组。从表面判 断,当且仅当我恰好有一个儿子时,这个词组才有一个所指。但是,假如弗 迪南德事实上已经淹死了,那么上述的陈述仍然是真的。因此,我们必须在 初看起来不存在所指的情况下规定一个所指,或者必须抛弃含有指称词组的 命题与其所指有关联的观点。后者正是我要提倡的方向。前者可能如迈农采 取的方向一样,承认并不存在的对象,又否认这些对象服从矛盾律;然而这 种做法应尽量加以避免。弗雷格采取了(就我们目前的几种选择的方式而言) 同一方向的另一种方式,他通过定义替一些情况提出某种纯粹约定的所指, 否则这些情况就会不存在所指,这样,“法国国王”就应指称空类;“某某 先生(他有一个美满的十口人之家)的唯一的儿子”就应指称他的所有的儿 子所构成的类,等等。可是,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虽然不导致实际的逻辑错 误,却显然是人为的,它并没有对问题作出精确的分析,因此,如果我们允 许指称同组一般地具有意义和所指这两个方面,那么,在看来不存在所指的 情况下,不论是作出确实具有一个所指的假定,还是作出确实没有任何所指 的假定,都会引起困难。 一个逻辑理论可以通过其处理疑难的能力而得到检验。在思考逻辑时, 头脑中尽量多装难题,这是一种有益的方法,因为解这些难题所要达到的目 的与自然科学通过实验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我将在下面阐明有关指称的理 论应当有能力解决的三个难题;然后证明我的理论如何解决了这些难题。 (1)如果 a 等于 b,那么,凡对于一个真的,对另一个亦真,且这二者 可以在任何命题中互相代人而不改变命题的真假。例如,乔治四世想知道司 各脱是否为《威弗利》的作者:而事实上司备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因而, 我们可以以司各脱代入《威弗利》的作者,从而证明乔治四世想要知道的是, 司各脱是否是司各脱。但是,人们并不认为欧洲的这位头等显贵对同一律感 兴趣。 (2)根据排中律,“A 是 B”或者“A 不是 B”二者中必有一真。因而, “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或者“当今的法国国王不是秃头”这二者中必有 一真。但是,如果我们列举出一切是秃头的事物,再列举出一切不是秃头的 事物,那么,我们不会在这两个名单中找到当今的法国国王。喜好综合的黑 格尔信徒可能会推断说,法国国王戴了假发。 (3)再看命题“A 不同于 B”。如果该命题真,则 A 和 B 之间就有差异。 这一事实可以由“A 和 B 之间的差异实存(subsist)”的形式来表述。但是, 如果 A 不同于 B 是假的,那么,A 和 B 之间就没有差异,这一事实可以由“A 和 B 之间的差异并不实存”的形式来表述。可是一个非实体怎么能够成为命 题的主词呢?只要“我在”(I am)被看成对实存(subsistence)或有(being) ①的断言,而不是对存在(existence)的断言,那么,“我思故我在”与“我 是命题的主词故我在”一样不明显。因而会出现否定任何事物之有(实存) ① 我把 subsistence(实存)和 being(有)用作同义语
必定要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然而在谈及迈农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肯定 事物之有(实存)有时也会导致矛盾。因此,如果A与B并非相异,那么 不论是设想有“A与B之间的差异”这样的对象,还是设想没有这样的对象, 看来同样都是不可能的 意义对所指的关系涉及到某些颇为奇特的困难。看来,这些困难本身就 足以说明引起这些困难的理论一定是错误的。 我们要谈论一个相对于其所指的指称词组的意义时,这样做的自然方式 是借助引号。所以我们这样说 太阳系的质量中心是一个点而不是一个指称复合物; 太阳系的质量中心”是一个指称复合物,而不是一个点。或者我们这 样说 格雷挽歌的第一行陈述一个命题。 格雷挽歌的第一行”并非陈述一个命题。因此,任取一个指称词组, 如C,我们想要讨论C和“c”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二者之间的区别 就是上述两例说明的那种区别 首先,我们要说明,当C出现时,它是我们正在谈及的所指;但当“C” 出现时,它是指意义,这里意义与所指的关系不仅仅是通过指称词组表现的 语言学上的关系,其中必定还包含一种逻辑关系,当我们说意义指称所指时 就表达了这种关系。但我们面临的困难是:不能有效地既保持意义和所指之 间的关系,又防止它们成为同一个东西。同样,除借助于指称词组外,就不 可能获得意义。这种情况如下所述。 单独一个词组C可以既有意义又有所指。可是当我们说“G的意义”时, 得到的却是C的所指的意义(倘若它有什么意义的话)。“格雷挽歌第一行 的意义”相等于“‘晩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的意义”,但不等于“‘格雷挽 歌第一行’的意义”。因此,为了获得我们想要的意义,我们所讲的就一定 不是“C的意义”,而是“‘C’的意义”,这个意义相等于“c”本身。同 样,“的所指”并不意渭我们所想要的所指,而意谓这样的东西:假如它 指称什么,它就指由我们所想要的所指指称的东西。例如,令“C”是“上述 第二个例句中出现的指称复合物”,那么: C=“格雷挽歌的第一行”,而C的所指=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但是我 们本来想要的所指是“格雷挽歌的第一行”。所以,我们未能得到我们所想 要得到的东西。 谈论一个指称复合物的意义时所遇到的困难可以阐述如下:当我们将这 个复合物置于一个命题之中的一瞬间,这个命题即是关于所指的;而假如我 们作出一个其主词是“G的意义”的命题,那么,这个主词就是这个所指的 意义(倘若它有任何意义的话),但这不是我们本来所想要的东西。这就导 致我们说:当我们区别意义和所指时,我们必须处理意义。这个意义具有所 指,并且是一个复合物。除了意义之外,就不存在可以被称之为复合物的、 又可以说它既具有意义又具有所指的东西。依照这个观点,正确的说法是: 有些意义具有所指。 但是这种说法只能使我们在谈论意义时造成的困难更明显。因为,假定 C是复合物,那么,我们将说,C是这个复合物的意义。可是,只要C的出现 不带引号,所说的东西就不适用于意义,只适用于所指,当我们说下面这句 话时就是这种情况:太阳系的质量中心是一个点。因此,为了谈论C自身
必定要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然而在谈及迈农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肯定 事物之有(实存)有时也会导致矛盾。因此,如果 A 与 B 并非相异,那么, 不论是设想有“A 与 B 之间的差异”这样的对象,还是设想没有这样的对象, 看来同样都是不可能的。 意义对所指的关系涉及到某些颇为奇特的困难。看来,这些困难本身就 足以说明引起这些困难的理论一定是错误的。 我们要谈论一个相对于其所指的指称词组的意义时,这样做的自然方式 是借助引号。所以我们这样说: 太阳系的质量中心是一个点而不是一个指称复合物; “太阳系的质量中心”是一个指称复合物,而不是一个点。或者我们这 样说: 格雷挽歌的第一行陈述一个命题。 “格雷挽歌的第一行”并非陈述一个命题。因此,任取一个指称词组, 如 C,我们想要讨论 C 和“C”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二者之间的区别 就是上述两例说明的那种区别。 首先,我们要说明,当 C 出现时,它是我们正在谈及的所指;但当“C” 出现时,它是指意义,这里意义与所指的关系不仅仅是通过指称词组表现的 语言学上的关系,其中必定还包含一种逻辑关系,当我们说意义指称所指时 就表达了这种关系。但我们面临的困难是:不能有效地既保持意义和所指之 间的关系,又防止它们成为同一个东西。同样,除借助于指称词组外,就不 可能获得意义。这种情况如下所述。 单独一个词组 C 可以既有意义又有所指。可是当我们说“C 的意义”时, 得到的却是 C 的所指的意义(倘若它有什么意义的话)。“格雷挽歌第一行 的意义”相等于“‘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的意义”,但不等于“‘格雷挽 歌第一行’的意义”。因此,为了获得我们想要的意义,我们所讲的就一定 不是“C 的意义”,而是“‘C’的意义”,这个意义相等于“C”本身。同 样,“C 的所指”并不意渭我们所想要的所指,而意谓这样的东西:假如它 指称什么,它就指由我们所想要的所指指称的东西。例如,令“C”是“上述 第二个例句中出 现的指称复合物”,那么: C=“格雷挽歌的第一行”,而 C 的所指=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但是我 们本来想要的所指是“格雷挽歌的第一行”。所以,我们未能得到我们所想 要得到的东西。 谈论一个指称复合物的意义时所遇到的困难可以阐述如下:当我们将这 个复合物置于一个命题之中的一瞬间,这个命题即是关于所指的;而假如我 们作出一个其主词是“C 的意义”的命题,那么,这个主词就是这个所指的 意义(倘若它有任何意义的话),但这不是我们本来所想要的东西。这就导 致我们说:当我们区别意义和所指时,我们必须处理意义。这个意义具有所 指,并且是一个复合物。除了意义之外,就不存在可以被称之为复合物的、 又可以说它既具有意义又具有所指的东西。依照这个观点,正确的说法是: 有些意义具有所指。 但是这种说法只能使我们在谈论意义时造成的困难更明显。因为,假定 C 是复合物,那么,我们将说,C 是这个复合物的意义。可是,只要 C 的出现 不带引号,所说的东西就不适用于意义,只适用于所指,当我们说下面这句 话时就是这种情况:太阳系的质量中心是一个点。因此,为了谈论 C 自身
即作出一个关于意义的命题,我们的主词一定不能是C,而是某个指你G的 东西。因而“C”这个我们想说及意义时使用的东西一定不是意义,而是某个 指称意义的东西,而且C一定不是这个复合物的一个成分(因为它是关于“C 的意义”的);因为假如C出现在复合物中,它将作为其所指而不作为意义 出现,并且不存在一条从所指到意义的相反的路,这是因为每个对象都可以 由无限多的不同的指称词组来指称。 因此看来是这样:“C”和C是不同的实体,使得“c”指称C;但这不 可能是一个解释,因为“c”对于C的关系仍然完全是神秘的;而我们又在哪 里找到那个指称C的指称复合物“C”呢?进一步说,当C出现子命题时,这 不仅岀现所指(正像我们将在下一段中看到的一样);但按照以上观点,C 只是所指,而意义则完全归属于“C”。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令人困惑的难题, 这似乎证明,关于意义和所指的全部区别都是错误地想象出来的。 命题中出现了指称词组才涉及到意义,这在形式上已由关于《威弗利》 的作者的难题得到证明。命题“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具有一个“司 各脱是司各脱”并不具有的特性,就是说,乔治四世希望知道这个命题是否 是真实的那种特性。所以,这两者不是相同的命题。因而,如果我们坚持包 含这种区分的观点的话,那么,“《威弗利》的作者”必定既与意义相关 又与所指相关。然而,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只要我们坚持那个观点,就只 好承认只有所指才是相关的,因此必须否弃那个观点。 下一步应证明,我们一直在讨论的所有这些难题是怎样通过这篇文章一 开始解释的那种理论加以解决的。 根据我的观点,指称词组在本质上是句子的成分。它像绝大多数单个的 字一样,并不具有凭借它自身的意义。如果我说“司各脱是人”,这句话是 “X是人”的形式的一个陈述,并以“司各脱”作为这句话的主词。但如果 我说“《威弗利》的作者是一个人”,它就不是“x是人”的形式的陈述了, 它也不以“《威弗利》的作者”作为该句子的主词了。把本文一开始所做的 陈述简述一下,我们可以用下述形式来替换”《威弗利》的作者是一个人”: 个且仅仅一个实体写了《威弗利》一书,并且这个实体是一个人”。( 不像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么严格,但它更容易理解。)而且,一般说来,假定 我们想说《威弗利》的作者具有性质φ,那么,我们想说的东西就相当于“ 个且仅仅一个实体写了《威弗利》,并且这个实体具有性质φ”。 下面是关于所指的解释。如果其中出现“《威弗利》的作者”的每个命 题都可以作上述那样的解释,那么,命题“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即 司各脱和《威弗利》的作者相等同)就变成为“一个且仅仅一个卖命写了 《威弗利》而司各脱与那个实体相等同”;或者回到前面那种完全精确的形 式:“下述这种情况对于x并非总是不成立的:x写了《威弗利》,假如y 写了《威弗利》,则y与x相等,这对于y总是成立的;并且司各脱与x相 等同”。因此,如果“C”是一个指称词组,就可能有一个实体x(不可能多 于一个),对它来说,如上解释的命题“x与相等同”是真的。那么,我 们也可以说:实体X是词组“c”的所指。因此,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 者”的所指。这个引号中的“C”仅仅是这个词组,而不是什么可以称作意义 的东西。指称词组本身并没有意义可言,因为有它出现在其中的任何一个命 题,如果完全加以表达,并不包含这个词组,它已经被分解掉了。 可见,关于乔治四世对《威弗利》作者的好奇心的难题现在有一个很简
即作出一个关于意义的命题,我们的主词一定不能是 C,而是某个指你 C 的 东西。因而“C”这个我们想说及意义时使用的东西一定不是意义,而是某个 指称意义的东西,而且 C 一定不是这个复合物的一个成分(因为它是关于“C 的意义”的);因为假如 C 出现在复合物中,它将作为其所指而不作为意义 出现,并且不存在一条从所指到意义的相反的路, 这是因为每个对象都可以 由无限多的不同的指称词组来指称。 因此看来是这样:“C”和 C 是不同的实体,使得“C”指称 C;但这不 可能是一个解释,因为“c”对于 C 的关系仍然完全是神秘的;而我们又在哪 里找到那个指称 C 的指称复合物“C”呢?进一步说,当 C 出现子命题时,这 不仅出现所指(正像我们将在下一段中看到的一样);但按照以上观点,C 只是所指,而意义则完全归属于“C”。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令人困惑的难题, 这似乎证明,关于意义和所指的全部区别都是错误地想象出来的。 命题中出现了指称词组才涉及到意义,这在形式上已由关于《威弗利》 的作者的难题得到证明。命题“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具有一个“司 各脱是司各脱”并不具有的特性,就是说,乔治四世希望知道这个命题是否 是真实的那种特性。所以,这两者不是相同的命题。因而,如果我们坚持包 含这种区分的观点的话,那么,“《威弗利》的作者”必定既与意义相关, 又与所指相关。然而,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只要我们坚持那个观点,就只 好承认只有所指才是相关的,因此必须否弃那个观点。 下一步应证明,我们一直在讨论的所有这些难题是怎样通过这篇文章一 开始解释的那种理论加以解决的。 根据我的观点,指称词组在本质上是句子的成分。它像绝大多数单个的 字一样,并不具有凭借它自身的意义。如果我说“司各脱是人”,这句话是 “χ是人”的形式的一个陈述,并以“司各脱”作为这句话的主词。但如果 我说“《威弗利》的作者是一个人”,它就不是“χ是人”的形式的陈述了, 它也不以“《威弗利》的作者”作为该句子的主词了。把本文一开始所做的 陈述简述一下,我们可以用下述 形式来替换”《威弗利》的作者是一个人”: “一个且仅仅一个实体写了《威弗利》一书,并且这个实体是一个人”。(这 不像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么严格,但它更容易理解。)而且,一般说来,假定 我们想说《威弗利》的作者具有性质φ,那么,我们想说的东西就相当于“一 个且仅仅一个实体写了《威弗利》,并且这个实体具有性质φ”。 下面是关于所指的解释。如果其中出现“《威弗利》的作者”的每个命 题都可以作上述那样的解释,那么,命题“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即 “司各脱和《威弗利》的作者相等同)就变成为“一个且仅仅一个卖命写了 《威弗利》而司各脱与那个实体相等同”;或者回到前面那种完全精确的形 式:“下述这种情况对于 x 并非总是不成立的:x 写了《威弗利》,假如 y 写了《威弗利》,则 y 与 x 相等,这对于 y 总是成立的;并且司各脱与 x 相 等同”。因此,如果“C”是一个指称词组,就可能有一个实体 x(不可能多 于一个),对它来说,如上解释的命题“x 与 C 相等同”是真的。那么,我 们也可以说:实体 X 是词组“C”的所指。因此,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 者”的所指。这个引号中的“C”仅仅是这个词组,而不是什么可以称作意义 的东西。指称词组本身并没有意义可言,因为有它出现在其中的任何一个命 题,如果完全加以表达,并不包含这个词组,它已经被分解掉了。 可见,关于乔治四世对《威弗利》作者的好奇心的难题现在有一个很简
单的解答。在前面一段里,命题“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是以非缩略 的形式写出的。它不包含我们能用”司各脱”来代入的任何像“《威弗利》 的作者”这样的成分。这不妨碍在语词中用“司各脱”代入“《威弗利》的 作者”而产生的推断的真实性,只要“《威弗利》的作者”在相关的命题中 具有我所谓的初现( pr I mary occur- rence)。指称词组中的初现与再现 ( secondary occurrence)之间的差别如下 当我们说“乔治四世想要知道是否如此这般”时,或者说“如此这般是 奇异的 如此这般是真实的”等等时,这个“如此这般”必定是一个命 题。现在假定“如此这般”包含一个指称词组,我们可以从“如此这般”这 个从属命题中,或者从“如此这般”仅在其中作为一个成分的整个命题中取 消这个指称词组。这就可以产生我们据以行事的不同的命题。我听说过这样 一回事:一个客人第一次看见一艘游艇时,对那位过分敏感的船主说:“我 本以为,你的游艇比这个游艇要大一些’;而这位船主口答:“不,我的游 艇不比这个大”。这位客人指的是:“我想象中的你的游艇的大小要大于你 的游艇的实际大小”,但归于他的话的意义则是:“我本以为你的游艇的大 小要大于你的游艇的大小”。我们返回来再看乔治四世和《威弗利》的例子, 当我们说“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是《威弗利》的作者”时,一般地我 们说的是:“乔治四世想要知道是否有一个且仅有一个人写过《威弗利》, 而司各脱就是这个人”;但我们也可以指“有一个且仅有一个人写过《威弗 利》,而乔治四世想要知道司各脱是否是这个人”。在后者中,“《威弗利》 的作者”是初现;而在前者中是再现。也可以这样表述后者:“关于那个事 实上写了《威弗利》的人,乔治四世想要知道,他是否就是司各脱”。这个 陈述可能是真的,例如,当乔治四世在远处看见司各脱并问道:“那个人是 司各脱吧?”一个指称词组的再现可以定义为这样一种情况;这时,词组在 命题P中出现,而命题P仅仅是我们正在考虑的命题的一个成分,对该指称 词组的代人不是在相关的整个命题中,而是在P中才生效。初现和再现之间 的那种不明确在语言中很难避免;但倘若我们对此有所防备则没什么妨碍。 在符号逻辑中这一点当然很容易避免。 初现和再现的区别也使我们有能力处理当今的法国国王是否是秃头的问 题,而且一般也能够处理无所指的指称词组的逻辑地位。如果“¢”是一个指 称词组,比如说“C”是“具有性质F的项”,那么。 “C具有性质φ意谓“一个且仅有一个具有性质F的项,它具有性质φ” 如果性质F不属于任何项,或属于几个项,就会得出“c具有性质φ”对 于φ的所有的值均为假的情况。因此,“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一定是假 的;而“当今的法国国王不是秃头”如果指下列情况也是假的 有一个实体,它现在是法国国王,且它不是秃头”,但如果指下列情 况则是真的: 以下所述是假的:有一个实体,现在它是法国国王,且它是秃头”。 也就是说,如果“法国国王”的出现是初现,则“法国国王不是秃头”是假 的,如果是再现,“法国国王不是秃头”则是真的。因此,“法国国王”在 其中具有初现的所有命题均为假的,而这类命题的否定命题则是真的,但在 这些命题里“法国国王”具有再现。因此,我们避免了作出法国国王戴假发 ①这只是简略的说法,并非严格的解释
单的解答。在前面一段里,命题“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是以非缩略 的形式写出的。它不包含我们能用”司各脱”来代入的任何像“《威弗利》 的作者”这样的成分。这不妨碍在语词中用“司各脱”代入“《威弗利》的 作者”而产生的推断的真实性,只要“《威弗利》的作者”在相关的命题中 具有我所谓的初现(primary occur-rence)。指称词组中的初现与再现 (secondary occurrence)之间的差别如下: 当我们说“乔治四世想要知道是否如此这般”时,或者说“如此这般是 奇异的”,“如此这般是真实的”等等时,这个“如此这般”必定是一个命 题。现在假定“如此这般”包含一个指称词组,我们可以从“如此这般”这 个从属命题中,或者从“如此这般”仅在其中作为一个成分的整个命题中取 消这个指称词组。这就可以产生我们据以行事的不同的命题。我听说过这样 一回事:一个客人第一次看见一艘游艇时,对那位过分敏感的船主说:“我 本以为,你的游艇比这个游艇要大一些’;而这位船主口答:“不,我的游 艇不比这个大”。这位客人指的是:“我想象中的你的游艇的大小要大于你 的游艇的实际大小”,但归于他的话的意义则是:“我本以为你的游艇的大 小要大于你的游艇的大小”。我们返回来再看乔治四世和《威弗利》的例子, 当我们说“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是《威弗利》的作者”时,一般地我 们说的是:“乔治四世想要知道是否有一个且仅有一个人写过《威弗利》, 而司各脱就是这个人”;但我们也可以指“有一个且仅有一个人写过《威弗 利》,而乔治四世想要知道司各脱是否是这个人”。在后者中,“《威弗利》 的作者”是初现;而在前者中是再现。也可以这样表述后者:“关于那个事 实上写了《威弗利》的人,乔治四世想要知道,他是否就是司各脱”。这个 陈述可能是真的,例如,当乔治四世在远处看见司各脱并问道:“那个人是 司各脱吧?”一个指称词组的再现可以定义为这样一种情况;这时,词组在 命题 P 中出现,而命题 P 仅仅是我们正在考虑的命题的一个成分,对该指称 词组的代人不是在相关的整个命题中,而是在 P 中才生效。初现和再现之间 的那种不明确在语言中很难避免;但倘若我们对此有所防备则没什么妨碍。 在符号逻辑中这一点当然很容易避免。 初现和再现的区别也使我们有能力处理当今的法国国王是否是秃头的问 题,而且一般也能够处理无所指的指称词组的逻辑地位。如果“C”是一个指 称词组,比如说“C”是“具有性质 F 的项”,那么。 “C 具有性质φ意谓“一个且仅有一个具有性质 F 的项,它具有性质φ” ①。如果性质 F 不属于任何项,或属于几个项,就会得出“C 具有性质φ”对 于φ的所有的值均为假的情况。因此,“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一定是假 的;而“当今的法国国王不是秃头”如果指下列情况也是假的: “有一个实体,它现在是法国国王,且它不是秃头”,但如果指下列情 况则是真的: “以下所述是假的:有一个实体,现在它是法国国王,且它是秃头”。 也就是说,如果“法国国王”的出现是初现,则“法国国王不是秃头”是假 的,如果是再现,“法国国王不是秃头”则是真的。因此,“法国国王”在 其中具有初现的所有命题均为假的,而这类命题的否定命题则是真的,但在 这些命题里“法国国王”具有再现。因此,我们避免了作出法国国王戴假发 ① 这只是简略的说法,并非严格的解释
这样的结论。 我们再看如何能否定在A和B并不相异的情形中有诸如A和B之间的差 别那样的对象。如果A和B确实是相异的,那么就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实体X, 使得“X是A和B之间的差异”是真命题;如果A和B并非相异,那么就不 存在这样的实体X。所以,根据刚才所解释过的所指的意义,当A和B相异 时,且仅仅是在这种情况下,“A和B之间的差异”具有一个所指,反之则 不然。一般他说,这种差异适用于真命题和假命题。如果“aRb”代表“a对 b具有关系R”,那么,当aRb是真的时,就有这样一个实体作为a和b之 间的关系R;当aRb是假的时,就没有这样的实体。因此,我们可以从任意 命题中作出一个指称词组,假如此命题真,这个词组就指称一个实体,假如 此命题假,这个词组就不指称实体,例如,地球围绕太阳的旋转是真的(我 们至少可假定如此〕,而太阳围绕地球的旋转则是假的;因而“地球围绕太 阳的旋转”指称一个实体,而“太阳围绕地球的旋转”则不指称实体 非实体的全部领域,诸如“圆的方形”、“不是2的偶素数”、“阿波 罗”、“哈姆雷特”等等,现在都可以得到令人满意的处理。所有这些词组 都是一些不指称任何事物的指称词组。一个关于阿波罗的命题意谓我们借助 于古典文学辞典上对阿波罗这一词条的释义作代入所得到的东西。[比如说 太阳神 the sun-god”)]阿波罗在其中出现的所有命题都可以用上 述的用于指称词组的规则加以解释。如果阿波罗是初现,含有这种初现的命 题就是假的;如果是再现,那么,这个命题可能是真的。同样,“圆的方形 是圆形的”意谓“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实体X,它既是圆的又是方形的,并且 这个实体是圆形的”,这是一个假命题,而下像迈农坚持的那样是真命题。 最完美的上帝具有一切完美性;存在是一个完美性;因此,最完美的上帝 存在”就变成为,“有一个且仅有一个最完美的实体x;它具有所有的完美 性;存在是一个完美性;因而它存在”。这番话作为关于前提“有一个且仅 有一个最完美的实体x”所需要的证明是不能成立的。麦科尔( MacCo) 先生认为(见《心灵》杂志,N.S.,第54期,及第55期,第401页)有两 种个体,一类是真实的个体,另一类是非真实的个体。于是他将空类定义为 由所有非真实的个体所组成的类。这就承认了像“当今的法国国王”这样的 词组虽不指称真实的个体,但又确实指称着个体,不过是一个非真实的个体。 这实质上依然是迈农的理论。我们已看到了否弃这种理论的理由,困为它违 背了矛盾律。而渣照我们的指称理论,我们完全能够提出不存在任何非真实 的个体,因此,空类是不包含任何元素的类,而不是包含以一切非真实的个 体为元素的类 考察我们的理论对通过指称词组作出的各种定义的解释所起的影响,这 是很重要的。数学上的大多数定义都是这种定义。例如,“m-n”是指加上 n后得出m的数”。因此 被定义为具有和某个指称词组相同的意义 然而我们又认为指称词组没有孤立的意义。因此这个定义实际上应当是这 样:“任何包含mn的命题都可以意指由于以‘加上”后得出m的数’代 ①产生这类实体的命题既下等同于这些实体,也不等同于断定这些实体具有存在( being)的命题。 ①能够作出一个论证来有效地证明:最完美的上帝( Beings)的类的所有成员均存在:也可以在形式上证明 这个类不能有多于一个的成员:但是若将完美性定义为具有一切实证的谓词,那也几乎同样可以从形式上 证明:最完美的上帝这个类甚至没有一个成员
这样的结论。 我们再看如何能否定在 A 和 B 并不相异的情形中有诸如 A 和 B 之间的差 别那样的对象。如果 A 和 B 确实是相异的,那么就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实体 X, 使得“X 是 A 和 B 之间的差异”是真命题;如果 A 和 B 并非相异,那么就不 存在这样的实体 X 。所以,根据刚才所解释过的所指的意义,当 A 和 B 相异 时,且仅仅是在这种情况下,“A 和 B 之间的差异”具有一个所指,反之则 不然。一般他说,这种差异适用于真命题和假命题。如果“aRb”代表“a 对 b 具有关系 R”,那么,当 aRb 是真的时,就有这样一个实体作为 a 和 b 之 间的关系 R;当 aRb 是假的时,就没有这样的实体。因此,我们可以从任意 命题中作出一个指称词组,假如此命题真,这个词组就指称一个实体,假如 此命题假,这个词组就不指称实体,例如,地球围绕太阳的旋转是真的(我 们至少可假定如此),而太阳围绕地球的旋转则是假的;因而“地球围绕太 阳的旋转”指称一个实体,而“太阳围绕地球的旋转”则不指称实体。① 非实体的全部领域,诸如“圆的方形”、“不是 2 的偶素数”、“阿波 罗”、“哈姆雷特”等等,现在都可以得到令人满意的处理。所有这些词组 都是一些不指称任何事物的指称词组。一个关于阿波罗的命题意谓我们借助 于古典文学辞典上对阿波罗这一词条的释义作代入所得到的东西。[比如说 “太阳神”(“the sun-god”)] 阿波罗在其中出现的所有命题都可以用上 述的用于指称词组的规则加以解释。如果阿波罗是初现,含有这种初现的命 题就是假的;如果是再现,那么,这个命题可能是真的。同样,“圆的方形 是圆形的”意谓“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实体 X,它既是圆的又是方形的,并且 这个实体是圆形的”,这是一个假命题,而下像迈农坚持的那样是真命题。 “最完美的上帝具有一切完美性;存在是一个完美性;因此,最完美的上帝 存在”就变成为, “有一个且仅有一个最完美的实体 x;它具有所有的完美 性;存在是一个完美性;因而它存在”。这番话作为关于前提“有一个且仅 有一个最完美的实体 x”所需要的证明是不能成立的。①麦科尔(MacColl) 先生认为(见《心灵》杂志,N.S.,第 54 期,及第 55 期,第 401 页)有两 种个体,一类是真实的个体,另一类是非真实的个体。于是他将空类定义为 由所有非真实的个体所组成的类。这就承认了像“当今的法国国王”这样的 词组虽不指称真实的个体,但又确实指称着个体,不过是一个非真实的个体。 这实质上依然是迈农的理论。我们已看到了否弃这种理论的理由,困为它违 背了矛盾律。而渣照我们的指称理论,我们完全能够提出不存在任何非真实 的个体,因此,空类是不包含任何元素的类,而不是包含以一切非真实的个 体为元素的类。 考察我们的理论对通过指称词组作出的各种定义的解释所起的影响,这 是很重要的。数学上的大多数定义都是这种定义。例如,“m—n”是指加上 n 后得出 m 的数”。因此,m—n 被定义为具有和某个指称词组相同的意义; 然而我们又认为指称词组没有孤立的意义。因此这个定义实际上应当是这 样:“任何包含 m—n 的命题都可以意指由于以‘加上”后得出 m 的数’代 ① 产生这类实体的命题既下等同于这些实体,也不等同于断定这些实体具有存在(being)的命题。 ① 能够作出一个论证来有效地证明:最完美的上帝(Beings)的类的所有成员均存在;也可以在形式上证明 这个类不能有多于一个的成员;但是若将完美性定义为具有一切实证的谓词,那也几乎同样可以从形式上 证明:最完美的上帝这个类甚至没有一个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