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正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石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教授、博导、副院长 杨力
何以又谈程序
基本评价:司法公信力不高 随着法治中国推进,司法状况整体好转,但问题同时存在: 不公正、不廉洁、不透明、不规范、低效率、伦理缺失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在逐步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 信访不信法、暴力抗法、执行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以上三大问题,都与“程序公正”直接或间接有关
问题之一:“案件质效趋好”与“司法公信力趋弱”交织 一方面,司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审判管理日益加强、案件质量综合指数上升 另一方面,程序不公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少数案件长期超审限未结、冤狱极具偶然性 的平反及刑讯逼供仍然存在、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地方政府干预司法 等。 法律程序,依然在“维稳”、“司法腐败”、“诉讼数量急剧上升”、“行政干预”、 “法官职业倦怠感”等多重压力下艰难生存
问题之二:当事人“维权意识增强”与“权利滥用现象”交织 一方面,当事人利用司法越来越频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屡创新高。 另一方面,当事人利用司法功利主义严重,比如,虚假诉讼、不服从裁判、不履行裁判 、规避执行、暴力抗法、信访不信法、以信访谋取不当利益等。 法律程序,已成为当事人目的指向的“拿之即用、抛之即去”的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