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1.8-1径流系数地面种类径流系数各种屋面、混凝土或沥青路面0.85~0.95大块石铺砌路面或沥青表面各种的碎石路面0.55~0.65级配碎石路面0.40~0.50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0.35~0.40非铺砌土路面0.25~0.35公园或绿地0.10~0.20表4.1.8-2综合径流系数区域情况综合径流系数城镇建筑密集区0.60~0.70城镇建筑较密集区0.45~0.60城镇建筑稀疏区0.20~0.454.1.9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167A,(1+ClgP)(4. 1. 9)q=(t+b)n式中:设计暴雨强度[L/(hm2·s)l;0P--设计重现期(年);一降雨历时(min);tA1,C,b,n-一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4.1.10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4. 1.11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t=ti十t2(4. 1. 11)式中:t-降雨历时(min);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ti-.14:
4.1.8-1 径流系数 地面种类 径流系数 各种屋面、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o. 85,._,0. 95 大块石铺砌路面或沥青表面各种的碎石路面 o. 55,._,o. 65 级配碎石路面 0. 40r-.JO. 50 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 o. 35~0. 40 非铺砌土路面 0. 25,._,0. 35 公园或绿地 o. 10,-.,0. 20 4. 1. 8-2 综合径流系数 区域情况 综合径流系数 城镇建筑密集区 0. 60,-.,0. 70 城镇建筑较密集区 o. 45~0. 60 城镇建筑稀疏区 0. 20,._,0. 45 4. 1. 9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67 Cl+ ClgP) q == (t + b)n (4. 1. 9) 式中: q 设计暴雨强度[L /Chm 2• s) ] ; P 设计重现期(年); t 降雨历时 (min); A1 ,C,b,n 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具有 20 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 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 的规定编制。 4. 1. 10 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4. 1. 11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t===t1 +t2 (4. 1. 11) 式中: 降雨历时 (min); t1 地面集水时间 (min), 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 • 14•
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Ⅱ污水量4.1.12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4. 1. 13Qar=KQa+K'Q+Qu(4.1.13)式中:Qar旱季设计流量(L/s);K-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QdK--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Qu——人渗地下水量(L/s),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予以考虑。4.1.14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用。4.1.15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表4.1.15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7051540100≥1000平均日流量(L/s)2005002. 72. 42. 12. 01. 91.81. 61. 5变化系数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4.1.16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4.1.17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15
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 5min~15min; t2 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 (min) II 污水量 4. 1. 12 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4. 1. 13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dr == KQd + K'Qm +Qu (4. 1. 13) 式中:少 旱季设计流量 CL/ s); K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Qd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 CL/ s); K' 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 Qm 设计工业废水量 (L/ s); Qu 入渗地下水量 (L/s), 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予以 考虑。 4. 1. 14 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 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 90% 用。 4. 1. 15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 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 4. 1. 15 的规定 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 按表 4. 1. 15 的规定,分期扩建。 4. 1. 15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平均日流量 (L/ s) I 5 I 15 I 40 I 10 I 100 I 200 I 500 I~1000 变化系数 2. 7 I 2. 4 I 2. 1 I 2. o I 1. 9 I 1. 8 I 1. 6 I 1. 5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 4.1.16 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 业的生活污水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 的有关规定。 4. 1. 17 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 15•
4.1.18入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研究确定。4.1.19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4.1.20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4. 1.21流量下校核。4.1.22截流并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4.1.22)Q=Qd十Qm十Q式中:Q一设计流量(L/s);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Q雨水设计流量(L/s)。4.1.23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污染控制自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Q=(no+1)X(Qa+Qm)(4.1.23)式中:Q——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no—截流倍数。4.1.24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4.2设计水质4.2.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当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16
4.1.18 入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 研究确定。 4. 1. 19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 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4.1.20 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 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4. 1. 21 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最设计,并在雨季设计 流量下校核。 4. 1. 22 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Qd +Qm +Qs (4. 1.22) 式中: 设计流量 (L/ s); Qd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 (L/ s); Qm 设计工业废水量 CL/ s); Q 雨水设计流量 (L/s) 4. 1. 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 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 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n。十 1) X (Qd+Qm) (4. 1.23) 式中: Q' 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 CL/ s); 截流倍数。 4. 1. 24 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体的环境 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 /""'o.J 5 , 并宜采取 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 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4.2 设计水质 4. 2. 1 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 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当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 规定采用: • 16•
1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40g/(人d)~60g/(人·d)计算;2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40g/(人·d)~70g/(人·d)计算;3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8g/(人·d)~12g/(人·d)计算;4生活污水的总磷量可按0.9g/(人·d)~2.5g(人·d)计算。4.2.2污水厂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37℃,pH值宜为6.5~9.5,营养组合比(五日生化需氧量:氮:磷)可为100:5:1。有工业废水进入时,应考虑有害物质的影响。·17·
1 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 40g/(人• d) ,._,60g/ 人. d) 计算; 2 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 40g/( ·d) ,._,70g/ (人. d) 计算; 3 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 8g/( 人• d),._,12g/( 人. d) 计算; 4 生活污水的总磷量可按 0. 9g/( 人• d) ,._, 2. 5g( 人. d) 算。 4. 2. 2 污水厂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 l0°C ,._, 37°C' pH 值宜为 6. 5,._,9_ 5, 营养组合比(五日生化需氧量:氮:磷)可为 100 : 5 : 。有工业废水进入时,应考虑有害物质的影响。 • 17•
5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5.1一般规定5.1.1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建设。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按远期规划设计流量设计,按现状水量复核,并考虑城镇远景发展的需要。5.1.2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干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集的地带:2排水管宜沿城镇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设在快车道以外;3截流干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4:管渠高程设计除应考虑地形坡度外,尚应考虑与其他地下设施的关系及接户管的连接方便。5.1.3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渠。5.1.4管渠材质、管渠断面、管道基础、管道接口应根据排水水质、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质、地下水位、地下水侵蚀性、施工条件和对养护工具的适应性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5.1.5,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附属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5.1.6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理设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并结合当地施工、制管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养护管理要:18:
5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5. 一般规定 5. 1. 1 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 分期建设。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按远期规划设计流量设计,按现 状水量复核,并考虑城镇远景发展的需要。 5. 1. 2 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 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 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滂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 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干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 集的地带; 2 排水管宜沿城镇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设在 快车道以外; 3 截流干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 4 管渠高程设计除应考虑地形坡度外,尚应考虑与其他地下 设施的关系及接户管的连接方便。 5. 1. 3 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渠。 5. 1. 4 管渠材质、管渠断面、管道基础、管道接口应根据排水水质、 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 水侵蚀性、施工条件和对养护工具的适应性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 5. 1. 5 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 附属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5. 1. 6 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埋设深度、工程环 境条件,并结合当地施工、制管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养护管理要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