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 HE RE 太白湖新区政府公报 (2018第6期总第6期)
太白湖新区政府公报 (2018 第 6 期 总第 6 期)
太白湖新区政府公报 2018年第6期 (总第6期) 主管主办:太白湖新区管委会2018年7月12日出版 目录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太白湖新区2018 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太管办 字〔2018〕28号)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湖新区生态环境 保护六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太管办字〔2018〕33号)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 作计划(济太管字〔2018〕47号)
太白湖新区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6 期 (总第 6 期) 主管主办: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出版 目 录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太白湖新区 2018 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太管办 字〔2018〕28 号)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湖新区生态环境 保护六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济太管办字〔2018〕33 号)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18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 作计划 (济太管字〔2018〕47 号)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太白湖新区2018年农作物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太管办字〔2018〕28号 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各企业, 驻区各单位: 《济宁太白湖新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济宁太白湖新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绿色发展要求,切实做好全区农作物秸 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太白湖新区 2018 年农作物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太管办字〔2018〕28 号 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各企业, 驻区各单位: 《济宁太白湖新区 2018 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5 日 济宁太白湖新区 2018 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绿色发展要求,切实做好全区农作物秸 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作 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 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 利用”标本兼治的思路,采取全面防控与重点布控相结合、 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秸秆 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群策群力、严 防死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 烧,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 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全年分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 日至11月5日)两个秸秆禁烧重点时段。 、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 管理、党政同责”原则,严格落实镇(街)、村(居)秸秆 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严格落实镇(街)秸秆禁烧工作主体
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作 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 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 利用”标本兼治的思路,采取全面防控与重点布控相结合、 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秸秆 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群策群力、严 防死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 烧,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 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以上。 全年分夏季(5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秋季(9 月 25 日至 11 月 5 日)两个秸秆禁烧重点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 管理、党政同责”原则,严格落实镇(街)、村(居)秸秆 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严格落实镇(街)秸秆禁烧工作主体
责任,镇(街)是秸秆禁烧工作主战场,镇(街)党政主要 负责同志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 调度禁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以赴靠 在一线,指挥禁烧工作。要逐管区逐村研究落实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措施,定期巡查调度措施落实情况;管区干部及包 管区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逐村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措施,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村(居)是秸秆禁烧工作 的基本作战单元,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是具体责 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 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要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包镇(街) 区属部门单位副科级干部、镇(街)千部驻村(居)包保、 村(居)千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 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 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区、镇(街) 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以镇(街)管区为单位建立全覆盖 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动员驻村帮扶干部、镇 (街)全体干部、村(居)党员干部等,下沉到网格中,明 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驻守 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 不撒回。要突出抓好对种植大户的管控,镇(街)村(居) 要与种植面积超过100亩的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
责任,镇(街)是秸秆禁烧工作主战场,镇(街)党政主要 负责同志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 调度禁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以赴靠 在一线,指挥禁烧工作。要逐管区逐村研究落实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措施,定期巡查调度措施落实情况;管区干部及包 管区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逐村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措施,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村(居)是秸秆禁烧工作 的基本作战单元,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是具体责 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 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要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包镇(街)、 区属部门单位副科级干部、镇(街)干部驻村(居)包保、 村(居)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 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 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区、镇(街)、 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以镇(街)管区为单位建立全覆盖 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动员驻村帮扶干部、镇 (街)全体干部、村(居)党员干部等,下沉到网格中,明 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 24 小时驻守、 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 不撤回。要突出抓好对种植大户的管控,镇(街)、村(居) 要与种植面积超过 100 亩的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