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通过了一项决议,号召各殖民地人民制定宪法,并 依法建立“能够保护其选民之幸福与安全的”新政府。 1776年5月10日,该方案在会上通过。同年7月 4日,通过了《独立宣言》。次年11月15日,又通过 了特拉华代表约翰迪金森负责起草的《邦联与永久联合 条例》(简称《邦联条例》),并于1781年3月1日 全面生效(马里兰最后一个批准)。这个条例宣布,13 个殖民地将永久性地联合起来,并享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和称号— 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二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 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认为,在美国的建国史上,有三 份文件堪称伟大。这就是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联邦宪 法。独立宣言提出了美国的理想,开始了她的独立;邦 联条例确定了美国的国名,开始了她的联合;联邦宪法 则使理想成为现实,使14个有着各自宪法和政府的政 治实体(它们的英文名字是state,如何译为中文回头 再说)变成一个完整的实实在在的国家。不过,在
三是通过了一项决议,号召各殖民地人民制定宪法,并 依法建立“能够保护其选民之幸福与安全的”新政府。 1776 年 5 月 10 日,该方案在会上通过。同年 7 月 4 日,通过了《独立宣言》。次年 11 月 15 日,又通过 了特拉华代表约翰.迪金森负责起草的《邦联与永久联合 条例》(简称《邦联条例》),并于 1781 年 3 月 1 日 全面生效(马里兰最后一个批准)。这个条例宣布,13 个殖民地将永久性地联合起来,并享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和称号——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二 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 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认为,在美国的建国史上,有三 份文件堪称伟大。这就是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联邦宪 法。独立宣言提出了美国的理想,开始了她的独立;邦 联条例确定了美国的国名,开始了她的联合;联邦宪法 则使理想成为现实,使 14 个有着各自宪法和政府的政 治实体(它们的英文名字是 state,如何译为中文回头 再说)变成一个完整的实实在在的国家。不过,在
1787年那个闷热的夏天之前,很少有人认为还有制定 第三份文件(联邦宪法)的必要。对于这些蛮荒大陆上 的乡巴佬,尤其是那些宁愿当乡巴佬也要自由的人来 说,什么总统,什么政府,什么首都,都不重要。重要 的是《独立宣言》宣布的那个观点:人人生而平等,造 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 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 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是 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 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者废除它,并建立 一个新的政府。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 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 安全和幸福。 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理想”。在许多美国人看来,只要 产生并说出这个理想,他们就算有了自己的国家。所 以,他们就把发表《独立宣言》的那一天(1776年7 月4日)定为自己的建国日。何况在《邦联条例》通过 以后,他们又有了一个国名?剩下的事情,也就是得到
1787 年那个闷热的夏天之前,很少有人认为还有制定 第三份文件(联邦宪法)的必要。对于这些蛮荒大陆上 的乡巴佬,尤其是那些宁愿当乡巴佬也要自由的人来 说,什么总统,什么政府,什么首都,都不重要。重要 的是《独立宣言》宣布的那个观点:人人生而平等,造 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 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 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是 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 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者废除它,并建立 一个新的政府。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 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 安全和幸福。 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理想”。在许多美国人看来,只要 产生并说出这个理想,他们就算有了自己的国家。所 以,他们就把发表《独立宣言》的那一天(1776 年 7 月 4 日)定为自己的建国日。何况在《邦联条例》通过 以后,他们又有了一个国名?剩下的事情,也就是得到
国际社会的承认,尤其是英国的承认。这当然只能靠拳 头来说话。 所以,1783年9月3日《巴黎和约》签订以后,这些 胜利了的乡巴佬,包括那些拿起武器的农民,也包括他 们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总司令乔治华盛顿,便欢天喜地 一哄而散,解甲归田,会自己的农庄过日子去了。直到 4年以后,这些傻乎乎的(或者说天正的)美国人才发 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可不是 只有理想就行的。 实际上那时候的“美利坚合众国”,既不像样子,又情 况不妙。这个国家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也没 有一个真正的政府。许多权力(比如对外宣战、和约缔 结、外交主导、货币制造),是由一个一院制的议会来 行使的。议会不但身兼立法和行政两职,而且权力其实 很小。比如组建海军、从各州招募军队、解决各州争端 等,就至少需要2/3的state的同意。这就难以巩固和 发展独立战净的成果,无法有效抗衡西部印第安人的反 抗和英国人在海上的骚扰,以及本国农民的起义,也实 在承担不起诸如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
国际社会的承认,尤其是英国的承认。这当然只能靠拳 头来说话。 所以,1783 年 9 月 3 日《巴黎和约》签订以后,这些 胜利了的乡巴佬,包括那些拿起武器的农民,也包括他 们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总司令乔治.华盛顿,便欢天喜地 一哄而散,解甲归田,会自己的农庄过日子去了。直到 4 年以后,这些傻乎乎的(或者说天正的)美国人才发 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可不是 只有理想就行的。 实际上那时候的“美利坚合众国”,既不像样子,又情 况不妙。这个国家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也没 有一个真正的政府。许多权力(比如对外宣战、和约缔 结、外交主导、货币制造),是由一个一院制的议会来 行使的。议会不但身兼立法和行政两职,而且权力其实 很小。比如组建海军、从各州招募军队、解决各州争端 等,就至少需要 2/3 的 state 的同意。这就难以巩固和 发展独立战争的成果,无法有效抗衡西部印第安人的反 抗和英国人在海上的骚扰,以及本国农民的起义,也实 在承担不起诸如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
家安全之类的重任。原本松散脆弱的联盟(United States),甚至面临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 析的危险。没法子,胜利之后分道扬镳的各个state, 只好派出自己的代表,重新开会讨论解决的办法。这就 是历史上被称为“制宪会议”的1787年费城会议。它 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因为在许多人看来,问 题就处在《邦联条例》上。 问题虽然处在《邦联条例》上,但也是有历史原因的。 1777年通过的《邦联条例》是美国革命时期的产物 自然存在明显的草创性和过渡性,在许多原则问题上是 含糊其辞甚至含混不清的。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所谓 “美利坚合众国”,究竟是独立主权国家的结盟,还是 高度自治地区的联合?也就是说,它是1个主权国家, 还是13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如果是一个主权国家 那么构成这个国家的13个state就是“州”,美利坚合 众国就应该叫做“州联”(事实上也有人主张用这种方 式来翻译United States)。相反,如果是13个主权国 家的联合体,则United States就是“国联”,state也 得理解为“国家”。可惜“州联”和“国联”都不准
家安全之类的重任。原本松散脆弱的联盟(United States),甚至面临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 析的危险。没法子,胜利之后分道扬镳的各个 state, 只好派出自己的代表,重新开会讨论解决的办法。这就 是历史上被称为“制宪会议”的 1787 年费城会议。它 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因为在许多人看来,问 题就处在《邦联条例》上。 问题虽然处在《邦联条例》上,但也是有历史原因的。 1777 年通过的《邦联条例》是美国革命时期的产物, 自然存在明显的草创性和过渡性,在许多原则问题上是 含糊其辞甚至含混不清的。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所谓 “美利坚合众国”,究竟是独立主权国家的结盟,还是 高度自治地区的联合?也就是说,它是 1 个主权国家, 还是 13 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如果是一个主权国家, 那么构成这个国家的 13 个 state 就是“州”,美利坚合 众国就应该叫做“州联”(事实上也有人主张用这种方 式来翻译 United States)。相反,如果是 13 个主权国 家的联合体,则 United States 就是“国联”,state 也 得理解为“国家”。可惜“州联”和“国联”都不准
确,"合众国”(United States)既不是州联体,又 不是“联合国”。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们只好把事情 的来龙去脉交代一下。 前面讲过,独立战争之前现在叫做“美国”的地方,原 本只有一些殖民地。1754年的6月有7个殖民地的代 表在阿尔巴尼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原因是为了应付法 国人及其印第安盟友造成的威胁。虽说这只是一次临时 的动议,却也开始了他们的联合。11年后,即 1765年,又有了一次“反印花税法大会”,会上提出 了“美利坚人”的概念。这就有了一个笼而统之的“美 利坚民族”。等到1774年第一届大陆会议召开时,事 情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本互不相属各自为政的那些 colonies,实际上已经变成了“联合殖民地”,一个美 利坚人的联合殖民地(United Colonies of America)。到1775年至1779年第二届大陆会议期 间,又发生了第二个重大变化。1776年1月5日,新 罕布什尔率先通过了自己的宪法,建立了自己“主权、 自由和独立”的政府,其他北美英属殖民地则在两年间 纷纷效法(马萨诸塞在1780年6月16日通过新宪
确,“合众国” (United States)既不是州联体,又 不是“联合国”。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们只好把事情 的来龙去脉交代一下。 前面讲过,独立战争之前现在叫做“美国”的地方,原 本只有一些殖民地。1754 年的 6 月有 7 个殖民地的代 表在阿尔巴尼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原因是为了应付法 国人及其印第安盟友造成的威胁。虽说这只是一次临时 的动议,却也开始了他们的联合。11 年后,即 1765 年,又有了一次“反印花税法大会”,会上提出 了“美利坚人”的概念。这就有了一个笼而统之的“美 利坚民族”。等到 1774 年第一届大陆会议召开时,事 情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本互不相属各自为政的那些 colonies,实际上已经变成了“联合殖民地”,一个美 利坚人的联合殖民地(United Colonies of America)。到 1775 年至 1779 年第二届大陆会议期 间,又发生了第二个重大变化。1776 年 1 月 5 日,新 罕布什尔率先通过了自己的宪法,建立了自己“主权、 自由和独立”的政府,其他北美英属殖民地则在两年间 纷纷效法(马萨诸塞在 1780 年 6 月 16 日通过新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