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农业基本经营制度 ●第一节农业双层经营体制 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及其法律地 位的确立
第四章农业基本经营制度 ⚫ 第一节 农业双层经营体制 ⚫ 一、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一)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及其法律地 位的确立
)家庭承包经营是双层经营 体制的基础 ●1家庭承包经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 盛的生命力 2·家庭承包经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 经营层次
(二)家庭承包经营是双层经营 体制的基础 ⚫ 1·家庭承包经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 盛的生命力 ⚫ 2·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 一个经营层次
、土地延包政策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二)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政策 ●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 长30年,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 地实行家庭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 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 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 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 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 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 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 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 年
二、土地延包政策 ⚫ (一)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二)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政策 ⚫ 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 长30年,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 地实行家庭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 ⚫ 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 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 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 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 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 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 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 年
续 3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 进一步来说,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 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 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 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方案要经村民 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 部门审批;四是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 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 4,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 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书〉
续 ⚫ 3·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 。的前提是稳定。 进一步来说,一是“小调整” 。只限于人地矛 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 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 。提高承包 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方案要经村民 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 部门审批;四是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 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 ⚫ 4,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 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书〉
(三)关于“两田制"的政策 ●中央不提倡实行"两田制”。没有实行 “两田制”的地方不要再搞,已经实行 的必须按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认真进行 整顿。 1·对原来为了平衡农户负担而实行的动 账不动地"形式的“两田制",无论是" 粮田"还是"责任田",承包权都必须到户 并明确30年不变,不能把"责任田"的承包 期定得很短,随意进行调整
(三)关于"两田制"的政策 ⚫ 中央不提倡实行"两田制”。没有实行 “两田制”的地方不要再搞,已经实行 的必须按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认真进行 整顿。 1·对原来为了平衡农户负担而实行的"动 账不动地"形式的“两田制",无论是"口 粮田"还是"责任田",承包权都必须到户, 并明确30年不变,不能把"责任田"的承包 期定得很短,随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