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农村税费改革 阶段回顾 2002年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取消, 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 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 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性基金;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 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 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 税税率上限为7%;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 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税附加, 代原来的村提留
第十二讲 农村税费改革 一、阶段回顾 2002年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取消, 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 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 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性基金;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 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 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 税税率上限为7%;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 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税附加, 替代原来的村提留
续 矿该“通知”首次提出“三个确保”: “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 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 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是衡 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续 该“通知”首次提出“三个确保” : “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 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 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是衡 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200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 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今年农业税税率总 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 业特产税。 200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人大 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从 今年起,中国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 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200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 , 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今年农业税税率总 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 业特产税。 2004年3月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人大 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从 今年起,中国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 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续 2004年3月23日,中央决定在黑龙江、吉 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 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 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1个粮 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三个百分 点,其余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 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降低或取消。 目前全国已经有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全部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
续 2004年3月23日,中央决定在黑龙江、吉 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 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 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1个粮 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三个百分 点,其余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 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降低或取消。 目前全国已经有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全部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重点 矿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重点确定,主要内容可归纳 为“五个取消、一个调整、一个改革” 五个取消:一是取消乡统筹费;二是取消 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政府基金、集资;三是取消屠宰税和随 屠宰税附征的其他收费项目;四是取消农业特 产税,征收农业税;五是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 积累工和义务工
二、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重点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重点确定,主要内容可归纳 为“五个取消、一个调整、一个改革” 。 五个取消:一是取消乡统筹费;二是取消 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政府基金、集资;三是取消屠宰税和随 屠宰税附征的其他收费项目;四是取消农业特 产税,征收农业税;五是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 积累工和义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