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3.2雨水量3.2.1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超过2km时,宜考虑降雨在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部信息Q,=qYF(3.2.1)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q设计暴雨强度[L/(s·hm)亚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hm)。注:当有允许排人雨水管道的生产废水排人雨永管道时,应将其水量计算在内,3.2.2应严格执行规划控制的综合径流系数,综合径流系数高于Q7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等措施。径流系数,可按本规范表3.2.2-1的规定取值,汇水面积的综合径流系数应按地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可按表3.2.2-2的规定取值,并应核实地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表3.2.2-1径流系数)Z地面种类Y各种屋面、混凝土或沥青路面0.85~0.95大块石铺砌路面或沥青表面各种的碎石路面0.55~0.65级配碎石路面0.40~0.50干砌砖右或碎石路面0.35~0.40非镇砌土路面0.25~0,35公园或绿地0.10~0.20表3.2.2-2综合径流系数Y区域情况城镇建筑密集区0.60~0.70城镇建筑较密集区0.45~0.60城镇建筑稀疏区0.20~0.453.2.2A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21:
3.2.3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167A,(1+ClgP)(3.2.3)q=(t+b)"式中:设计暴雨强度[L/(s·hm)t降雨历时(min);P设计重现期(年)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A.C,b.n具有20年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编制。3.2.3A:根据气候变化,宜对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修订。3.2.4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3.2.4的规定取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宜采用规定1的上限。新建地区应按本规定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地区改建、道2路建设等更新排水系统,并按本规定执行。3同排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表3.2.4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年)城区类型中心城区的中心城区地下通道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城镇类型重要地区和下沉式广场等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5~1030~503~52~3大城市2~52~35~1020~30中等城市和小城市2~310~202~33~5注:1按表中所列重现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时,均采用年最大法:雨水管渠应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2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3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域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2
3.2.4A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洪水对城镇排水系统的影响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3.2.4B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3.2.4B的规定取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宜采用规定的上限。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2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3.2.4B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3蓄、设置雨洪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4表3.2.4B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城镇类型重现期(年)地面积水设计标准超大城市108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100特大城市50-进水:-50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大城市过15cm20~30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注:1年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适用于来用年最大值法确定的晕雨强度公式。2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方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靠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本规范规定的地面积水设计标准没有包括具体的积水时间,各城市应根据3地区重要性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设计地面积水时间。3.2.5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3.2.5)t=ti+t式中:t降雨历时(min);t一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面种类计算确定,一般采用5min~15min;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23*
3.2.5A应采取雨水渗透、调蓄等措施,从源头降低雨水径流产生量,延缓出流时间3.2.6当雨水径流量增大,排水管渠的输送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雨水调蓄池。3.3合流水量3.3.1合流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3.3.1)式中:Q一设计流量(L/s);—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2Qa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Q.雨水设计流量(L/S)Qi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L/s)。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3.3.2Q+(n+1)Q+Q,+Q's(3.3.2)式中:Q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L/s)):截流倍数:no-Q'截流井以后汇水面积的雨水设计流量(L/s):截流井以后的旱流污水量(L/s)。O3.3.3截流倍数n。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放水体的环境容量、水文、气候、经济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3.3.4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适当高于同一情况下的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3.4设计水质3.4.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标准采用:.24
1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每人每天25g50g计算。2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每人每天40g~65g计算。3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每人每天5g~11g计算。4生活污水的总磷量可按每人每天0.7g~1.4g计算。5工业废水的设计水质,可参照类似工业的资料采用,其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固体量、总氮量和总磷量可折合人口当量计算。3.4.2污水厂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37℃,pH值宜为6.5~9.5.营养组合比(五日生化需氧量:氮:磷)可为100:5:1。有工业废水进入时应考虑有害物质的影响。住房城乡建设浏览专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