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商标法概述
第十七章 商标法概述
第一节商标 、商标的概念与特征 在我国,商标,简而言之就是识别商品 和服务的标记。其确切的法律含义,是指商 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服务的提供者用以 标明自己所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 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同种商品或提供的同种 服务相区别的标记。商标具有从属性、识别 性及显著性特征
第一节 商标 一、商标的概念与特征 在我国,商标,简而言之就是识别商品 和服务的标记。其确切的法律含义,是指商 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服务的提供者用以 标明自己所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 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同种商品或提供的同种 服务相区别的标记。商标具有从属性、识别 性及显著性特征
商标的分类 (一)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三)一般商标和特殊商标 特殊商标是为了指明商品的性质、特征, 统一集体成员之间的商品质量,增强集体信 誉,或为给商品质量提供证明而使用的。其 一般联系多个主体,为多个主体共同使用。 在我国,特殊商标包括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两类
二、商标的分类 (一)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 (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三)一般商标和特殊商标 特殊商标是为了指明商品的性质、特征, 统一集体成员之间的商品质量,增强集体信 誉,或为给商品质量提供证明而使用的。其 一般联系多个主体,为多个主体共同使用。 在我国,特殊商标包括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两类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组 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用,以 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 体商标的特殊性在于:一是集体商标的所有权 不属于单个使用主体,而属于集体组织;二是 集体组织是否具有生产、销售商品的能力或提 供某项服务的能力均不影响该组织申请集体商 标,并取得专有权;三是集体组织通常不得使 用该集体商标,也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而由该组织内的成员使用,但集体组织必须对 其成员的适用进行监督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 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 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 体商标的特殊性在于:一是集体商标的所有权 不属于单个使用主体,而属于集体组织;二是 集体组织是否具有生产、销售商品的能力或提 供某项服务的能力均不影响该组织申请集体商 标,并取得专有权;三是集体组织通常不得使 用该集体商标,也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而由该组织内的成员使用,但集体组织必须对 其成员的适用进行监督
证明商标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蓝 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的单位 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泼 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 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的特殊 性在于:一是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同一,证明商 标的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该商标,但应履行控 制职责;二是使用的目的在于证明他人生 经销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特征,以与未经过 如此证明的商品和服务相区别。三是凡是满足 了证明商标的标准和使用条件的主体,经过规 定程序后都可使用证明商标,在这一点上,其 与集体商标明显不同
证明商标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 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 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 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 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的特殊 性在于:一是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同一,证明商 标的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该商标,但应履行控 制职责;二是使用的目的在于证明他人生产、 经销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特征,以与未经过 如此证明的商品和服务相区别。三是凡是满足 了证明商标的标准和使用条件的主体,经过规 定程序后都可使用证明商标,在这一点上,其 与集体商标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