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获得专利权的程序 8 765
第十四章 获得专利权的程序
第一节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的原则 12 (一)先申请原则 8a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 765 明申请专利的,专利权给予最先申 请的人,我国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 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与之相对应 的是先发明原则。法律依据是《专 利法》第9条:“两个以上的申请 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一节 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先申请原则 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 明申请专利的,专利权给予最先申 请的人,我国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 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与之相对应 的是先发明原则。法律依据是《专 利法》第9条:“两个以上的申请 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二)优先权原则 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 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 12 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国外第一次提 9、3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 765 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 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 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相承认优 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如果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 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 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优先权原则 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 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 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国外第一次提 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 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 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 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相承认优 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如果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 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 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三)书面申请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 12 的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 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 765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办理。”其中的书面形式是指,专 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相应的 手续时不得以口头形式,也不得以 电报、电话、电传、胶片等形式代 替书面形式
(三)书面申请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 的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 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办理。”其中的书面形式是指,专 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相应的 手续时不得以口头形式,也不得以 电报、电话、电传、胶片等形式代 替书面形式
(二)单一性原则。 是指一件专利申请仅限于一项发明创 造。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 12 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 9 3 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两者应当在技 765 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 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 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考虑,对现有 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用于 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 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 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二)单一性原则。 是指一件专利申请仅限于一项发明创 造。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 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 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两者应当在技 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 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 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考虑,对现有 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用于 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 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 作为一件申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