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C/CHN/4 page 11 (c)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 法违纪情况的。《规定》还专门规定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保证 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7.严格责任追究,减少和杜绝酷刑案件发生。公安部历来十分重视解决刑 讯逼供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工作 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并要求对发生民警严重 违法违纪案件的(包括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案件),要视情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必 要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防止、制止刑讯逼 供案件的发生作为解决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 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刑讯逼供案件逐年减少。 38.1999年,各级公安机关以贯彻实施《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 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多种形 式的执法检查,巩固治理成果。 39.2000年,全国公安机关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贯彻实施《刑事诉讼 法》情况大检查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地治理刑讯逼供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1年3月12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治理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 强制措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巩固治理刑讯逼供工作成果, 使这三种类型的案件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力争不发生致人死亡案件。对发生上述 三种类型案件的,要依法及时查处,特别是对于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伤残的,要依 法严惩,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各地公安机关按照 公安部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还结合自身存在的突出 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如青海省自1999年开展专项整治至 2000底,全省公安系统未发生一起刑讯逼供案件。 40.2002年2月26日,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警的指导原则,重点解决包括刑讯逼供等问题, 坚决查处警察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查找漏洞,规范管理, 建立治本的长效机制,并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CAT/C/CHN/4 page 11 (c) 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d) 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e)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 法违纪情况的。《规定》还专门规定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保证 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7. 严格责任追究,减少和杜绝酷刑案件发生。公安部历来十分重视解决刑 讯逼供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工作 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并要求对发生民警严重 违法违纪案件的(包括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案件),要视情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必 要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防止、制止刑讯逼 供案件的发生作为解决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 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刑讯逼供案件逐年减少。 38. 1999 年,各级 公安机关以 贯彻 实施《公安机关内 部执法监督工作规 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多种形 式的执法检查,巩固治理成果。 39. 2000 年,全国公安机关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贯彻实施《刑事诉讼 法》情况大检查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地治理刑讯逼供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1 年 3 月 12 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治理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 强制措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巩固治理刑讯逼供工作成果, 使这三种类型的案件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力争不发生致人死亡案件。对发生上述 三种类型案件的,要依法及时查处,特别是对于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伤残的,要依 法严惩,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各地公安机关按照 公安部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还结合自身存在的突出 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如青海省自 1999 年开展专项整治至 2000 底,全省公安系统未发生一起刑讯逼供案件。 40. 2002 年 2 月 26 日,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警的指导原则,重点解决包括刑讯逼供等问题, 坚决查处警察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查找漏洞,规范管理, 建立治本的长效机制,并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CAT/C/CHN/4 page 12 41.200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公正与效率”列为21世纪人民法院的 工作主题,强调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要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 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 展开。倡导司法公正,必然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要求依法惩治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妨害司 法公正的酷刑行为:倡导高效司法,必然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得到快 速的、不拖延的审判,要求禁止超法定时限的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的羁押措施,这对于惩治和防范酷刑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42.近几年来,各级法院在认真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各项规定的基础上,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20日发布)的 具体要求,不断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新的刑事审判方式加强了庭审的公开 性,突出了法庭的中立性,进一步保障了控辨双方地位、权利的平衡性。在新的 刑事审判方式下,一切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酷刑行为更容易被揭 露、证实和惩治,因此,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在总体上也有利于防范各种酷 刑现象的发生。 43.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 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 危害不大的罪犯和依法被裁定假释的罪犯等,进行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目前, 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6个省、直辖市正在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 工作。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 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 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 使其顺利返回社会的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表明了中 国正努力迈向刑罚轻缓化、人道化,对于防止罪犯遭受不必要的监禁性刑罚执 行,具有重要意义。 第3条 44.中国补充报告的第72段仍然有效
CAT/C/CHN/4 page 12 41. 2001 年 1 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公正与效率”列为 21 世纪人民法院的 工作主题,强调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要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 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 展开。倡导司法公正,必然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要求依法惩治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妨害司 法公正的酷刑行为;倡导高效司法,必然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得到快 速的、不拖延的审判,要求禁止超法定时限的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的羁押措施,这对于惩治和防范酷刑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42. 近几年来,各级法院在认真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各项规定的基础上,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9 年 10 月 20 日发布)的 具体要求,不断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新的刑事审判方式加强了庭审的公开 性,突出了法庭的中立性,进一步保障了控辨双方地位、权利的平衡性。在新的 刑事审判方式下,一切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酷刑行为更容易被揭 露、证实和惩治,因此,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在总体上也有利于防范各种酷 刑现象的发生。 43. 2003 年 7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 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 危害不大的罪犯和依法被裁定假释的罪犯等,进行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目前, 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 6 个省、直辖市正在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 工作。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 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 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 使其顺利返回社会的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表明了中 国正努力迈向刑罚轻缓化、人道化,对于防止罪犯遭受不必要的监禁性刑罚执 行,具有重要意义。 第 3 条 44. 中国补充报告的第 72 段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