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设 JILINJIANSHEGONGBAO 报 第三章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积 极筹措建设资金,及时供应建设用地,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工作成效。 、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7.51万套(计划17.46万套),开工 率100.28%。其中,城市棚户区12.86万套(计划12.8万套)、林业 棚户区1.46万套(计划1.46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1.7万套(计 划1.7万套)、国有垦区危房0.67万套(计划0.67万套),新增公建 共租赁住房0.82万套(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0.83万套)。全年基 本建成15.21万套(计划13.23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15%;新增 设 租赁补贴1.92万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28%;完成投资296.9亿元。 二、积极争取和落实建设改造资金 省财政、发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 程各项补助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年共争取国家棚户 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24.74亿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 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26.6亿元。省财政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共 配套补助资金5.23亿元。各市县政府采取财政投入、政策减免等措施, 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金,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 全力争取国开行棚改二期贷款支持 积极研究贷款融资的新办法,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 的模式启动棚改二期贷款,印发了《关于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棚户区改 造的实施方案》。坚持主体下移、单独授信的原则,以市县政府为主
建设 7 吉林建设 JILINJIANSHEGONGBAO 报公 2015 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积 极筹措建设资金,及时供应建设用地,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工作成效。 一、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 17.51 万套 ( 计划 17.46 万套 ),开工 率 100.28%。其中,城市棚户区 12.86 万套 ( 计划 12.8 万套 )、林业 棚户区 1.46 万套 ( 计划 1.46 万套 )、国有工矿棚户区 1.7 万套 ( 计 划 1.7 万套 )、国有垦区危房 0.67 万套(计划 0.67 万套),新增公 共租赁住房 0.82 万套(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0.83 万套)。全年基 本建成 15.21 万套(计划 13.23 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 115%;新增 租赁补贴 1.92 万户,完成计划任务的 128%;完成投资 296.9 亿元。 二、积极争取和落实建设改造资金 省财政、发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 程各项补助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年共争取国家棚户 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 24.74 亿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 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26.6 亿元。省财政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共 配套补助资金 5.23 亿元。各市县政府采取财政投入、政策减免等措施, 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金,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 三、全力争取国开行棚改二期贷款支持 积极研究贷款融资的新办法,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 的模式启动棚改二期贷款,印发了《关于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棚户区改 造的实施方案》。坚持主体下移、单独授信的原则,以市县政府为主 第三章 保障性安居工程
吉 建设公报 JILINJIANSHEGONGBAO 体,争取贷款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安置和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吉林市、白山市等22个市、县的项目通过国开行评审,获 得446.5亿元授信额度,截止年底发放53.67亿元。吉林省棚改政府 购买服务的贷款模式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棚 改贷款座谈会上介绍经验做法 四、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根据国家关于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要求,积极落实支持政策,打通 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 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 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要求。省安居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棚户区 建设 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加快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消 化存量商品房。明确提出在货币化补偿安置中有意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的,在原货币补偿安置政策基础上,对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当地最小 户型面积的,按照最小户型安置面积计算货币补偿金额;对按规定时 限搬迁的,给予原房屋征收补偿金额适当的奖励。2015年,货币化安 置总量已达到5.26万套,占各类棚户区任务的31.6%。 五、加强项目的督查督办 积极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地块,加大督査督办力度,加快推进 项目建设力度。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全省所有市、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和包保项目进行实地督査、巡査,并通报督査情况,对开工较慢的市 县进行约谈,确保居民及时回迁入住。 8
建设 8 建设公报 吉 JILINJIANSHEGONGBAO 林 体,争取贷款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安置和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吉林市、白山市等 22 个市、县的项目通过国开行评审,获 得 446.5 亿元授信额度,截止年底发放 53.67 亿元。吉林省棚改政府 购买服务的贷款模式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棚 改贷款座谈会上介绍经验做法。 四、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根据国家关于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要求,积极落实支持政策,打通 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 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 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要求。省安居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棚户区 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加快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消 化存量商品房。明确提出在货币化补偿安置中有意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的,在原货币补偿安置政策基础上,对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当地最小 户型面积的,按照最小户型安置面积计算货币补偿金额;对按规定时 限搬迁的,给予原房屋征收补偿金额适当的奖励。2015 年,货币化安 置总量已达到 5.26 万套,占各类棚户区任务的 31.6%。 五、加强项目的督查督办 积极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地块,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快推进 项目建设力度。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全省所有市、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和包保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巡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对开工较慢的市 县进行约谈,确保居民及时回迁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