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民事主体 民法 公民 二、民事主体 法人 民事主体是民事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是民 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民事主体种类较多,包括公民、法人和其 他非法人组织。在此,我们主要讲公民和法人, 这是最常见的民事主体。 节目录 退出
第三讲 民 法 二、民 事 主 体 民事主体是民事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是民 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民事主体种类较多,包括公民、法人和其 他非法人组织。在此,我们主要讲公民和法人, 这是最常见的民事主体。 公民 法人 二、民 事 主 体
第三讲 二、民事主体—()公民 民法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1)人人相同 脱离母体独立存在 (2)始于出生 是活体 自然死亡(生理死亡) (3)终于死亡 宣告死亡(推定死亡) 条件:(1)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的为2年) (2)利害关系人申请;(3)法院宣告
1、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1) 人人相同 (2) 始于出生 (3) 终于死亡 脱离母体独立存在 是活体 自然死亡(生理死亡) 宣告死亡(推定死亡) 第三讲 民 法 二、民 事 主 体——(一)公民
第三讲 民事主体—()公民 民法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8岁;精神完全正常 两种情形 年满16岁,不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2、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两 种 情 形 年满18岁;精神完全正常 年满16岁,不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第三讲 民 法 二、民 事 主 体——(一)公民
第三讲 民事主体—()公民 民法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0岁,不满18岁 对象 精神不完全正常 法律意义:一是,公民可以独立进行与自己的年龄、智 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判断是否相适应应考虑:行为人是否 理解行为的结果和意义;行为与行为人的日常生活是否关系密 切;行为的标的的大小。) 二是,其它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在征得其 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 节目录 退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 象 年满10岁,不满18岁 精神不完全正常 法律意义:一是,公民可以独立进行与自己的年龄、智 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判断是否相适应应考虑:行为人是否 理解行为的结果和意义;行为与行为人的日常生活是否关系密 切;行为的标的的大小。) 二是,其它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在征得其 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 第三讲 民 法 二、民 事 主 体——(一)公民
第三讲 民事主体—()公民 民法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象:不满10岁的人。 法律意义: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 代理人代为进行。 例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 以独立进行接受奖励、接受赠与等只享受权利 不尽义务的行为。 节目录 退出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象:不满10岁的人。 法律意义: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 代理人代为进行。 第三讲 民 法 二、民 事 主 体——(一)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