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程序,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非犯通过贿赂等 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 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 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监狱、看守所提出减刑、假释建 议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同时抄送人民 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批准机关提出 书面意见
• 的程序,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 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 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 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监狱、看守所提出减刑、假释建 议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同时抄送人民 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批准机关提出 书面意见
·8、增加“特别程序”专门规定。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 件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对办案方针 原则、诉讼环节的特别程序作出规定。其中,设置了附 条件不起诉制度,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设置特定范围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同时,考虑到 公诉案件的国家追诉性质和刑罚的严肃性
• 8、增加“特别程序”专门规定。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 件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对办案方针、 原则、诉讼环节的特别程序作出规定。其中,设置了附 条件不起诉制度,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 设置特定范围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同时,考虑到 公诉案件的国家追诉性质和刑罚的严肃性
·防止出现新的不公正,对建立这一新的诉讼制度宜审慎 把握,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也不能过大。但是,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 程序。并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 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 防止出现新的不公正,对建立这一新的诉讼制度宜审慎 把握,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也不能过大。但是,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 程序。并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 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设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 的没收程序。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 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 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 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 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并设置公安机 关移送人民检察院的程序和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
• 设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 的没收程序。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 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 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 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 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并设置公安机 关移送人民检察院的程序和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
设置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 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 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 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 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 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由 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 强制医疗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并对案件的审 理程序、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强制医疗的解除和人民 检察院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 设置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 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 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 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 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 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由 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 强制医疗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并对案件的审 理程序、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强制医疗的解除和人民 检察院的监督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