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 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 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 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 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三)设立商业银行的程序 ◆1、申请 ◆2、审批 ◆3、登记 4、公 ◆(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 ◆1、申请 ◆2、审批 ◆3、登记 4、公告
(三)设立商业银行的程序 1、申请 2、审批 3、登记 4、公告 (四) 1、申请 2、审批 3、登记 4、公告
商业银行的变更 商业银行的变更包括商业银行的事项变更和主 体变更。 所谓事项变更是指商业银行在某些重大事项上 有所变动。 ◆所谓主体变更是指商业银行的分立与合并
二、商业银行的变更 商业银行的变更包括商业银行的事项变更和主 体变更。 所谓事项变更是指商业银行在某些重大事项上 有所变动。 所谓主体变更是指商业银行的分立与合并
◆三、商业银行的接管 ◆(一)接管的概念 ◆接管是指中国银监会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 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对该 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等措施。接管的目的是 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 经营能力。 二)接管的条件 1、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 款人的利益; ◆2、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 款人的利益
三、 (一) 接管是指中国银监会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 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对该 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等措施。接管的目的是 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 经营能力。 (二) 1、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 2、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 款人的利益
◆(三)接管程序 ◆1、接管决定 2、接管的执行—一由中国银监会组织实施 ◆3、接管期限一一最长不得超过2年 ◆4、接管终止一一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的情 形而停止接管工作。有下列情形: ◆①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中国银监会 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②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 常经营能力; ◆③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被 依法宣告破产
(三) 1、接管决定 2、接管的执行——由中国银监会组织实施 3、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 4、接管终止——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的情 形而停止接管工作。有下列情形: ① 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中国银监会 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② 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 常经营能力; ③ 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被 依法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