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业银行的终止 ◆(一)商业银行终止的概念 ◆是指商业银行因出现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 产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消灭其法律主体资格的 法律行为。 (二)商业银行的解散 解散是指银行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或公司章程 规定情形,而停止对外的经营活动,清算未了 结的债权债务,使银行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 为。 (三)商业银行的撤销 ◆撤销是指中国银监会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 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 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
四、 (一) 是指商业银行因出现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 产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消灭其法律主体资格的 法律行为。 (二) 解散是指银行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或公司章程 规定情形,而停止对外的经营活动,清算未了 结的债权债务,使银行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 为。 (三) 撤销是指中国银监会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 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 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
(四)商业银行的破产 ◆商业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可以经中国银 监会同意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商业 银行因破产而终止。 (五)商业银行清算 ◆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对外代表银行进行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债权和债务的处理,按照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 的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 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是商业银行法为 保护储蓄存款人利益的特别规定
(四) 商业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可以经中国银 监会同意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商业 银行因破产而终止。 (五) 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对外代表银行进行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债权和债务的处理,按照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 的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 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是商业银行法为 保护储蓄存款人利益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与业务规则 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 ◆(一)负债业务 ◆是商业银行筹措资金以形成其经营资产的业务。 )资产业务 是商业银行运用自己的资产获得利润的业务。 ◆(三)中间业务 ◆是商业银行不动用自己的资产,凭借其业务条 件经营的金融服务,收取服务费的业务
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一、 (一) 是商业银行筹措资金以形成其经营资产的业务。 (二) 是商业银行运用自己的资产获得利润的业务。 (三) 是商业银行不动用自己的资产,凭借其业务条 件经营的金融服务,收取服务费的业务
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定 ◆各国商业银行法的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规定 采取列举式、禁止式和折中式三种形式。 ◆列举式即明确具体地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 业务种类 禁止式则是原则性规定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对 不得经营的业务种类则做出具体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商业银行法采取折中式即列举式与禁止式 的结合。 《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款列举了商业银行可 以从事的14项业务,包括:
二、 各国商业银行法的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规定, 采取列举式、禁止式和折中式三种形式。 列举式即明确具体地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 业务种类。 禁止式则是原则性规定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对 不得经营的业务种类则做出具体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商业银行法采取折中式即列举式与禁止式 的结合。 《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款列举了商业银行可 以从事的14项业务,包括: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信用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 2、发放短期、 3、 4、 5、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7、买卖政府债券、 8、 9、买卖、 10、从事信用卡业务; 11、 12、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