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形态”可说是“精神现象”的同义语。从意识发展阶段来说,意识发 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可说是一个意识形态。因此精神现象学也就 是意识形态学,它以意识发展的各个形态、各个阶段为研究的具体对 象。用辩证方法从发展观点来研究意识形态,这样就把意识形态学与 意识发展史结合起来了。脱离了辩证法和发展史当然也可以用现象罗 列的方式,根据心理的事实来研究意识形态,但这就不成其为“现象 学”。这样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既不是孤立地、现象罗列地研究诸意识 形态,也不是单纯从时间上去研究人的意识或心理生活的历史,而找 不出它发展过程的阶段性和独特典型的形态。在这个意义下,“意识形 态学”所研究的意识现象既是独特的、个别的,又是典型的、有代表 性的、体现了许多个人意识的共性。因此每一意识形态( gestalt)也 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一个类型( typus)的意识形态。或者象恩格斯 所指出那样,意识形态“可视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诸阶段的 缩影”。“缩影”二字生动地表明了每个意识形态的典型性。这种对于 精神现象、意识形态和发展阶段的辩证的历史发展的研究,也就是历 史与逻辑(辩证法)相结合、相一致的研究,使得精神现象学不同于 单纯研究意识形态和意识现象的心理学,也不同于一般的心灵生活的 历史研究。但是精神现象学必须取材于心理学和历史、特别是哲学史 的资料。(据传记材料,我们知道黑格尔在撰写《精神现象学》那一年 内,同时第一次在耶拿大学讲授哲学史的课程。)所以书中谈到意识发 展的形态和阶段包含有不少心理学材料,也利用了不少哲学史和历史 的材料,由于贯穿着辩证的、历史的方法,就自成精神现象学的体系 因此我们不能同意海谋的批评,说黑格尔把心理学和历史搅乱了 黑格尔自己在许多地方明确谈到意识形态是精神现象学研究的 对象。我们可以引证来说明问题。在“序言”里黑格尔写道:“精神自 身既然是在意识因素里发展着,它既然把它的环节展开在意识因素 里,那末精神的这些环节,就都具有意识的上述两方面的对立[指认
形 态 ” 可 说 是 “ 精 神 现 象 ” 的 同 义 语 。 从 意 识 发 展 阶 段 来 说 , 意 识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每 一 个 阶 段 都 可 说 是 一 个 意 识 形 态 。 因 此 精 神 现 象 学 也 就 是 意 识 形 态 学 , 它 以 意 识 发 展 的 各 个 形 态 、 各 个 阶 段 为 研 究 的 具 体 对 象 。 用 辩 证 方 法 从 发 展 观 点 来 研 究 意 识 形 态 , 这 样 就 把 意 识 形 态 学 与 意 识 发 展 史 结 合 起 来 了 。 脱 离 了 辩 证 法 和 发 展 史 当 然 也 可 以 用 现 象 罗 列 的 方 式 , 根 据 心 理 的 事 实 来 研 究 意 识 形 态 , 但 这 就 不 成 其 为 “ 现 象 学 ” 。 这 样 黑 格 尔 的 精 神 现 象 学 既 不 是 孤 立 地 、 现 象 罗 列 地 研 究 诸 意 识 形 态 , 也 不 是 单 纯 从 时 间 上 去 研 究 人 的 意 识 或 心 理 生 活 的 历 史 , 而 找 不 出 它 发 展 过 程 的 阶 段 性 和 独 特 典 型 的 形 态 。 在 这 个 意 义 下 , “ 意 识 形 态 学 ” 所 研 究 的 意 识 现 象 既 是 独 特 的 、 个 别 的 , 又 是 典 型 的 、 有 代 表 性 的 、 体 现 了 许 多 个 人 意 识 的 共 性 。 因 此 每 一 意 识 形 态 ( g e s t a l t ) 也 就 是 一 个 典 型 的 、 代 表 一 个 类 型 ( t y p u s ) 的 意 识 形 态 。 或 者 象 恩 格 斯 所 指 出 那 样 , 意 识 形 态 “ 可 视 作 人 的 意 识 在 历 史 上 所 经 过 的 诸 阶 段 的 缩 影 ” 。 “ 缩 影 ” 二 字 生 动 地 表 明 了 每 个 意 识 形 态 的 典 型 性 。 这 种 对 于 精 神 现 象 、 意 识 形 态 和 发 展 阶 段 的 辩 证 的 历 史 发 展 的 研 究 , 也 就 是 历 史 与 逻 辑 ( 辩 证 法 ) 相 结 合 、 相 一 致 的 研 究 , 使 得 精 神 现 象 学 不 同 于 单 纯 研 究 意 识 形 态 和 意 识 现 象 的 心 理 学 , 也 不 同 于 一 般 的 心 灵 生 活 的 历 史 研 究 。 但 是 精 神 现 象 学 必 须 取 材 于 心 理 学 和 历 史 、 特 别 是 哲 学 史 的 资 料 。 ( 据 传 记 材 料 , 我 们 知 道 黑 格 尔 在 撰 写 《 精 神 现 象 学 》 那 一 年 内 , 同 时 第 一 次 在 耶 拿 大 学 讲 授 哲 学 史 的 课 程 。 ) 所 以 书 中 谈 到 意 识 发 展 的 形 态 和 阶 段 包 含 有 不 少 心 理 学 材 料 , 也 利 用 了 不 少 哲 学 史 和 历 史 的 材 料 , 由 于 贯 穿 着 辩 证 的 、 历 史 的 方 法 , 就 自 成 精 神 现 象 学 的 体 系 。 因 此 我 们 不 能 同 意 海 谋 的 批 评 , 说 黑 格 尔 把 心 理 学 和 历 史 搅 乱 了 。 黑 格 尔 自 己 在 许 多 地 方 明 确 谈 到 意 识 形 态 是 精 神 现 象 学 研 究 的 对 象 。 我 们 可 以 引 证 来 说 明 问 题 。 在 “ 序 言 ” 里 黑 格 尔 写 道 : “ 精 神 自 身 既 然 是 在 意 识 因 素 里 发 展 着 , 它 既 然 把 它 的 环 节 展 开 在 意 识 因 素 里 , 那 末 精 神 的 这 些 环 节 , 就 都 具 有 意 识 的 上 述 两 方 面 的 对 立 [ 指 认 2 0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21 识的主体与对象的对立],它们就都显现为意识形态。叙述这条发展道 路的科学就是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这就是说,精神现象学就是 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而意识经验学的任务就是叙述精神的各个 环节或者意识形态的发展和开展的道路。而且这表明精神发展或展开 其自身的每一环节。每一个阶段就是一个意识形态。所以黑格尔说 [精神发展过程的]全体的各个环节就是意识的各个形态”。在“导 论”里黑格尔又指出:“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所经历的它那一系列的形 态,可以说是意识自身向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从这句话看 来,精神现象学作为“意识形态学”和作为“意识发展史或形成史”就 结合起来了。 黑格尔还说道:“这个意识形态系统,作为精神生命依次排列的整 体[即上面所提到的精神发展各个环节的全体],就是我们在本书中要 考察的那个系统”。 现在我们有了充分的材料可以肯定地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所 研究考察的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系统,也就是精神发展的诸阶段 或诸环节。现在问题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里所研究考察过的有多少 种意识形态或者有多少个精神发展的阶段呢?它们辩证发展的次序怎 样呢?我们可以说:第一、有一些地方黑格尔自己也弄得不很清楚,第 、研究精神现象学的人,意见也很不一致。我们拟采取如下的分法: 第一、精神现象学可分为五个大阶段:(一)意识,C二)自我意 识,(三)理性,(以上三者属于主观精神的三个环节。)四)精神 即客观精神),匝五)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在本书中只有宗教和绝对知 识两个环节,但按照《精神晢学》则绝对精神有艺术、宗教、哲学 个环节)。这个分法的好处,第一在于基本上符合精神现象学原来的分 ,第二,把“精神现象学”的五阶段与“精神哲学”中的三阶段的
识 的 主 体 与 对 象 的 对 立 ] , 它 们 就 都 显 现 为 意 识 形 态 。 叙 述 这 条 发 展 道 路 的 科 学 就 是 关 于 意 识 的 经 验 的 科 学 ” 。 这 就 是 说 , 精 神 现 象 学 就 是 “ 关 于 意 识 的 经 验 的 科 学 ” , 而 意 识 经 验 学 的 任 务 就 是 叙 述 精 神 的 各 个 环 节 或 者 意 识 形 态 的 发 展 和 开 展 的 道 路 。 而 且 这 表 明 精 神 发 展 或 展 开 其 自 身 的 每 一 环 节 。 每 一 个 阶 段 就 是 一 个 意 识 形 态 。 所 以 黑 格 尔 说 : “ [ 精 神 发 展 过 程 的 ] 全 体 的 各 个 环 节 就 是 意 识 的 各 个 形 态 ” 。 在 “ 导 论 ” 里 黑 格 尔 又 指 出 : “ 意 识 在 这 条 道 路 上 所 经 历 的 它 那 一 系 列 的 形 态 , 可 以 说 是 意 识 自 身 向 科 学 发 展 的 一 篇 详 细 的 形 成 史 ” 。 从 这 句 话 看 来 , 精 神 现 象 学 作 为 “ 意 识 形 态 学 ” 和 作 为 “ 意 识 发 展 史 或 形 成 史 ” 就 结 合 起 来 了 。 黑 格 尔 还 说 道 : “ 这 个 意 识 形 态 系 统 , 作 为 精 神 生 命 依 次 排 列 的 整 体 [ 即 上 面 所 提 到 的 精 神 发 展 各 个 环 节 的 全 体 ] , 就 是 我 们 在 本 书 中 要 考 察 的 那 个 系 统 ” 。 现 在 我 们 有 了 充 分 的 材 料 可 以 肯 定 地 说 , 黑 格 尔 的 精 神 现 象 学 所 研 究 考 察 的 是 意 识 形 态 、 意 识 形 态 的 系 统 , 也 就 是 精 神 发 展 的 诸 阶 段 或 诸 环 节 。 现 在 问 题 是 黑 格 尔 在 精 神 现 象 学 里 所 研 究 考 察 过 的 有 多 少 种 意 识 形 态 或 者 有 多 少 个 精 神 发 展 的 阶 段 呢 ? 它 们 辩 证 发 展 的 次 序 怎 样 呢 ? 我 们 可 以 说 : 第 一 、 有 一 些 地 方 黑 格 尔 自 己 也 弄 得 不 很 清 楚 , 第 二 、 研 究 精 神 现 象 学 的 人 , 意 见 也 很 不 一 致 。 我 们 拟 采 取 如 下 的 分 法 : 第 一 、 精 神 现 象 学 可 分 为 五 个 大 阶 段 : ( 一 ) 意 识 , ( 二 ) 自 我 意 识 , ( 三 ) 理 性 , ( 以 上 三 者 属 于 主 观 精 神 的 三 个 环 节 。 ) ( 四 ) 精 神 ( 即 客 观 精 神 ) , ( 五 ) 绝 对 精 神 ( 绝 对 精 神 在 本 书 中 只 有 宗 教 和 绝 对 知 识 两 个 环 节 , 但 按 照 《 精 神 哲 学 》 则 绝 对 精 神 有 艺 术 、 宗 教 、 哲 学 三 个 环 节 ) 。 这 个 分 法 的 好 处 , 第 一 在 于 基 本 上 符 合 精 神 现 象 学 原 来 的 分 法 , 第 二 , 把 “ 精 神 现 象 学 ” 的 五 阶 段 与 “ 精 神 哲 学 ” 中 的 三 阶 段 的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2 1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分法,大体上结合起来了①。困难只在于同黑格尔自己所制订的精神现 象学目录表小有出入。因为目录表上既未出现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 对精神三大阶段,而且又把宗教和绝对知识与理性、精神平列起来*。 但是从黑格尔阐述精神现象发展的线索,并结合他较晚的“精神哲 学”来看,我们这个分法,同这书的具体内容和逻辑发展的线索是符 合的。 在谈到“宗教”这一阶段或意识形态时,黑格尔概括前面各意识 形态的发展阶段时说:“在前此所讨论过的诸[意识]形态里,这些形 态大致区别为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和精神,无疑宗教也曾经出现过 作为绝对本质一般的意识”②。从这段话里,可以明确看出黑格尔认为 在“宗教”这一意识形态出现以前,精神发展的阶段主要是()意 识、(二)自我意识、(三)理性、(四)精神(即客观精神)四大阶段。 以后,他一方面把宗教和绝对知识当作精神发展的最后两个阶段或形 态,另一方面,他又把宗教和绝对知识当作体现或实现绝对精神的两 个环节。他说,宗教是绝对本质一般的意识,又说:在宗教里“表象 的内容是绝对精神”③。这意思是说,宗教是通过表象表象包括想象 神话、象征、形象思维等)去把握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只是通过表象 体现在宗教里,而绝对知识、哲学则是通过纯概念去把握绝对精神,或 者说,绝对精神是通过概念体现在绝对知识或哲学里。所以黑格尔写 ①请参看M.心.奥符襄尼科夫著《黑格尔哲学》,1959,莫斯科版,第52页,及1959 年俄文本 现象学》 方。他用(A.)、(.)、C.)标 看H了这种:m通等标成八章:(本册译本的目录表也还是照 标章节的方式兼采并用,在我们看来,也还是有困难 们这里划分 《精神现象学》,第473页 同上,第549页
分 法 , 大 体 上 结 合 起 来 了 ① 。 困 难 只 在 于 同 黑 格 尔 自 己 所 制 订 的 精 神 现 象 学 目 录 表 小 有 出 入 。 因 为 目 录 表 上 既 未 出 现 主 观 精 神 、 客 观 精 神 、 绝 对 精 神 三 大 阶 段 , 而 且 又 把 宗 教 和 绝 对 知 识 与 理 性 、 精 神 平 列 起 来 B。 但 是 从 黑 格 尔 阐 述 精 神 现 象 发 展 的 线 索 , 并 结 合 他 较 晚 的 “ 精 神 哲 学 ” 来 看 , 我 们 这 个 分 法 , 同 这 书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逻 辑 发 展 的 线 索 是 符 合 的 。 在 谈 到 “ 宗 教 ” 这 一 阶 段 或 意 识 形 态 时 , 黑 格 尔 概 括 前 面 各 意 识 形 态 的 发 展 阶 段 时 说 : “ 在 前 此 所 讨 论 过 的 诸 [ 意 识 ] 形 态 里 , 这 些 形 态 大 致 区 别 为 · 意 · 识 、 · 自 · 我 · 意 · 识 、 · 理 · 性 和 · 精 · 神 , 无 疑 宗 教 也 曾 经 出 现 过 作 为 绝 对 本 质 一 般 的 意 识 ” ② 。 从 这 段 话 里 , 可 以 明 确 看 出 黑 格 尔 认 为 在 “ 宗 教 ” 这 一 意 识 形 态 出 现 以 前 , 精 神 发 展 的 阶 段 主 要 是 ( 一 ) 意 识 、 ( 二 ) 自 我 意 识 、 ( 三 ) 理 性 、 ( 四 ) 精 神 ( 即 客 观 精 神 ) 四 大 阶 段 。 以 后 , 他 一 方 面 把 宗 教 和 绝 对 知 识 当 作 精 神 发 展 的 最 后 两 个 阶 段 或 形 态 , 另 一 方 面 , 他 又 把 宗 教 和 绝 对 知 识 当 作 体 现 或 实 现 绝 对 精 神 的 两 个 环 节 。 他 说 , 宗 教 是 绝 对 本 质 一 般 的 意 识 , 又 说 : 在 宗 教 里 “ 表 象 的 内 容 是 绝 对 精 神 ” ③ 。 这 意 思 是 说 , 宗 教 是 通 过 表 象 ( 表 象 包 括 想 象 、 神 话 、 象 征 、 形 象 思 维 等 ) 去 把 握 绝 对 精 神 , 绝 对 精 神 只 是 通 过 表 象 体 现 在 宗 教 里 , 而 绝 对 知 识 、 哲 学 则 是 通 过 纯 概 念 去 把 握 绝 对 精 神 , 或 者 说 , 绝 对 精 神 是 通 过 概 念 体 现 在 绝 对 知 识 或 哲 学 里 。 所 以 黑 格 尔 写 2 2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① ② ③ 同 上 , 第 5 4 9 页 。 荷 夫 麦 斯 特 本 : 《 精 神 现 象 学 》 , 第 4 7 3 页 。 请 参 看 M . C. 奥 符 襄 尼 科 夫 著 《 黑 格 尔 哲 学 》 , 1 9 5 9 , 莫 斯 科 版 , 第 5 2 页 , 及 1 9 5 9 年 俄 文 本 《 精 神 现 象 学 》 D. H . 达 维 多 夫 序 第 Ⅹ Ⅹ Ⅹ 页 。 B 必 须 指 出 黑 格 尔 的 目 录 表 , 有 许 多 麻 烦 和 费 解 的 地 方 。 他 用 ( A . ) 、 ( B . ) 、 ( C . ) 标 明 意 识 、 自 我 意 识 、 理 性 三 阶 段 。 同 时 又 用 ( A A . ) 来 标 明 理 性 本 身 , 用 ( B B . ) 、 ( C C . ) 、 ( D D . ) 分 别 标 明 作 为 精 神 的 理 性 , 作 为 宗 教 的 理 性 , 作 为 绝 对 知 识 的 理 性 。 这 样 也 有 一 定 道 理 , 即 把 理 性 当 作 精 神 现 象 学 的 中 心 , 把 后 三 者 , 都 当 作 从 属 于 理 性 的 环 节 , 但 却 不 能 表 达 在 这 里 潜 伏 着 的 、 在 “ 精 神 哲 学 ” 中 明 白 提 出 的 客 观 精 神 与 绝 对 精 神 的 阶 段 性 和 差 别 性 。 拉 松 及 荷 夫 麦 斯 特 多 少 看 出 了 这 种 困 难 , 他 们 在 所 校 订 的 版 本 中 , 除 沿 用 黑 格 尔 所 用 的 拉 丁 字 母 标 章 节 外 , 又 用 拉 丁 数 目 字 Ⅰ 、 Ⅱ 、 Ⅲ … Ⅷ 等 标 成 八 章 。 ( 本 册 译 本 的 目 录 表 也 还 是 照 样 译 过 来 。 ) 把 两 种 不 同 的 标 章 节 的 方 式 兼 采 并 用 , 在 我 们 看 来 , 也 还 是 有 困 难 。 因 此 , 我 们 这 里 划 分 阶 段 不 纯 以 目 录 表 为 准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23 道:“精神[这里应了解为绝对精神]的最末一个形态………就是绝对知 识。绝对知识是在精神形态中自己认识自己的精神”。因此我们有充 分材料足以表明黑格尔认为,精神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是绝对精神, 而宗教和绝对知识是体现绝对精神的两个环节或形态。在这里,逻辑 或哲学所研究的中心内容或对象绝对知识也仍然是精神现象学所描 述的意识形态之 明确了精神现象学主要分为五个大阶段后,至于每个阶段中又分 作若干环节和意识形态,黑格尔自己也有分辨得不够清楚的地方,而 且有的详细、有的简略、有的重、有的轻,也很不平衡。而且他于描 写这一意识形态到另一意识形态的过渡也多矫揉造作的地方。解释黑 格尔的人也从来没有一致的看法。布洛赫 ( Emest bloch)在他的《主 体一客体》②一书中,勉强机械地把精神现象学分成十四个发展阶段 依次一一加以列举,也无可取之处。我们现在也暂不去细究。现在只 谈三点:(1)黑格尔在《小逻辑》里,明白指出:“哲学知识须以意识 的许多具体的形态如道德、伦理、[属于客观精神的形态]艺术、宗教 [属于绝对精神的形态]等为前提”③。足见道德、伦理、艺术、宗教等 都被黑格尔认作意识形态,都被认作可以导至哲学或绝对知识的前 提。至于“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何以没有把艺术提出来作为“绝对 精神”的三个环节之一,这有两个解释:第一从“精神”的最末阶段 道德过渡到宗教,逻辑上和文化发展上比较顺便。第二则因黑格尔在 耶拿时期还未发挥出他的美学思想。直至1817年在海得堡时,他才第 次讲授“艺术哲学”。(2)第一阶段“意识”的发展有感性确定性、 知觉、知性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固然可以被认作三种意识形态,但 它们却与后面各种意识形态如道德、伦理、宗教等很不相同,因此黑 3袭笑
道 : “ 精 神 [ 这 里 应 了 解 为 绝 对 精 神 ] 的 最 末 一 个 形 态 … … 就 是 绝 对 知 识 。 绝 对 知 识 是 在 精 神 形 态 中 自 己 认 识 自 己 的 精 神 ” ① 。 因 此 我 们 有 充 分 材 料 足 以 表 明 黑 格 尔 认 为 , 精 神 发 展 的 最 后 一 个 阶 段 是 绝 对 精 神 , 而 宗 教 和 绝 对 知 识 是 体 现 绝 对 精 神 的 两 个 环 节 或 形 态 。 在 这 里 , 逻 辑 或 哲 学 所 研 究 的 中 心 内 容 或 对 象 绝 对 知 识 也 仍 然 是 精 神 现 象 学 所 描 述 的 意 识 形 态 之 一 。 明 确 了 精 神 现 象 学 主 要 分 为 五 个 大 阶 段 后 , 至 于 每 个 阶 段 中 又 分 作 若 干 环 节 和 意 识 形 态 , 黑 格 尔 自 己 也 有 分 辨 得 不 够 清 楚 的 地 方 , 而 且 有 的 详 细 、 有 的 简 略 、 有 的 重 、 有 的 轻 , 也 很 不 平 衡 。 而 且 他 于 描 写 这 一 意 识 形 态 到 另 一 意 识 形 态 的 过 渡 也 多 矫 揉 造 作 的 地 方 。 解 释 黑 格 尔 的 人 也 从 来 没 有 一 致 的 看 法 。 布 洛 赫 ( E m e s t B l o c h ) 在 他 的 《 主 体 — 客 体 》 ② 一 书 中 , 勉 强 机 械 地 把 精 神 现 象 学 分 成 十 四 个 发 展 阶 段 , 依 次 一 一 加 以 列 举 , 也 无 可 取 之 处 。 我 们 现 在 也 暂 不 去 细 究 。 现 在 只 谈 三 点 : ( 1 ) 黑 格 尔 在 《 小 逻 辑 》 里 , 明 白 指 出 : “ 哲 学 知 识 须 以 意 识 的 许 多 具 体 的 形 态 如 道 德 、 伦 理 、 [ 属 于 客 观 精 神 的 形 态 ] 艺 术 、 宗 教 [ 属 于 绝 对 精 神 的 形 态 ] 等 为 前 提 ” ③ 。 足 见 道 德 、 伦 理 、 艺 术 、 宗 教 等 都 被 黑 格 尔 认 作 意 识 形 态 , 都 被 认 作 可 以 导 至 哲 学 或 绝 对 知 识 的 前 提 。 至 于 “ 精 神 现 象 学 ” 中 黑 格 尔 何 以 没 有 把 艺 术 提 出 来 作 为 “ 绝 对 精 神 ” 的 三 个 环 节 之 一 , 这 有 两 个 解 释 : 第 一 从 “ 精 神 ” 的 最 末 阶 段 道 德 过 渡 到 宗 教 , 逻 辑 上 和 文 化 发 展 上 比 较 顺 便 。 第 二 则 因 黑 格 尔 在 耶 拿 时 期 还 未 发 挥 出 他 的 美 学 思 想 。 直 至 1 8 1 7 年 在 海 得 堡 时 , 他 才 第 一 次 讲 授 “ 艺 术 哲 学 ” 。 ( 2 ) 第 一 阶 段 “ 意 识 ” 的 发 展 有 感 性 确 定 性 、 知 觉 、 知 性 三 个 环 节 , 这 三 个 环 节 固 然 可 以 被 认 作 三 种 意 识 形 态 , 但 它 们 却 与 后 面 各 种 意 识 形 态 如 道 德 、 伦 理 、 宗 教 等 很 不 相 同 , 因 此 黑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2 3 ① ② ③ 《 小 逻 辑 》 , 中 文 本 , 第 1 0 4 页 。 布 洛 赫 : 《 主 体 — 客 体 》 , 1 9 5 2 , 柏 林 , 第 7 2 — 1 0 0 页 。 荷 夫 麦 斯 特 本 : 《 精 神 现 象 学 》 , 第 4 7 3 页
24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格尔很少称它们为“意识形态”,而称为“意识的诸方式:意谓、知觉 和知性”。(3)《精神现象学》书中描写某些意识形态特别突出鲜明,对 于矛盾的分析也较成功,如对相等于奴隶社会的“主人与奴隶”关系 的转化的分析,对中世纪宗教出世思想“苦恼意识”的分析,对代表 近代思想的如浮士德式的追求快乐的意识形态(“快乐与必然性”)对 唐吉诃德式的改革家的意识形态(“德行与世界行程”)的分析。此外 如对自身异化的精神的分析,象狄德罗在《拉摩的侄儿》小说中所描 写的分裂意识以及对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的分析,都是比较著名的篇 章,值得特别注意。 六)精神现象学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 ——马克思对精神现象学的批判 马克思特别注重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曾称“精神现象学是黑 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①。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曾称精神 现象学是“黑格尔的圣经②。马克思这些意味深长的断语应该怎样理 解呢? 我们认为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起源和秘密”与说“精 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的圣经”意思基本上相同。所谓精神现象学是黑格 尔哲学的“秘密”,意思是说,精神现象学是理解黑格尔哲学的关键, 是打开黑格尔哲学的秘奥的钥匙。什么是这种关键和秘密呢?这就是 马克思所指出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这也就是“作为推 ②8是恩樱第订学A 的批判》,人民出版社版,第10页 民出版社版,第163页
格 尔 很 少 称 它 们 为 “ 意 识 形 态 ” , 而 称 为 “ 意 识 的 诸 方 式 : 意 谓 、 知 觉 和 知 性 ” 。 ( 3 ) 《 精 神 现 象 学 》 书 中 描 写 某 些 意 识 形 态 特 别 突 出 鲜 明 , 对 于 矛 盾 的 分 析 也 较 成 功 , 如 对 相 等 于 奴 隶 社 会 的 “ 主 人 与 奴 隶 ” 关 系 的 转 化 的 分 析 , 对 中 世 纪 宗 教 出 世 思 想 “ 苦 恼 意 识 ” 的 分 析 , 对 代 表 近 代 思 想 的 如 浮 士 德 式 的 追 求 快 乐 的 意 识 形 态 ( “ 快 乐 与 必 然 性 ” ) 对 唐 吉 诃 德 式 的 改 革 家 的 意 识 形 态 ( “ 德 行 与 世 界 行 程 ” ) 的 分 析 。 此 外 如 对 自 身 异 化 的 精 神 的 分 析 , 象 狄 德 罗 在 《 拉 摩 的 侄 儿 》 小 说 中 所 描 写 的 分 裂 意 识 以 及 对 启 蒙 运 动 的 意 识 形 态 的 分 析 , 都 是 比 较 著 名 的 篇 章 , 值 得 特 别 注 意 。 ( 六 ) 精 神 现 象 学 作 为 “ 黑 格 尔 哲 学 的 真 正 起 源 和 秘 密 ” — — 马 克 思 对 精 神 现 象 学 的 批 判 马 克 思 特 别 注 重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 曾 称 “ 精 神 现 象 学 是 黑 格 尔 哲 学 的 真 正 起 源 和 秘 密 ” ① 。 在 《 德 意 志 意 识 形 态 》 中 又 曾 称 精 神 现 象 学 是 “ 黑 格 尔 的 圣 经 ” ② 。 马 克 思 这 些 意 味 深 长 的 断 语 应 该 怎 样 理 解 呢 ? 我 们 认 为 说 “ 精 神 现 象 学 是 黑 格 尔 哲 学 的 起 源 和 秘 密 ” 与 说 “ 精 神 现 象 学 是 黑 格 尔 的 圣 经 ” 意 思 基 本 上 相 同 。 所 谓 精 神 现 象 学 是 黑 格 尔 哲 学 的 “ 秘 密 ” , 意 思 是 说 , 精 神 现 象 学 是 理 解 黑 格 尔 哲 学 的 关 键 , 是 打 开 黑 格 尔 哲 学 的 秘 奥 的 钥 匙 。 什 么 是 这 种 关 键 和 秘 密 呢 ? 这 就 是 马 克 思 所 指 出 的 黑 格 尔 精 神 现 象 学 的 “ 最 后 成 果 ” , 这 也 就 是 “ 作 为 推 2 4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① ②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 第 3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版 , 第 1 6 3 页 。 马 克 思 : 《 黑 格 尔 辩 证 法 和 哲 学 一 般 的 批 判 》 , 人 民 出 版 社 版 , 第 1 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