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3) ■3、曹、杨二人,均为17岁的待业青年,平时游手 好闲,一身邪气。每当在街上看到漂亮姑娘,两 人都高声调笑,甚至缠住不放,坚持要和人家交 朋友。不久,小城里的女孩子都不敢单独出门 两人后又闯入县中学,追逐、堵截女学生,致使 学校无法正常开课,一些女生干脆转到外校就读。 ■问:本案中曹某、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3) ◼ 3、曹、杨二人,均为17岁的待业青年,平时游手 好闲,一身邪气。每当在街上看到漂亮姑娘,两 人都高声调笑,甚至缠住不放,坚持要和人家交 朋友。不久,小城里的女孩子都不敢单独出门。 两人后又闯入县中学,追逐、堵截女学生,致使 学校无法正常开课,一些女生干脆转到外校就读。 ◼ 问:本案中曹某、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4) 妨害公务罪(★) ■()概念——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 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 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 构成要 1、犯罪客体——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 安机关的公务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 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中以暴 威胁方法阻 人员依法履行职箦,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故 氐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 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认定 ■1、罪与非罪——主观意图+客观行为 2、本罪与近似犯罪的界限 发生在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期间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4) ◼ 一、妨害公务罪(★) ◼ ㈠概念——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 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 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 重后果的行为。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 安机关的公务活动。 ◼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 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 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故 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主观意图+客观行为 ◼ 2、本罪与近似犯罪的界限——是否发生在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期间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5) 煸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招摇撞骗罪(★) ()概念——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人民警察进行招 摇撞骗的行为 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骗的行为观方面 2、 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 3、犯罪主体 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认定 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数额巨大,定诈骗罪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手段不同 ■C、成立犯罪的标准不同 ■∞刑事责任——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5) ◼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 三、招摇撞骗罪(★) ◼ ㈠概念——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人民警察进行招 摇撞骗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 骗的行为。 ◼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 ㈢认定 ◼ 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数额巨大,定诈骗罪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手段不同 ◼ C、成立犯罪的标准不同 ◼ ㈣刑事责任——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6) ■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概念——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国家的保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故 1、本罪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界限——一 ■A、犯罪对象不同 ■B、行为人行为表现形式不同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6) ◼ 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 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 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 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 ㈠概念——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 ㈡犯罪构成 ◼ 1、犯罪客体——国家的保密制度。 ◼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 ㈢认定 ◼ 1、本罪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界限—— ◼ A、犯罪对象不同 ◼ B、行为人行为表现形式不同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7) ■2、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节罪的界限-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对象不同 ■C、犯罪主观内容不同 ■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概念 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 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 加、干扰、造成 运行,以及对计算机系统中存储 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 增加的操作,或者故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7) ◼ 2、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节罪的界限—— ◼ A、犯罪客体不同 ◼ B 、犯罪对象不同 ◼ C、犯罪主观内容不同 ◼ 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 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 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㈠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 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 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㈠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 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对计算机系统中存储、 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 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