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讲稿) 2003-2-23 目录 序言(1) 外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及课程体系 研究动态及其方法论 第一讲罗马法(6) 罗马法的概念及其沿革 罗马法的体系及其渊源 罗马法私法的主要内容 四、罗马法的复兴及其影响 第二讲日耳曼法(3) 日耳曼法的形成、发展及其特征 二、日耳曼法的基本制度 、日耳曼法在西欧法制史上的地位 第三讲教会法(3) 教会法概述 教会法的主要内容 、教会法的基本特征及影响 第四讲伊斯兰法(3)
1 外国法制史(讲稿) 2003-2-23 目录 序言(1) 一、 外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及课程体系 二、 研究动态及其方法论 第一讲 罗马法(6) 一、 罗马法的概念及其沿革 二、 罗马法的体系及其渊源 三、 罗马法私法的主要内容 四、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影响 第二讲 日耳曼法(3) 一、 日耳曼法的形成、发展及其特征 二、 日耳曼法的基本制度 三、 日耳曼法在西欧法制史上的地位 第三讲 教会法(3) 一、 教会法概述 二、 教会法的主要内容 三、 教会法的基本特征及影响 第四讲 伊斯兰法(3)
伊斯兰法概述 、伊斯兰法的基本内容 伊斯兰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第五讲英国法(6) 英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英国法的基本渊源 三、英美法系 四、近代英国法的主要内容 (一)宪法 (二)财产法 (三)契约法 (四)侵权行为法 (五)诉讼与司法制度 第六讲美国法(6 美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美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民商法 四、社会与经济立法 五、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六、美国法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第七讲法国法(6) 近代法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2 一、 伊斯兰法概述 二、 伊斯兰法的基本内容 三、 伊斯兰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第五讲 英国法(6) 一、 英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二、 英国法的基本渊源 三、 英美法系 四、 近代英国法的主要内容 (一) 宪法 (二) 财产法 (三) 契约法 (四) 侵权行为法 (五) 诉讼与司法制度 第六讲 美国法(6) 一、 美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二、 美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三、 民商法 四、 社会与经济立法 五、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六、 美国法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第七讲 法国法(6) 一、 近代法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宪法的历史和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 四、民商法典的产生及其变化 五、其他法典的制定及其变化 六、法国法的历史地位及其影响 第八讲德国法(6) 德国近代法的形成和发展 宪法的主要内容 民商法典的产生及其重要特征 四、经济与社会立法 五、刑法的演变 六、司法制度与诉讼 七、德国法的历史地位 第九讲日本法(3) 日本法概述 宪法的主要内容 、其他重要法律部门的发展(民法、刑法和经济法) 四、司法制度的特点 五、日本法的历史地位
3 二、 宪法的历史和特点 三、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 四、 民商法典的产生及其变化 五、 其他法典的制定及其变化 六、 法国法的历史地位及其影响 第八讲 德国法(6) 一、 德国近代法的形成和发展 二、 宪法的主要内容 三、 民商法典的产生及其重要特征 四、 经济与社会立法 五、 刑法的演变 六、 司法制度与诉讼 七、 德国法的历史地位 第九讲 日本法(3) 一、 日本法概述 二、 宪法的主要内容 三、 其他重要法律部门的发展(民法、刑法和经济法) 四、 司法制度的特点 五、 日本法的历史地位
序言 外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和课程体系 (一)研究对象 外国法制史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阐述除中国以 外的世界上不同社会发展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 区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学科。 第二,世界上所有重要的有影响的法律制度都是其 研究对象; 第三,第二,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该法律 制度在当地、当时所起的作用和发挥的影响来确 定; 第四,第三,研究法律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全过 程,既研究法律文本本身,还要研究法律制度的 实际运作状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研究法律 的制定、执行和实施的状况,即从立法、执法和 司法几个方面来观察,以便尽可能地掌握不同国 家法律制度在过去、现在的运行情况,从中发现 某些具有规律性的东西,并且据此了解法律发展 的一般趋向 (二)课程体系 根据研究对象,我们这门课程的体系,从古到今
4 序言 一、 外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和课程体系 (一) 研究对象 外国法制史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阐述除中国以 外的世界上不同社会发展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 区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学科。 第二, 世界上所有重要的有影响的法律制度都是其 研究对象; 第三, 第二,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该法律 制度在当地、当时所起的作用和发挥的影响来确 定; 第四, 第三,研究法律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全过 程,既研究法律文本本身,还要研究法律制度的 实际运作状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研究法律 的制定、执行和实施的状况,即从立法、执法和 司法几个方面来观察,以便尽可能地掌握不同国 家法律制度在过去、现在的运行情况,从中发现 某些具有规律性的东西,并且据此了解法律发展 的一般趋向。 (二)课程体系 根据研究对象,我们这门课程的体系,从古到今
从东方到西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体上,它可以 分为上下两编:上编,古代部分共8章,下编近现代, 共7章 古代部分基本上以东西方文明为依据,包括两河 流域、古印度、以及希腊、罗马。不过,应该注意的 是,在法律发达史上,尤其就对近代法律的积极影响 而言,希腊、罗马的法律制度更加重要。大家仔细阅 读,还可以发现,古代部分还包含了三大宗教,即佛 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由此可 见一斑。 近现代部分,主要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以法 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在当 今世界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在非常大的范围内发挥 作用。可以说,现在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受其 影响。除了上述4个国家,我们还编入了日本、俄国 和欧洲联盟法。这需要说明一下。 日本自近代以来,我们习惯上,将它划入西方国 家的范围,主要是从制度、文化、观念上考虑的。法 律制度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对 西方开放,接受了西方法律文化,实现了法的转型。 因此,它是近代亚洲国家向西方学习,并且取得成功 的一个典型,其法律制度也不例外
5 从东方到西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体上,它可以 分为上下两编:上编,古代部分共 8 章,下编近现代, 共 7 章。 古代部分基本上以东西方文明为依据,包括两河 流域、古印度、以及希腊、罗马。不过,应该注意的 是,在法律发达史上,尤其就对近代法律的积极影响 而言,希腊、罗马的法律制度更加重要。大家仔细阅 读,还可以发现,古代部分还包含了三大宗教,即佛 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由此可 见一斑。 近现代部分,主要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以法 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在当 今世界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在非常大的范围内发挥 作用。可以说,现在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受其 影响。除了上述 4 个国家,我们还编入了日本、俄国 和欧洲联盟法。这需要说明一下。 日本自近代以来,我们习惯上,将它划入西方国 家的范围,主要是从制度、文化、观念上考虑的。法 律制度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对 西方开放,接受了西方法律文化,实现了法的转型。 因此,它是近代亚洲国家向西方学习,并且取得成功 的一个典型,其法律制度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