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资料短缺地区的设计洪水计算和可能最大洪水计算,应采用多种方法: 对计算的成果,应进行综合分析,合理选定。 1.0.11对大型工程或重要的中型工程,用频率分析法计算的校核标准设计洪水 应对资料条件、参数选用、抽样误差等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如成果有偏小可能 应加安全修正值,修正值一般不超过计算值的20%。 1.0.12设计洪水计算应积极、慎重地采用新理论和新方法 1.0.13设计洪水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WWW.CWS.NET.CN
2 1.0.10 资料短缺地区的设计洪水计算和可能最大洪水计算,应采用多种方法; 对计算的成果,应进行综合分析,合理选定。 1.0.11 对大型工程或重要的中型工程,用频率分析法计算的校核标准设计洪水, 应对资料条件、参数选用、抽样误差等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如成果有偏小可能, 应加安全修正值,修正值一般不超过计算值的 20%。 1.0.12 设计洪水计算应积极、慎重地采用新理论和新方法。 1.0.13 设计洪水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资料 2.1资料搜集与复核 21.1根据设计洪水计算的需要,应搜集和整理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流域和河 道特征,暴雨、洪水、潮汐,水库运行、是防溃决、分滞洪,既往规划设计成果 等资料。 212对计算设计洪水所依据的暴雨、洪水、潮位资料和流域、河道特征资料应 进行合理性检查:对水尺零点高程变动情况及大洪水年份的浮标系数、水面流速 系数、推流借用断面情况等应重点检查和复核,必要时还应进行调查和比测。 21.3资料复核中,对有明显错误或存在系统偏差的资料,应予改正。 2.2洪水系列的一致性处理 221洪水系列应具有一致性。当流域内因修建蓄水、引水、提水、分洪、滞 洪等工程,大洪水时发生堤防溃决、溃坝等,明显改变了洪水过程,影响了洪水 系列的一致性:或因河道整治、水尺零点高程系统变动影响水(潮)位系列一致 性时,应将系列统一到同一基础。 2.2.2根据影响因素的特点和工程设计要求,洪水系列的一致性处理应重点考 虑下列情况。 1洪水系列受分洪、滞洪、堤防溃决、水库或湖泊溃坝等影响时,应予以 还原。 2洪水系列受上游已建的大、中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等影响较大时, 应还原至天然状况。 3已建水库工程设计洪水复核时,应对工程兴建前后的洪水系列进行一致 性处理。 4当堤防防洪能力发生变化,明显影响洪水系列的一致性时,可分别计算 归槽与天然状态下的洪水系列。 2.2.3因河道整治等而影响设计依据站水位系列的一致性时,应将整治前的水位
3 2 基 本 资 料 2.1 资料搜集与复核 2.1.1 根据设计洪水计算的需要,应搜集和整理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流域和河 道特征,暴雨、洪水、潮汐,水库运行、堤防溃决、分滞洪,既往规划设计成果 等资料。 2.1.2 对计算设计洪水所依据的暴雨、洪水、潮位资料和流域、河道特征资料应 进行合理性检查;对水尺零点高程变动情况及大洪水年份的浮标系数、水面流速 系数、推流借用断面情况等应重点检查和复核,必要时还应进行调查和比测。 2.1.3 资料复核中,对有明显错误或存在系统偏差的资料,应予改正。 2.2 洪水系列的一致性处理 2.2.1 洪水系列应具有一致性。当流域内因修建蓄水、引水、提水、分洪、滞 洪等工程,大洪水时发生堤防溃决、溃坝等,明显改变了洪水过程,影响了洪水 系列的一致性;或因河道整治、水尺零点高程系统变动影响水(潮)位系列一致 性时,应将系列统一到同一基础。 2.2.2 根据影响因素的特点和工程设计要求,洪水系列的一致性处理应重点考 虑下列情况。 1 洪水系列受分洪、滞洪、堤防溃决、水库或湖泊溃坝等影响时,应予以 还原。 2 洪水系列受上游已建的大、中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等影响较大时, 应还原至天然状况。 3 已建水库工程设计洪水复核时,应对工程兴建前后的洪水系列进行一致 性处理。 4 当堤防防洪能力发生变化,明显影响洪水系列的一致性时,可分别计算 归槽与天然状态下的洪水系列。 2.2.3 因河道整治等而影响设计依据站水位系列的一致性时,应将整治前的水位
处理成现状条件下的水位。 当水(潮)位站零点高程发生系统改变时,应将观测的水(潮)位逐年订正 至现状条件下的水(潮)位。 22.4对洪水系列一致性分析处理的成果,应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其合理性。 2.3洪水、暴雨和潮位资料系列的插补延长 2.3.1实测洪水系列较短或实测期内有缺测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洪水资料的 插补延长。 1当设计依据站水位观测系列长、流量观测系列短,且该站水位流量关系 较稳定时,可根据水位和水位流量关系插补延长流量系列。 2当上、下游或邻近流域测站有较长实测资料,且与设计依据站同步资料 相关关系较好时,可据以插补延长设计依据站资料系列。 3当洪峰流量和时段洪量之间或不同时段洪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较好时,可 相互插补延长。 4本流域暴雨资料系列较长,且暴雨与洪水的关系较好时,可根据暴雨系 列插补延长洪水系列。 5冰川融雪地区,气象要素与洪水要素关系较密切时,可根据气象要素插 补延长洪水系列。 2.3.2实测暴雨系列较短或实测期内有缺测年份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暴雨资 料的插补延长。 1设计依据站与邻近站距离较近,地形差别不大时,可直接移用邻近站暴 雨资料。 2设计依据站邻近地区测站较多时,可绘制同次暴雨等值线图进行插补, 一般年份也可采用邻近各站暴雨量的平均值。 3本流域暴雨与洪水的相关关系较好时,可利用洪水资料插补延长流域面 雨量。 2.3.3 设计依据站潮位资料系列较短或实测期内有缺测年份,邻近站具有较长 潮位资料系列,且潮位特性相似,并与设计站同步资料关系较好时,可根据邻近
4 处理成现状条件下的水位。 当水(潮)位站零点高程发生系统改变时,应将观测的水(潮)位逐年订正 至现状条件下的水(潮)位。 2.2.4 对洪水系列一致性分析处理的成果,应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其合理性。 2.3 洪水、暴雨和潮位资料系列的插补延长 2.3.1 实测洪水系列较短或实测期内有缺测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洪水资料的 插补延长。 1 当设计依据站水位观测系列长、流量观测系列短,且该站水位流量关系 较稳定时,可根据水位和水位流量关系插补延长流量系列。 2 当上、下游或邻近流域测站有较长实测资料,且与设计依据站同步资料 相关关系较好时,可据以插补延长设计依据站资料系列。 3 当洪峰流量和时段洪量之间或不同时段洪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较好时,可 相互插补延长。 4 本流域暴雨资料系列较长,且暴雨与洪水的关系较好时,可根据暴雨系 列插补延长洪水系列。 5 冰川融雪地区,气象要素与洪水要素关系较密切时,可根据气象要素插 补延长洪水系列。 2.3.2 实测暴雨系列较短或实测期内有缺测年份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暴雨资 料的插补延长。 1 设计依据站与邻近站距离较近,地形差别不大时,可直接移用邻近站暴 雨资料。 2 设计依据站邻近地区测站较多时,可绘制同次暴雨等值线图进行插补, 一般年份也可采用邻近各站暴雨量的平均值。 3 本流域暴雨与洪水的相关关系较好时,可利用洪水资料插补延长流域面 雨量。 2.3.3 设计依据站潮位资料系列较短或实测期内有缺测年份,邻近站具有较长 潮位资料系列,且潮位特性相似,并与设计站同步资料关系较好时,可根据邻近
站资料进行插补延长。 2.3.4采用相关法插补延长洪水、暴雨、潮位资料时,相关线的外延幅度不宜 过大 2.3.5对插补延长的洪水、暴雨和潮位资料,应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论证,检查 其合理性。 2.4历史洪水、潮位和暴雨的调查与考证 2.4,.1对搜集的历史洪水、潮位、暴雨资料及其汇编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 对历史洪水洪峰流量应进行复核,必要时应补充调查和考证;对近期发生的特 大暴雨、洪水及特大潮,应进行调查。 24.2历史洪水的调查,应着重调查洪水发生时间、成因、洪水位、洪水过程、 主流方向、断面冲淤变化及影响河道糙率的因素等,并应了解雨情、灾情、洪水 来源、有无漫流、分流、壅水、死水,以及流域自然条件变化等情况。平原地区 还应注意调查溃堤破圩、分蓄洪情况:涝渍地区还应调查了解洪涝降雨量、最高 积水水位及相应影响范围、排涝时间、外江最高水位等。 滨海及河口感潮段历史高潮位的调查,应重点调查最高潮位、发生日期、持 续时间、过程和成因:对感潮河段还应调查洪潮遭遇情况,同时宜搜集台风(热 带气旋)路径、风向风速、浪高等资料。 2.43根据资料条件,调查洪水的洪峰流量可采用下列方法推算。 】一当调查河段附近有水文站时,可将调查洪水位推算至水文站,用水位流 量关系曲线推求洪峰流量。 2当调查河段无水文测站、河床稳定时,可用比降法推算洪峰流量。 3当调查河段较长、河道比降及过水断面变化较大、洪痕点据沿程均有分 布时,可采用水面曲线法推算洪峰流量。 有条件时,可采用上列几种方法计算洪峰流量,经综合比较后合理确定。 244历史洪水的洪量可根据调查的洪水过程估算,也可根据历史文献中有关 水情、雨情和灾情的描述,判断洪水类型,参照同类型实测洪水的峰量关系估算。 2.4.5对历史洪水的洪峰流量和洪量,应与上下游、干支流及相邻流域的洪水
5 站资料进行插补延长。 2.3.4 采用相关法插补延长洪水、暴雨、潮位资料时,相关线的外延幅度不宜 过大。 2.3.5 对插补延长的洪水、暴雨和潮位资料,应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论证,检查 其合理性。 2.4 历史洪水、潮位和暴雨的调查与考证 2.4.1 对搜集的历史洪水、潮位、暴雨资料及其汇编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 对历史洪水洪峰流量应进行复核,必要时应补充调查和考证;对近期发生的特 大暴雨、洪水及特大潮,应进行调查。 2.4.2 历史洪水的调查,应着重调查洪水发生时间、成因、洪水位、洪水过程、 主流方向、断面冲淤变化及影响河道糙率的因素等,并应了解雨情、灾情、洪水 来源、有无漫流、分流、壅水、死水,以及流域自然条件变化等情况。平原地区 还应注意调查溃堤破圩、分蓄洪情况;涝渍地区还应调查了解洪涝降雨量、最高 积水水位及相应影响范围、排涝时间、外江最高水位等。 滨海及河口感潮段历史高潮位的调查,应重点调查最高潮位、发生日期、持 续时间、过程和成因;对感潮河段还应调查洪潮遭遇情况,同时宜搜集台风(热 带气旋)路径、风向风速、浪高等资料。 2.4.3 根据资料条件,调查洪水的洪峰流量可采用下列方法推算。 1 当调查河段附近有水文站时,可将调查洪水位推算至水文站,用水位流 量关系曲线推求洪峰流量。 2 当调查河段无水文测站、河床稳定时,可用比降法推算洪峰流量 。 3 当调查河段较长、河道比降及过水断面变化较大、洪痕点据沿程均有分 布时,可采用水面曲线法推算洪峰流量。 有条件时,可采用上列几种方法计算洪峰流量,经综合比较后合理确定。 2.4.4 历史洪水的洪量可根据调查的洪水过程估算,也可根据历史文献中有关 水情、雨情和灾情的描述,判断洪水类型,参照同类型实测洪水的峰量关系估算。 2.4.5 对历史洪水的洪峰流量和洪量,应与上下游、干支流及相邻流域的洪水
进行对比分析,检查其合理性。 2.4.6可根据工程设计需要,开展古洪水调查,并进行考证分析 24.7应根据调查资料和历史文献、文物等,分析大洪水、大暴雨及特大潮发 生的次数和量级,合理确定历史洪水、暴雨及潮水位的重现期。 WWW.CWS.NET.CN
6 进行对比分析,检查其合理性。 2.4.6 可根据工程设计需要,开展古洪水调查,并进行考证分析。 2.4.7 应根据调查资料和历史文献、文物等,分析大洪水、大暴雨及特大潮发 生的次数和量级,合理确定历史洪水、暴雨及潮水位的重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