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领和后继人们互相进行争夺。希腊化的世界不是适合于各种雌 心主义哲学的世界。对共和国末期和帝国初期的罗马,同样也可 以这样说。这个时代是政治上四分五裂和内战的时代。三个世代 的连绵内战使当时的社会组织消耗殆尽,就像伯罗年尼撒战争曾 使古典时代的希腊世界消耗殆尽一样。失去幻想、动荡不安的环 境和专制的政府,都使人们转向怀疑论和伊壁鸠鲁主义,它钉似乎 是在告诉人们如何在乱世里生活。这些都成了各种流行的思想类 型,它们和今天所流行的各种哲学一样,是各种“消极汝弃”的哲 学。信奉伊壁鸠鲁①学说的人认为唯一确定的知识就是我们通过 感觉得到的知识。至善就是个人的快乐生活。正义是某种变化莫 测的东西,它不过是一个获得快乐的权宜手段而已。怀疑论者认 为我们不可能具有任何关于事物性质的知识,因而对一切事物的 正确态度就是素然自若的态度。无论感觉或理性都不能给予我们 确定的知识。我们必须停止对事物进行判断,而只是充分利用它 们。只有不进行任何判断的怀疑论者,才能用一种不为情感或愿 望所动的绝对冷静态度来看待各种事物。对于善或恶作出肯定判 断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如果你看见一些强盗在拦路抢劫一个人 或一群恶徒在图谋对一个无辜者施加私刑,伊壁鸠鲁就会说,还是 避并些吧,除非权衡苦乐,你能断定进行干涉最后会促进你的快乐 生活。怀疑论者则说,不要去加以判断,也不要挨近,強盗或使用 私刑的暴徒,像你一样,可以是对的,也可以是错的。彼拉多就是 以这种精神说话的。 培根是在文艺复兴之后过度信仲理性的时代写作的。发现新 大陆,并拓殖民地和巨大的集权政治组织兴起的时代,近代科学的 开创和贸易、商业扩展的时代,这不会是失去幻想的时代,'人们有 ④伊疃鸩鲁(Epicuru8,前341一前270年),古希曙唯物主义哲学家,一一泽若 9
信心地断言,他们可以通过理性认识一切事物并解决一切问题。信 奉伊壁鸠鲁学说和怀疑论的人是一些放肆过分的派别,他们已经 永远消逝了。彼拉多的问题成了种不合适的诙谐。 现在,在理性和通过理性可能取得知识的信念支配过从培根 当时一直到上世纪末以后,我们发现自己又处在另一个失去幻想 的时代了。今天的社会哲学采取了消极放弃的态度。相对论数导 说,我们所能认识的一切只是我们个人知觉和经验所构成的个人 精神创造。我们的关于“应当是什么”的各种观念,只有在我们各 人的思想体系中才是有效的,它们对于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加以证 实。在法律和道德之间以及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所实行的社 会挖制和正义之间,都存在着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应当是什么” 是一种虔敬的愿望,一种迷信和一幅与现实无关的非科学的、主观 的图画。善和恶的判断、颂扬和指贵都是不科学的。我们要求以 一个最终的政治权力为前提,而一切都渊源于它。各种宪法限制 都是语辞的矛盾。一种纯粹科学不去纠缠各种关于平衡的主观理 想和各种有保证的自由和权利。权利不过是从国家官员行使政治 组织社会的强力得出的推论。法律不过是那些官员们所做的事情 而已。伊壁鸩鲁、皮浪、①和卡涅狄斯@以新的名字但以同样的社 会、政治和伦理哲学复返了。 从纪元前六世纪希腊人开始考虑这些事情以来,什么是法律 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许多东西曾发生作用使这个问 题成为一个困难的问题,但是困难的重要根源是:三个完全不同 的东西都曾用着法律的名称,而人们都曾试图以其中一个为根据 来解释所有这三者。 ①皮浪(Pyr0,约前365一约前275年),占希肼哲学家,怀疑论名。-译者 细卡捏狄斯(Cam3ade,约前214一约前129年),古希腊哲学家,怀聚论者。 译者 2
明确地说,这三种意义就是:(一)法学家们现在所称的法律秩 序兰·即通过有系统地、:有秩序地使用政治组织杜会的强力来调 整关系和安排行为的制度。(二)二批据以作出可法或行政决定的 权威性资料、:根据或指示,这也就是当我们讲到印第安纳州的法 律、比较法、财产法或契约法时所理解的东西,(三)卡突佐①法官 中肯地所称的司法过程,而今天我!还必须加上行政过程一即 为了维护法律秩序依照权威性的指示以决定各种案件和争端的过 程。这就是许多自称为现实主义者的人今天给予法律这个名词的 意义。正如我1的-·个著名法学家所说的,法律就是公务上所做 的一切事情。 因而,这就有了三种观念,而它们都用同一个名称,这在讨论 这一问题时就造成了很多混乱,如果这种意义可以统一起来的 话,那就是用社会控制的观念来加以统一。我]可以设想一种制 度,它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使用的权威性法令来实施 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 争论的大部分是针对第二种意义上的法律的性质,这里的法 律是指一批决定争端的权威性资料,但是这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 概念。这种意义上的法律包括各种法令、技术和理想:即按照权威 性的传统理想由一种权威性的技术加以发展和适用的一批权威性 法令。当我想到第二种意义的法律时,我们大概会单纯地理解 为一批法令。但是发展和适用法令的技术,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艺 术,都是同样其有权威性的,也是同样重要的。其实,正是这个技 术成分,足以用来区别近代世界中的两大法系。 例如,在作为英语世界法系的普通法中,一项制定法为它规定 范围内的各种案件提供-·个规螂,但并不为类推论证提供一个基 ①卡笋佐(Benjamin Nathan Ca:doz0,1870一l938年),关同法官,社会学法 学代表之一。 22
础。在这方面,我们指望法院判决记录中的司法经验。在基于罗 马法的另外半个世界的法系的大陆法中,这方面的技术就完全不 同。大陆法学者从立法机关的法令来进行类推论证,并且认为司 法判决对一定论点的确定方向,只是确立那个明了的论点,面不是 规定一个原则一一个用来进行法律论证的权威性出发点。 此外,还有理想的威分,一些公认的权威性理想。这一成分最 终归结为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杜会秩序的图画,妇结到有关那个杜 会秩序是什么以及社会控制的目的是什么的法律传统,这是解释 和适用法令的背景,在各种新的案件中是有决定性意义的,因为在 那里,必须从各种同等权威性的出发点中加以选择来进行法律论 以侵权行为法中的一个问题为例,英国法院和美国许多最强 的法院在这一问题上是有分歧的,面美国法院也同样各执一词。这 是关于不论有无过错而产生的贵任问题,如某人在他的土地上持 有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有可能因未加管束而造成损失之虞,这种 情况虽然不是一个扰乱,但它却逸出并对邻人的土地造成损害。这 里,我们就必须在要求绝对责任的普遍安全和只要求在有过错时 才负责任的个人生活这二者之间,进行选择。人们曾似乎有理由 地提出过,英国的关于土地是永久的家庭占有物的概念,和美国的 关于士:地是做某些事情和创办某些企业的一种财产或地方的概念 之间的区别,换句话说,也就是不同的社会理想或图画之间的区 别,决定了各种不同论证的出发点。 同样,在解释法律的时候,理想的成分是有决定意义的。马萨 诸塞州和密苏里州在解释制定法中关于取消只由长子继承的直系 继承人遗产的完全相同的语句时,就有不同。语句既不是决定性 的,问题就要落在各种可能解释的一个真正优点上。但是这个优 点是怎样决定的呢:显然这就要由关于在一定时间和地点应当有 23
一个什么样的美国社会秩序的理想来决定了。在新英格兰各州, 一个家庭的延续和那幅图面就有关系,”而这一点在西南部各州却 没有关系。.::. ·.可是,人们所最熟悉的理想成分的作用是在适用什么标准时 君到的。许多标准都泡括一种合理性的观念。·法律规定在各种情 况下什么是合理的。可是并没有任何一个权威性法令告诉我们这 是合理的而那是不合理的。人们稍为研究一下上一世代关于正当 法律程序的判决就可以了解到,适用合理性标准在当时是为一搁 初期的、乡村的、农亚社会公认的图画所支配的,而今天的都市的、 工业社会的图画却产生着不同的结果。 当我们区别了法律的三种意义和第二种意义上的法律的三种 成分时,我们还是没有弄明白这一问题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形。· 因为法令成分(这是通常被当作我们必须加以考虑的全部东西)是 由各种规则、原则、说明概念的法令和规定标准的法令组成的。 一项规则是对一个确定的具体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 后果的法令。这是法令的最初形式,原始时期法律从不曾超过这 限度。各种原始时期法典就是由这样一些法令构成的。例如: 汉穆拉比法典规定:“如果一个自由人殴打另一个自由人,应 纳十个银币。” 萨利克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人叫别人为‘狡猾的人',应罚三 个先令。”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如果父亲三次出卖他的儿子,儿子可 以脱离他的父亲。” 各种刑法典大都是由这一类法令构成的。 一个原则是一种用来进行法律论证的权威性出发点。各种原 则是法律工作者将司法经验组织起来的产品,他们将各种案件加 以区别,并在区分的后面定上一条原则,以及将某一领域内长期发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