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后一行为中是作为卖者即商品所有者。假定由于某种无法说 明的情况,买者有可能买得比较便宜,也就是说,他低于商品的价 值买进,而按照商品的价值或者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那么,虽然 我们的资本家在第一个行为(G—W)中是买者,因此他低于商品 的价值购买,但是在第二个行为(W—G)中他是卖者,又有另一个 商品所有者作为买者与他相对立,这个买者也享有这种特权,可以 低于商品的价值向他购买商品。资本家一只手得到的,又从另一只 手里失掉了。另一方面,假定资本家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这是卖 者享有的特权,那么,在第一个行为中,也就是在自己为了再次卖 出商品而得到商品之前,与他相对立的另一个卖者已经把商品以 高价卖给他了。如果大家都把商品贵卖10%,也就是超过商品价 值10%,—— 这里只有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不论他们是以商品 形式还是以货币形式占有他们的商品;更确切地说,他们每人都是 交替地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占有商品,—— 那么,这与他们互相把商 品按其实际价值出售完全一样。如果大家比如都低于10%的商品 价值购买商品,结果也是这样。 单纯从商品的使用价值来看,显然,双方通过交换都能得到好 处。[Ⅰ—8]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 “交换是双方都得到好处的交易”。(见德斯杜特·德·特拉西《思想的要 素》,第4、5部分《论意志及其作用》1826年巴黎版第68页,书中说道:“交换 是一种奇妙的交易,交换双方总是得到好处。”) 如果整个流通只是商品与商品相交换的中介运动,那么,每一 方让渡的商品是他不需要的使用价值,而得到的商品是他需要的 使用价值。因此,双方在这个过程中都得到好处,并且正是因为他 们双方都能在其中得到好处,他们才参加这一过程。此外,出售铁 18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
而在后一行为中是作为卖者即商品所有者。假定由于某种无法说 明的情况,买者有可能买得比较便宜,也就是说,他低于商品的价 值买进,而按照商品的价值或者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那么,虽然 我们的资本家在第一个行为(G—W)中是买者,因此他低于商品 的价值购买,但是在第二个行为(W—G)中他是卖者,又有另一个 商品所有者作为买者与他相对立,这个买者也享有这种特权,可以 低于商品的价值向他购买商品。资本家一只手得到的,又从另一只 手里失掉了。另一方面,假定资本家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这是卖 者享有的特权,那么,在第一个行为中,也就是在自己为了再次卖 出商品而得到商品之前,与他相对立的另一个卖者已经把商品以 高价卖给他了。如果大家都把商品贵卖10%,也就是超过商品价 值10%,—— 这里只有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不论他们是以商品 形式还是以货币形式占有他们的商品;更确切地说,他们每人都是 交替地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占有商品,—— 那么,这与他们互相把商 品按其实际价值出售完全一样。如果大家比如都低于10%的商品 价值购买商品,结果也是这样。 单纯从商品的使用价值来看,显然,双方通过交换都能得到好 处。[Ⅰ—8]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 “交换是双方都得到好处的交易”。(见德斯杜特·德·特拉西《思想的要 素》,第4、5部分《论意志及其作用》1826年巴黎版第68页,书中说道:“交换 是一种奇妙的交易,交换双方总是得到好处。”) 如果整个流通只是商品与商品相交换的中介运动,那么,每一 方让渡的商品是他不需要的使用价值,而得到的商品是他需要的 使用价值。因此,双方在这个过程中都得到好处,并且正是因为他 们双方都能在其中得到好处,他们才参加这一过程。此外,出售铁 18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
并购买谷物的A,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生产的铁,可能要比农民B 生产的铁更多,而农民B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可能要比A 生产 出更多的谷物。可见,通过交换(不管交换是否通过货币来进行), 与不通过交换相比,用同样的交换价值,A 能得到更多的谷物,B 能得到更多的铁。因此,就铁和谷物作为使用价值来看,双方通过 交换都得到了好处。从这两个交换行为即买和卖中的任何一个行 为本身来看,就使用价值而言,双方也有好处。把他的商品转化为 货币的卖者所以得到好处,是由于他现在才占有了具有一般交换 形式的商品,因而商品对他来说才成了一般的交换手段。把他的货 币转化为商品的买者所以得到好处,是由于他已把货币由这种只 为流通所需要而无其他用处的形式转化为他自己的使用价值。因 此,一点也不难理解,就使用价值而言,双方在交换中都能得到好 处。 但是,交换价值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这里正好相反: “在平等的地方,没有利益可言。”(加利阿尼《货币论》,载于库斯托第编 《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1803年米兰版第4卷第244页) 很明显,如果A 和B交换等价物,交换等量的交换价值或物 化劳动时间,那么,无论等价物是货币形式还是商品形式,A 和B 双方从交换中得到的交换价值与他们投入的交换价值相等。如果 A 按商品的价值出售他的商品,那么,他现在以货币形式所占有的 就是他过去以商品形式占有的同量物化劳动时间(或者是一个支 取同量物化劳动时间的凭证,实际上,对他来说,这是一样的),也 就是同一个交换价值。至于用货币购买商品的B,反过来说也是这 样。他现在以商品形式所占有的就是他过去以货币形式所占有的 同一个交换价值。这两个交换价值的总额仍然不变,同样,它们各 第一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19
并购买谷物的A,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生产的铁,可能要比农民B 生产的铁更多,而农民B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可能要比A 生产 出更多的谷物。可见,通过交换(不管交换是否通过货币来进行), 与不通过交换相比,用同样的交换价值,A 能得到更多的谷物,B 能得到更多的铁。因此,就铁和谷物作为使用价值来看,双方通过 交换都得到了好处。从这两个交换行为即买和卖中的任何一个行 为本身来看,就使用价值而言,双方也有好处。把他的商品转化为 货币的卖者所以得到好处,是由于他现在才占有了具有一般交换 形式的商品,因而商品对他来说才成了一般的交换手段。把他的货 币转化为商品的买者所以得到好处,是由于他已把货币由这种只 为流通所需要而无其他用处的形式转化为他自己的使用价值。因 此,一点也不难理解,就使用价值而言,双方在交换中都能得到好 处。 但是,交换价值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这里正好相反: “在平等的地方,没有利益可言。”(加利阿尼《货币论》,载于库斯托第编 《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1803年米兰版第4卷第244页) 很明显,如果A 和B交换等价物,交换等量的交换价值或物 化劳动时间,那么,无论等价物是货币形式还是商品形式,A 和B 双方从交换中得到的交换价值与他们投入的交换价值相等。如果 A 按商品的价值出售他的商品,那么,他现在以货币形式所占有的 就是他过去以商品形式占有的同量物化劳动时间(或者是一个支 取同量物化劳动时间的凭证,实际上,对他来说,这是一样的),也 就是同一个交换价值。至于用货币购买商品的B,反过来说也是这 样。他现在以商品形式所占有的就是他过去以货币形式所占有的 同一个交换价值。这两个交换价值的总额仍然不变,同样,它们各 第一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19
自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也不变。A 不可能同时以低于商品的价值向 B购买商品,从而以商品收回大于他以货币付给B的交换价值,B 也不可能同时以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从而以货币形式从 A 那里得到大于他以商品形式给予A 的交换价值。 (“在B以同一数量的谷物从A 那里得到更多麻布的时候,A 不可能以 同一数量的麻布从B那里得到更多的谷物。”(《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 的批判研究》1825年伦敦版[第65页]) 这部匿名著作的作者是贝利。)① 诚然,有可能一个人所失去的是另一个人所得到的,因而两个 交换者交换的是非等价物;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交换中取得的交换 价值比他投入的交换价值大,而且大的程度正好是另一个人从交 换中取得的交换价值比他投入的交换价值小的程度。假定100磅 棉花的价值是100先令。如果现在A 把150磅棉花以100先令卖 给B,这样,B就赚了50先令,但这只是因为A 失去了50先令。 [Ⅰ—9]如果价格是150先令的150磅棉花(价格在这里只是 用货币表示或衡量的棉花的价值)按100先令出售,那么,这两个 价值的总额在出售前后都是250先令。所以存在于流通中的价值 的总额没有增加,没有增殖,没有创造出剩余价值,而是仍然不变。 在交换中或者说通过卖,只是在作为交换的前提、先于交换并且不 依赖于交换而存在的价值的分配上发生了变化。50先令由一方转 到了另一方。因此,很显然,不论是这一方或另一方,是买者一方, 20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 ① 各种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进行交换,或者—— 就流通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换的 特殊形式来看—— 进行买卖,这种情况只是表示,等价物即相等的价值量互相 交换、互相代替,也就是说,商品以这样的关系进行交换:这些商品的使用价值 都耗费了同样多的劳动时间,都是同样大小的劳动量的存在
自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也不变。A 不可能同时以低于商品的价值向 B购买商品,从而以商品收回大于他以货币付给B的交换价值,B 也不可能同时以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从而以货币形式从 A 那里得到大于他以商品形式给予A 的交换价值。 (“在B以同一数量的谷物从A 那里得到更多麻布的时候,A 不可能以 同一数量的麻布从B那里得到更多的谷物。”(《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 的批判研究》1825年伦敦版[第65页]) 这部匿名著作的作者是贝利。)① 诚然,有可能一个人所失去的是另一个人所得到的,因而两个 交换者交换的是非等价物;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交换中取得的交换 价值比他投入的交换价值大,而且大的程度正好是另一个人从交 换中取得的交换价值比他投入的交换价值小的程度。假定100磅 棉花的价值是100先令。如果现在A 把150磅棉花以100先令卖 给B,这样,B就赚了50先令,但这只是因为A 失去了50先令。 [Ⅰ—9]如果价格是150先令的150磅棉花(价格在这里只是 用货币表示或衡量的棉花的价值)按100先令出售,那么,这两个 价值的总额在出售前后都是250先令。所以存在于流通中的价值 的总额没有增加,没有增殖,没有创造出剩余价值,而是仍然不变。 在交换中或者说通过卖,只是在作为交换的前提、先于交换并且不 依赖于交换而存在的价值的分配上发生了变化。50先令由一方转 到了另一方。因此,很显然,不论是这一方或另一方,是买者一方, 20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 ① 各种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进行交换,或者—— 就流通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换的 特殊形式来看—— 进行买卖,这种情况只是表示,等价物即相等的价值量互相 交换、互相代替,也就是说,商品以这样的关系进行交换:这些商品的使用价值 都耗费了同样多的劳动时间,都是同样大小的劳动量的存在
还是卖者一方,进行了欺诈,处于流通中的交换价值(不论它是以 商品形式还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总额没有增加,而只是交换价值 在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发生了变化。假定在上述例子中,A 把价值150先令的150磅棉花以100先令卖给B,B又把这些棉 花以150先令卖给C,这样,B就赚了50先令,或者说,似乎他的 100先令的价值创造了150先令的价值。但实际上交易后同交易 前的情况是一样的:A 具有100先令,B具有150先令,C具有价 值150先令的商品,共计400先令。原来的情况是:A 具有价值 150先令的商品,B具有100先令,C具有150先令,共计400先 令。只是400先令在A、B和D之间的分配上发生了变化,50先令 从A 的钱袋转到了B的钱袋里,因此A 所亏损的正好等于B所 赢得的。凡是适用于一次卖和一次买的情况,也适用于所有卖和买 的总和,简言之,也适用于在某一时期内一切商品所有者之间所发 生的一切商品的总流通。一个或一部分商品所有者通过欺骗另一 部分人而从流通中取得的剩余价值,可以准确地用另一部分人从 流通中所取得的不足价值来计算。一些人从流通中取得比他投入 的价值较大的价值,只是由于另一些人取得了较小的价值,也就是 说,他们最初投入的价值丧失了一部分。由于这个原因,现有的价 值总额并没有改变,只是价值的分配改变了。 (“两个相等的价值相交换,既不增大也不减少社会上现有价值的量。两 个不相等的价值相交换……同样也改变不了社会上的价值总额,因为它给这 一个人增添的财富,是它从另一个人手中取走的财富。”(让·巴·萨伊《论政 治经济学》1817年巴黎第3版第2卷第443—444页)) 我们就拿某个国家的所有资本家和他们在一年内所进行的买 和卖的总和来说,虽然某一个人可能欺骗了另一个人,因而从流通 第一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21
还是卖者一方,进行了欺诈,处于流通中的交换价值(不论它是以 商品形式还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总额没有增加,而只是交换价值 在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发生了变化。假定在上述例子中,A 把价值150先令的150磅棉花以100先令卖给B,B又把这些棉 花以150先令卖给C,这样,B就赚了50先令,或者说,似乎他的 100先令的价值创造了150先令的价值。但实际上交易后同交易 前的情况是一样的:A 具有100先令,B具有150先令,C具有价 值150先令的商品,共计400先令。原来的情况是:A 具有价值 150先令的商品,B具有100先令,C具有150先令,共计400先 令。只是400先令在A、B和D之间的分配上发生了变化,50先令 从A 的钱袋转到了B的钱袋里,因此A 所亏损的正好等于B所 赢得的。凡是适用于一次卖和一次买的情况,也适用于所有卖和买 的总和,简言之,也适用于在某一时期内一切商品所有者之间所发 生的一切商品的总流通。一个或一部分商品所有者通过欺骗另一 部分人而从流通中取得的剩余价值,可以准确地用另一部分人从 流通中所取得的不足价值来计算。一些人从流通中取得比他投入 的价值较大的价值,只是由于另一些人取得了较小的价值,也就是 说,他们最初投入的价值丧失了一部分。由于这个原因,现有的价 值总额并没有改变,只是价值的分配改变了。 (“两个相等的价值相交换,既不增大也不减少社会上现有价值的量。两 个不相等的价值相交换……同样也改变不了社会上的价值总额,因为它给这 一个人增添的财富,是它从另一个人手中取走的财富。”(让·巴·萨伊《论政 治经济学》1817年巴黎第3版第2卷第443—444页)) 我们就拿某个国家的所有资本家和他们在一年内所进行的买 和卖的总和来说,虽然某一个人可能欺骗了另一个人,因而从流通 第一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21
中取得了比他投入的价值更大的价值,但是,流通中的资本价值总 额不会因这一活动而有丝毫增加。换句话说,整个资本家阶级作为 一个阶级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得到了另一个人所失去的东西而发财 致富,使他们的总资本增大,或者说,产生出剩余价值。整个阶级是 不能自己欺骗自己的。流通中的资本的总额不可能因资本的个别 组成部分在其所有者中间进行不同的分配而增大。由此可见,这类 活动不管你打算进行多少次,也绝不会使价值总额增大,不会产生 新的价值或剩余价值,或者说,不会使流通中的全部资本产生利 润。 等价物相交换,实际上无非就是商品按它们的交换价值进行 交换,按它们的交换价值购买,出售和重新购买。 “等价物实际上就是在别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表现出来的某种商品的交 换价值。”(第1册第15页)8 但交换一发展成为流通的形式,商品就在价格上表示它的货 币(充当价值尺度从而充当货币的商品的材料)形式的交换价值。 商品的价格就是以货币表现的它的交换价值。因此,商品出售而取 得货币形式的等价物,这无非就是说,商品是按它的价格即按它的 价值出售的。同样,购买时的情况也是这样,货币是按商品的价格 即用相应的货币额来购买商品的。 [Ⅰ—10]商品和等价物相交换这一前提,也就是商品按照它 们的价值相交换,按照它们的价值进行买和卖。 由此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如果商品按它们的价值购买和出售,那么,这就是等 价物相交换。从一个人手里投入流通的价值,又从流通中返回到 同一个人手里。因而,价值没有增大,它根本没有受交换行为的 22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
中取得了比他投入的价值更大的价值,但是,流通中的资本价值总 额不会因这一活动而有丝毫增加。换句话说,整个资本家阶级作为 一个阶级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得到了另一个人所失去的东西而发财 致富,使他们的总资本增大,或者说,产生出剩余价值。整个阶级是 不能自己欺骗自己的。流通中的资本的总额不可能因资本的个别 组成部分在其所有者中间进行不同的分配而增大。由此可见,这类 活动不管你打算进行多少次,也绝不会使价值总额增大,不会产生 新的价值或剩余价值,或者说,不会使流通中的全部资本产生利 润。 等价物相交换,实际上无非就是商品按它们的交换价值进行 交换,按它们的交换价值购买,出售和重新购买。 “等价物实际上就是在别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表现出来的某种商品的交 换价值。”(第1册第15页)8 但交换一发展成为流通的形式,商品就在价格上表示它的货 币(充当价值尺度从而充当货币的商品的材料)形式的交换价值。 商品的价格就是以货币表现的它的交换价值。因此,商品出售而取 得货币形式的等价物,这无非就是说,商品是按它的价格即按它的 价值出售的。同样,购买时的情况也是这样,货币是按商品的价格 即用相应的货币额来购买商品的。 [Ⅰ—10]商品和等价物相交换这一前提,也就是商品按照它 们的价值相交换,按照它们的价值进行买和卖。 由此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如果商品按它们的价值购买和出售,那么,这就是等 价物相交换。从一个人手里投入流通的价值,又从流通中返回到 同一个人手里。因而,价值没有增大,它根本没有受交换行为的 22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