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 负 货人收保费 应收保费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付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账款 应付赔付款 保户质押贷款 应付保单红利 存出资本保证金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独立账户资产 独立账户负债 复且大学“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许闲
复旦大学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许闲 应收保费 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 保户质押贷款 存出资本保证金 独立账户资产 资 本 预收保费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应付赔付款 应付保单红利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独立账户负债 负 债
应收保费及预收保费 应收保费可以理解为一般公司会计科目中的“应收账款”, 原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 的款项。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 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 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相对的看预收保费,则是预收账款的特殊形式,是企业 (保险)收到未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保险费,可将本 科目改为“预收保费”,并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复且大学“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许闲
复旦大学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许闲 应收保费及预收保费 应收保费可以理解为一般公司会计科目中的“应收账款”, 原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 的款项。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 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 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相对的看预收保费,则是预收账款的特殊形式,是企业 (保险)收到未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保险费,可将本 科目改为“预收保费”,并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中国人寿2016年报(第147页) i)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保险合同收入 本集团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 件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 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 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保 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 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 退保费,计入当期损益。 复且大学“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许闲
复旦大学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许闲 中国人寿 2016年报(第147页)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 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企业在 承担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借记本科 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收回应收代位追偿 款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等 按其账面余额贷记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 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复且大学“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许闲
复旦大学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许闲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 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企业在 承担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借记本科 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收回应收代位追偿 款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等, 按其账面余额贷记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 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账款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 务应收取的款项。可按再保险分出人或再保险接受人 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 款项。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 务应付未付的款项。 复且大学“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许闲
复旦大学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课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许闲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账款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 务应收取的款项。可按再保险分出人或再保险接受人 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 款项。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 务应付未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