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立法产生的原因 能力有限 经济原因 外在原因 内在原因 时间有限 立法模式不足 社会原因 紧急情况需要
经济原因 社会原因 能力有限 时间有限 立法模式不足 紧急情况需要 (一)行政立法产生的原因 外 在 原 因 内 在 原 因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立法是指有权的国 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 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 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1.行政立法的 2.行政立法 主体是特定的 是从属性立法 国家行政机关 3.行政立法 4.行政立法 具有很强的适 具有多样性和 应性和针对性 灵活性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1.行政立法的 主体是特定的 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立法 是从属性立法 3.行政立法 具有很强的适 应性和针对性 4.行政立法 具有多样性和 灵活性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1、 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 职权立法: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所赋 予的立法职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活动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1、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 职权立法: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所赋 予的立法职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活动
授权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 之外的法律、法规授权或权力机关的特别授 权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 (1) 普通授权立法: 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在所制定的法律中,明确 授予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可对该法律制定施 行细则的权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授权下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授权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 之外的法律、法规授权或权力机关的特别授 权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