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成效。 雖然地方武力在維護基層治安,乃至對抗外侮,都有實質的貢獻。 但從唐末五代以來·地方藩鎮對中央政權威脅的陰影猶存,宋廷對地 方武力的戒心仍在,雖偶而用之,卻不敢撾於倚重。王安石雖欲實質 改變軍事體制,卻隨著他的罷政而中輟,未能有效組織地方武力;况 且自宋與遼、夏議和以來,邊境無事,正規軍既怠忽訓練,戰力明顯 低落·地方武力的戰鬥能力也日益消沉,兼之力量分散,敉平亂事之 力猶有未逮,更遑論以之禦敵。因此·當宋與金由聯兵滅遼轉而兵戎 相向·爆發一連串的軍事衝突後;除了少數地方武力據險抗拒外,宋 軍屢戰屢敗·華北州縣迅即淪陷,終演成徽、欽被俘,宋室南渡的慘 局。 宋高宗是在風雨飄搖中·靠著少數大臣與武將的擁戴,得以在南 方重建政權。這時趙宋王朝所面臨的窘境是:外有女真的強大威脅, 内有潰軍、盗賊為亂·而正規軍戰力薄弱,情势十分危險·為了鞏固 政權,减輕朝廷的壓力,以渡過生存的危機,高宗君臣在重建國防與 軍政體系的同時,看到民間自衛武力據險持守,發揮了因地、因時制 宜的戰力,有效抵禦、牽制了金兵的侵犯,乃承認自衛武力的合法地 位·及積極團結、整合民間力量,使之成為協助正規軍作戰的重要武 力。這些地方武力,依其性質可分成二類:一是民間自衛武力,是由 地方百姓自動篝措財源、槍械,組織而成的武装團體。這是在緊急状 况下,百姓自發性的防衛措施之一,雖然也有官員參與,但多以個人 身份參加,民間的色彩較強。官府則扮演組織、訓練的角色。二是由 地方官員籌措財源、槍械,招募當地民丁,加以組織丶訓練的地方性 軍隊。這種軍隊由地方官員直接領導,受中央的指揮、調度,既沒有
C净米地方武力 人 4 民間自衛武力難以控制的危險,而軍隊主要的組成份子,較熟悉當地 的環境,和民間自衛武力一樣,具有保鄉衛土的觀念,在對付外患入 侵及地區性的叛亂時,具有因時制宜的機動性,可以彌補屯駐大軍對 地理環境不熟的缺失。 這種地方武力的存在與發展,是南宋政權在面臨強大外患及內亂 的威脅下,為了生存與發展,在原有的軍事體制之外,接納地方的武 装力量,創立新的制度·是對北宋強榦弱枝政策的一項重大修正·反 映了南、北宋政權不同的特質。由於宋廷充份利用江南豐厚的社會經 濟資源,作國防的後盾,推動防禦策略,確立了背海立國的形勢,才 能與金、蒙相抗衡達一百五十餘年之久。這些經由宋廷組織、團結、 承認而實質存在的各種民間自衛武力或地方軍,不僅與南宋時代的正 規軍同時並存,更是支撐南宋政局,與趙宋政權相始終的武装力量。 不過,地方武力雖是維護皇權的一種助力,但其自主性強,若任其膨 脹、發展,也可能是朝廷的一項威脅,如何有效掌握,使這些武装力 量成為供我驅策的工具,而不是尾大不掉,甚至叛亂、奪權之資,自 然是對地方武力倚賴更殷的南宋朝廷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本書討論的地方武力,包括由南宋各級政府所組織的地方軍,如 湖南飛虎軍、廣東摧鋒軍、福建左翼軍等;以及各種形式的民間自衛 武力:如透過承認北方自衛武力而任命的鎮撫使,两准民眾據守的山 水寨、陷金地區起事抗金的義軍以及由業緣所組成的茶商軍等。這些 武装力量,儘管組織型式各異·在錢糧籌措、領導系統與防衛區劃方 面,都比宋廷所統轄的正規軍具有較強的地方屬性,因此·將之統稱 為地方武力。至於弓手、土兵等基層武装力量,在宋代一向為縣尉、 巡檢所領轄,檐任州縣以下基層的警備工作,一如今日之警察或武警
绪黹9。 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但由於所涉範圍較廣·權責變化複雜,尚待 進一步研究與釐清,暫不納入本書討論範疇
第一满地方军9 7 第一篇 地方軍 南宋時代的地方軍,都是由宋廷或地方長官·基於維護地方的安 全或協助邊防,招募當地百姓組織而成的,比較重要的有:湖北神勁 軍、楚州武锋軍、揚州強勇軍、成都義勇軍、廣東摧鋒軍、福建左翼 軍等。其中神勁軍、武锋軍、強勇軍和義勇軍是配合宋金邊境上的屯 駐大兵,擔負沿邊各路的防衛任務,名義上隸屬於步軍司,但實際上 直屬於各路安撫司。1在两淮、荊襄、四川川等北部邊防區域,地方軍 僅是輔助性的角色。因為宋廷除了以屯駐大兵在當地長期駐防外,也 組織、團結當地山水寨、民兵等民間武力協助防務;相對的,地方軍 由於人數較少,重要性並不顯著。但是,在嶺南地區,地方軍卻成為 政府在維護治安、敉平亂事上重要的支柱。 南宋嶺南地區的特殊自然和人文環境,使這個地區成為亂事的淵 藪。廣東、福建、廣西、江西、湖南五路,是茶鹽的主要產銷地,宋 廷為增加財源,以支付國防上的龐大開銷,實施茶鹽專賣,溢成收購 價格與售出價格有極大差異·衍生走私貿易;朝廷為維護公賣利益, 以公權力加以取締,容易釀成衝突,引起叛亂。此外,當地居住著眾 多少數民族,民族關係複雜,因移民所造成的民族衝突,也容易爆發 1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頁188-189
8 C南宋地方武力 亂事。變亂份子由於熟悉當地環境,具有掌握主動及游擊作戰的優勢, 使得政府往往須調動正規軍南下平亂。但是,由於正規軍長期駐守江 淮·南調征戰·長途跋涉,疲於奔命,又不熟悉地形,難以發揮戰力。 這些因素使得嶺南地區變亂不斷,難以敉平,成了南宋建立以後,内 政上的一項難題。 為了有效維護治安、鎮壓反叛·宋廷在嶺南地區先後成立廣東摧 鋒軍、福建左翼軍和湖南飛虎軍等三支地方軍。這代表宋廷在面對東 南地區變亂紛陳與盗賊據險持守的現象時,試圖利用嶺南地區的民間 武力,組成地方軍隊·藉以在平時維護地方治安;一旦亂事爆發,則 可以讓他們充份發揮因時、因地制宜的機動性,彌補正規軍長途跋涉 及不能適應特殊地區作戰的缺失,作為維持地區治安的主要武力。 不過,後來由於環境的需要,這三支軍隊相繼被朝廷徵調到境外, 從事敉亂及禦侮的行動,使這些軍隊的性質與角色,有明顯的變化, 反映出時代的性格。本篇透過對摧鋒軍、左翼軍與飛虎軍三個案的研 究,相信有助於瞭解地方軍不同的發展與命運,進而釐清中央與地方 關係及認識南宋政權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