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13创创创创团西西日MRA云#9特#E牛出出-)o54三、和声、调式调性和声与调式调性作为音乐作品中的重要因素,受到作曲家和理论家的高度重视。其中和声作为一门具有系统体系的理论课程,不乏有专门的研究分析著作。在这里为了研究曲式,对其作一个简要的概括性说明。调式调性是音乐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关系连接起来,这些音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构成一个体系,就叫调式。如大调式、小调式、我国的五声调式等。调式中的各音,从主音开始自低到高排列起来即构成音阶。和声与调式调性在实际音乐作品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和声必须是建立在一定的调性关系上,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乐音按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而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就是和声进行。(一)和弦的作用在实际音乐创作过程中其表现作用为:第一,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不同结构的和弦具有不同的音响紧张度;不同级的和弦对于主和弦有着不同的倾向性与向心力;不同调性关系对于主调也具有不同张力与倾向性。第二,功能作用,体现在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是确定曲式结构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不同音程关系的根音进行具有不同的功能力度:不同结构的和弦具有不同的功能属性,对于调式调性的确立具有
14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QUSHI YU YINYUE ZUOPIN FENXI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三,色彩作用。不同结构、不同音区、不同调式、不同织体写法的和弦,都有着不同的音响色彩,而和声正像是一块神奇的调色板,为绚丽多彩的音乐调制出不同的色彩。因而,研究和声色彩是理解音乐作品的表现意图和风格的重要手段之一。(二)分析和弦的基本要求分析音乐作品中的和声是为了理解多声部作品,研究不同的音乐作品中和声使用的规范性与个性化,带着这样的目的,分析和声的基本要求为:(1)标明作品的调式调性、和弦级数与结构。(2)分析它们的一些特殊的音响性质。(3)分析其和声节奏,是指和弦变换的频率即各和弦之间的时值长短关系,从而研究和声运动的轻重关系与松紧关系。(4)体验并观察和弦在织体中的形态,包括排列法、所处的音区、节拍位置、和弦外音的使用情况。(5)分析出骨架性和弦与过程性和弦,确定和声进行骨架。(6)分析出旋律与和声的关系,观察两者调性关系是否一致,旋律风格与和声风格是否统一,是同步结合形态还是处于分裂进行的关系等。(7)最后通过对于和声音响的分析确立作曲家采用的和声体系、风格与个性等。四、力度与音色音乐中音的强弱程度称为力度,力度的变化让人们感觉到音乐的远近距离变化感,是音乐语言中的一种基本的表达方式。而音色的明暗变化时常影响着力度的强弱,因此两者在音乐语言的表达中,相互影响,密不可分。五、速度速度指音乐进行的快慢。音乐作品中这些力度与速度的无穷变化,极大地丰富了音乐形象的生动性,同时对于作品结构的组织与推动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绪论15六、织体所谓织体,是指编织出来的样式。音乐织体则是指多声音乐作品中各声部的组合形态(包括纵向结合和横向结合关系)。声部纵横关系所形成的样式。多声部作品中一般可分成3种:主调织体和复调织体、支声织体。短小作品常采用某一种织体,但在较大作品中,则一般是综合运用几种织体。以一个旋律为主的,其他声部为辅的多声部形态为主调织体,以几个相对独立的旋律声部结合在一起的多声部形态称为复调织体,前后部分由个旋律及其他的变体旋律结合形成的多声部称为支声织体。主调织体中又可以伴奏音型的样式分出若干种音型织体:柱式和弦音型、琶音和弦音型、分解和弦音型、震音音型、自由变化的节奏型、八度式音型、固定音型、音阶式音型等。复调织体可细分为对比复调织体和模仿复调织体,如洗星海的《保卫黄河》为模仿织体,谱例26,贺绿汀的《牧童短笛》开始段为对比复调织体(见谱例27)。音乐作品中的织体写法,是表现音乐内容,体现不同风格和意境的重要手段,也是理解分析音乐作品的重要方面之一。谱例26《保卫黄河》片断洗星海曲MarzialeJ=1522f2I二E楚有园吧
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16 QI ISHI U YINYUE 2UOHIN ILNXIV谱例27《牧童短笛》片断贺绿汀曲Commodomfiu
绪论[17二王+-七、曲式曲式属于音乐具体结构组织范畴。任何一首成功的音乐作品其结构都是独特的,但在其独特性中,又都遵循着一些基本原理,同时一定的音乐内容的表达需要寻求相应的表达形式,一定的结构形式又适合于表达某些音乐内容相联系。曲式结构就是音乐作品内容通过一定的组成形式,来反映其内在的逻辑性、阶段性和层次性。因此,研究结构方式有利于理解音乐作品的结构,曲式作为音乐要素之一,就是对于音乐作品结构的具体概括。这就好比分析文学作品一样,由单个的字组成词,词汇成句,再发展为段落、章节。音乐作品也正是由一个个音符构成乐句、乐段,并叠加出各种不同形态的结构组织方式。我们通过分析音乐作品中各个部分,并研究各个部分所采用的音乐材料之间或并列、或展开、或循环、或再现的关系,把规范化曲式结构按照一定原则进行分析,大致可分为以下儿种结构方式:(一)单一结构方式音乐形象单一,用简洁的表达方式陈述整个音乐作品,这一类结构方式的作品一般称为一段式(即乐段形式)。(二)并置结构方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音乐形象,做依次呈示,形成对比的结构方式,并置的各部分地位同等,其典型结构是:二段式AB、三段式ABC、多段式ABCD等。(三)变结构方式在以变奏为原则的逻辑关系下,以一个音乐形象作为基础,从各个不同的侧面进行变化处理,达到进一步深化这个音乐形象的结构方式,其典型结构是变奏曲式:A、AI、A2、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