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
案例1:香港政府财政司干预金 融市场案
案例1:香港政府财政司干预金 融市场案
面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为了应对国 际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于1989年8月动用迁千 亿港元入市操作:19869月5日,为了进一步巩固 香港的货币发行局制度,减低投机者操纵市场使银 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香港金管局推 岀7项技术性措葹,这7项措施集中在港元兑美元的 兑换保证和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 施两个方面。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 强化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 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
面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为了应对国 际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于1998年8月动用迁千 亿港元入市操作;1998年9月5日,为了进一步巩固 香港的货币发行局制度,减低投机者操纵市场使银 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香港金管局推 出7项技术性措施,这7项措施集中在港元兑美元的 兑换保证和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 施两个方面。 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 强化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 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
这30条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 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五个机构。香港特别行政 区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坚守 有由经济的政策,并且不会在香港实施外汇管制 曾荫杈还表示,财政司的30项措施与金管局的7项 措施相互配合,以增强货币及金融系统抵御国际 投机者跨市场操控的能力 *返回
这30条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 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五个机构。香港特别行政 区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坚守 自由经济的政策,并且不会在香港实施外汇管制。 曾荫权还表示,财政司的30项措施与金管局的7项 措施相互配合,以增强货币及金融系统抵御国际 投机者跨市场操控的能力。 *返回
案例2:明光公司登记注册不成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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