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 是社会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 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以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下列几类人员能否成为妨害公务罪的对象?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 是社会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 权利。 ❖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以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 下列几类人员能否成为妨害公务罪的对象?
。(1)在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 ·(2)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由法律、法规授权从事公务的不具有国 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4)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委托的从事公务的不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 (1)在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 ❖ (2)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3)由法律、法规授权从事公务的不具有国 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 (4)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委托的从事公务的不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客观特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或者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或者在自然 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 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2 .客观特征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或者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或者在自然 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 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关于本罪的客观方面,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关于暴力、威胁的方法 ÷(2)关于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或执行任务 ÷(3)关于“造成严重后果” 。3.主体特征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 成为本罪的主体
❖ 关于本罪的客观方面,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 (1)关于暴力、威胁的方法 ❖ (2)关于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或执行任务 ❖ (3)关于“造成严重后果” ❖ 3 .主体特征 ❖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 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特征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体而言,行为人明 知自己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红 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行为会 发生扰乱国家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危害后果,仍 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 。本罪的主观方面特征在实践中较易发生问题的主要 是行为人认识错误的问题,具体又可进一步分为以 下几个问题:
❖ 4 .主观特征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体而言,行为人明 知自己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红 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行为会 发生扰乱国家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危害后果,仍 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 ❖ 本罪的主观方面特征在实践中较易发生问题的主要 是行为人认识错误的问题,具体又可进一步分为以 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