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复印件)。这种对对方法律主体资格的审查,应该是一种实质审查 和形式审查相结合。(形式审查就是申请人要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登记机关只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合法进行 审査。只要符合了这两个条件,登记机关就应予以登记。实质审查是 在形式审查基础上,对申请登记单位是否具备登记条件,申请登记事 项是否属实,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是否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两种审查形式的不同点是,实质 审查在审查企业登记手续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形式审查的合法性的同 时,重点是审査企业登记手续的真实性和事实上的合法性。形式审查 的主要特点是审査企业提交的登记手续在形式上的合法性、完整性、 有效性,不审查申请事项和登记手续的真实性和事实上的合法性。) (4)企业性质也要清晰 ①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 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司 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 司”字样 b、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
的复印件)。这种对对方法律主体资格的审查,应该是一种实质审查 和形式审查相结合。(形式审查就是申请人要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登记机关只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合法进行 审查。只要符合了这两个条件,登记机关就应予以登记。实质审查是 在形式审查基础上,对申请登记单位是否具备登记条件,申请登记事 项是否属实,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是否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两种审查形式的不同点是,实质 审查在审查企业登记手续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形式审查的合法性的同 时,重点是审查企业登记手续的真实性和事实上的合法性。形式审查 的主要特点是审查企业提交的登记手续在形式上的合法性、完整性、 有效性,不审查申请事项和登记手续的真实性和事实上的合法性。) (4)企业性质也要清晰 ①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 “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司”。 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 司”字样。 b、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
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 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 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 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 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 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 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 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②母公司与子公司:所谓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子公司是指 其一定数额以上的股份被母公司所控制或者根据协议受母公司实际 控制的公司。其基本特征是:第一,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即母公司 拥有对子公司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第二,子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 人。第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 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母公司拥有子公司50%以上 股份,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股权。另一类是母公司虽仅拥有子 公司50%以下的股份,但由于是第一大股东因而拥有对子公司的相对 控股权 ③总公司与分公司:所谓分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置的并以本公司的名 义进行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其基本特征是:第一,它只是本公司的
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 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 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 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 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 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 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 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②母公司与子公司:所谓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子公司是指 其一定数额以上的股份被母公司所控制或者根据协议受母公司实际 控制的公司。其基本特征是:第一,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即母公司 拥有对子公司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第二,子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 人。第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 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母公司拥有子公司 50%以上 股份,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股权。另一类是母公司虽仅拥有子 公司 50%以下的股份,但由于是第一大股东因而拥有对子公司的相对 控股权。 ③总公司与分公司:所谓分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置的并以本公司的名 义进行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其基本特征是:第一,它只是本公司的
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5)企业状况,基本实力:主要包括财务状况、经营规模、经营风 格、信誉状况、销售额度、 (6)谈判权限,有大有小:避免与无权的谈判人员“空谈” (⑦)谈判时限,有长有短:客观条件限制,市场情况的变化等,主 观限制。例如有一家美国公司,要与日本一家公司购买产品,美国公 司派出了他们的一个副总经理出面谈判,在机场,日本公司安排了非 常豪华的轿车接送,而日方人员却只是挤坐在前面的驾驶室里,这让 美国人感到非常的自得。于是日方人员就顺理成章问到:“请问是否 满意这辆汽车,如果您还满意的话,我们会安排这辆车在您返回时送 您去机场,不知您订好回程机票了吗?”美国人,很快就掏出了已经 买好的返程机票,给了日本人。这样日本人很轻松的就知道了美方谈 判代表的谈判时限,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日方从茶道、插花艺术、 参观旅游甚至英语的佛教讲座,将美方谈判代表的日程安排得满满 的,直到离美方代表离开日期没有几天的时间才开始正式的谈判,而 就在美方代表前往机场的路上,双方还在车上进行了谈判,使得美方 谈判代表最后不得不以非常优惠的价格与日方达成了协议 2、对自己的盘点一一知己 (1)谈判理由,胸中有数 (2)支配对方,实力第一:明确自己所拥有的实力,善于运用自己 的实力;让对方也要认可你的实力;发挥强者优势。 (3)谈判极限,应急对策:在谈判准备阶段,从自身角度制定的应
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5)企业状况,基本实力:主要包括财务状况、经营规模、经营风 格、信誉状况、销售额度、 (6)谈判权限,有大有小:避免与无权的谈判人员“空谈” (7)谈判时限,有长有短:客观条件限制,市场情况的变化等,主 观限制。例如有一家美国公司,要与日本一家公司购买产品,美国公 司派出了他们的一个副总经理出面谈判,在机场,日本公司安排了非 常豪华的轿车接送,而日方人员却只是挤坐在前面的驾驶室里,这让 美国人感到非常的自得。于是日方人员就顺理成章问到:“请问是否 满意这辆汽车,如果您还满意的话,我们会安排这辆车在您返回时送 您去机场,不知您订好回程机票了吗?”美国人,很快就掏出了已经 买好的返程机票,给了日本人。这样日本人很轻松的就知道了美方谈 判代表的谈判时限,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日方从茶道、插花艺术、 参观旅游甚至英语的佛教讲座,将美方谈判代表的日程安排得满满 的,直到离美方代表离开日期没有几天的时间才开始正式的谈判,而 就在美方代表前往机场的路上,双方还在车上进行了谈判,使得美方 谈判代表最后不得不以非常优惠的价格与日方达成了协议。 2、对自己的盘点——知己 (1)谈判理由,胸中有数: (2)支配对方,实力第一:明确自己所拥有的实力,善于运用自己 的实力;让对方也要认可你的实力;发挥强者优势。 (3)谈判极限,应急对策:在谈判准备阶段,从自身角度制定的应
急对策 、筛选人员,组织队伍 谈判小组人员一般不超过4个,这是因为:第一,要使谈判人员各显 其能,发挥作用,使谈判工作有条不紊,卓有成效,谈判组成员就不 宜过多。第二,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管理的 跨距不宜过宽。3到4人的管理跨距便于经理人员或谈判组负责人对 谈判过程实施监督,对小组成员进行协调,也便于成员间沟通信息, 交流情况,相助配合。法国管理学家,格拉丘纳斯进行了大量的组织 内管理幅度与人际关系的硏究,提出管理人关系的数学模型,“即当 管理幅度按算术级数增加时,人员间的复杂关系按几何级数增加”。 它可以用公式来表示:R=n[2"+(n-1)]n—组织内所领导或管辖的 人员数R—一由此产生的人际关系数 算术级数:1,2,3,4,……求和的过程 几何级数:1,2,4,8,……乘积的过程 1、如何筛选谈判人员:视谈判项目而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人员 (1)谈判人员,精干适用 ①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技术人员或者工程师、总工程师 ②管理人员: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员甚至外交或国防人员 ③商务人员:熟悉商务规则的人员 ④法律人员:通常企业的法律顾问或特聘律师承担合同内容的法律 格式的职责 ⑤翻译:由熟悉交易双方语言以及相关知识的人员担任。强调翻译人
急对策。 三、筛选人员,组织队伍 谈判小组人员一般不超过 4 个,这是因为:第一,要使谈判人员各显 其能,发挥作用,使谈判工作有条不紊,卓有成效,谈判组成员就不 宜过多。第二,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管理的 跨距不宜过宽。3 到 4 人的管理跨距便于经理人员或谈判组负责人对 谈判过程实施监督,对小组成员进行协调,也便于成员间沟通信息, 交流情况,相助配合。法国管理学家,格拉丘纳斯进行了大量的组织 内管理幅度与人际关系的研究,提出管理人关系的数学模型,“即当 管理幅度按算术级数增加时,人员间的复杂关系按几何级数增加”。 它可以用公式来表示:R=n[2n-1 +(n-1)] n——组织内所领导或管辖的 人员数 R——由此产生的人际关系数 算术级数:1,2,3,4,……求和的过程 几何级数:1,2,4,8,……乘积的过程 1、如何筛选谈判人员:视谈判项目而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人员 (1)谈判人员,精干适用 ①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技术人员或者工程师、总工程师 ②管理人员: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员 甚至外交或国防人员 ③商务人员:熟悉商务规则的人员 ④法律人员:通常企业的法律顾问或特聘律师 承担合同内容的法律 格式的职责 ⑤翻译:由熟悉交易双方语言以及相关知识的人员担任。强调翻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