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会工作者对 工作机构 的伦理责任 报告小组:第五组 组成员:张芳张卫星 卜树俊林奕辰 孟圣御周生超
社会工作者对 工作机构 的伦理责任 报告小组:第五组 小组成员:张 芳 张卫星 卜树俊 林奕辰 孟圣御 周生超
3.0督导与咨询原文重现 (a)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适当的知识和技能以提供督导或咨 询,但应仅限于自己知识与能力范围内提供督导与咨询。 b)社会工作者在提供督导或咨询时,有责任设定一个清 楚的、适当的和具文化敏感度的工作界限。 (c)社会工作者不应该和受督导者发生双重或多重关系, 以避免对受督导者产生剥削或潜在伤害的危险。 (d)社会工作者在担任督导时,对于受督导者的表现应予 以公正与尊重的评估
3.0l督导与咨询 原文重现 (a)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适当的知识和技能以提供督导或咨 询,但应仅限于自己知识与能力范围内提供督导与咨询。 (b)社会工作者在提供督导或咨询时,有责任设定一个清 楚的、适当的和具文化敏感度的工作界限。 (c)社会工作者不应该和受督导者发生双重或多重关系, 以避免对受督导者产生剥削或潜在伤害的危险。 (d)社会工作者在担任督导时,对于受督导者的表现应予 以公正与尊重的评估
文本解读 关键词: 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训练的一种方法,它是由机构内资深的 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 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监督、指导,传 专业服务的知识与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 成长拌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知识和技能:社会工作督导包括行政性、教育性和支持性督 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督导都必须具备相应所需的知识和 能。 体现了社会工作者应在力所能及的领域开展工作,扩展和 增强其专业技能的能力伦理原则
文本解读 关键词: 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训练的一种方法,它是由机构内资深的 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 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监督、指导,传 授专业服务的知识与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 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知识和技能:社会工作督导包括行政性、教育性和支持性督 导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督导都必须具备相应所需的知识和 技能。 体现了社会工作者应在力所能及的领域开展工作,扩展和 增强其专业技能的能力伦理原则
文本解读 丁作界限:设立工作界限的原因是督导员和被督导者可能在种族社 在偏理性的男性督尊与偏感性的女性被督导著对当菲大的问题有米同 的感知和处理方法,进而产生分歧,那么究竟该由谁最后决定呢?所 以 要界 立一个意识到各自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权责分明的清晰的 工作界限不当可能引发的问题: 1督导和被督导者关系不和谐,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连带责任问题。被督导者是督导者的延伸,两者有时候是被视为 体的,督导员对所指派和分配的工作负有最终的责任,对被督导者的 决定和行为负责。 旦某个行动付诸实施,那么这 动就被视为获得了督导者的首 草作 如果这一行动实施丕力,那么督导员就要为授权给一个不得力的 者实施这一行动而承拍责任。 在由失职所导致的对工作者的诉讼中,督导员被视为是从犯
文本解读 • 工作界限:设立工作界限的原因是督导员和被督导者可能在种族、社 会性别和感情取向等方面存在不同。例如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可能存 在偏理性的男性督导与偏感性的女性被督导者对当事人的问题有不同 的感知和处理方法,进而产生分歧,那么究竟该由谁最后决定呢?所 以需要设立一个意识到各自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权责分明的清晰的 工作界限。 • 工作界限不当可能引发的问题: • 1督导和被督导者关系不和谐,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 2 连带责任问题。被督导者是督导者的延伸,两者有时候是被视为一 体的,督导员对所指派和分配的工作负有最终的责任,对被督导者的 决定和行为负责。 • 一旦某个行动付诸实施,那么这一行动就被视为获得了督导者的首 肯,如果这一行动实施不力,那么督导员就要为授权给一个不得力的 工作者实施这一行动而承担责任。 • 在由失职所导致的对工作者的诉讼中,督导员被视为是从犯
案例: 一名在家庭服务机构人任职的社会工作督导员被过去的当事人告上法庭。这名 在一次未遂自杀中受到了重伤的当事人称,她的个案工作者在评佶的自杀风险 时没有尽到责任。按照连带责任的原则,当事人也以工作失察为由对个案工作者 的督导员提起了诉讼,因为督导员在督导过程中没有定期与个案工作者会面,也 没有与个案工作者就自杀的评估程序进行过具体的讨论。(雷默,1998) ■连带责任(代为负责)的原则将督导员推到了一个不堪一击的位置。舒 茨建议“受督导者作出的主要决定,基本上都应经过督导员的审查,必 要的话还要加以调整”。 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专业连带责任保险机构警示:作为一名社会工作督 导员,你要为自己所承担的义务负责。为了减少责任风险,该机构建议: “如果你对其他雇员的行为承担着责任,那么你就必须完全懂得什么是 合格的实务工作,并不折不扣地按照这一标准开展工作。 所以督导员必须熟悉每一位受督导者的每一个个案,清楚每一名督导者 的能力水平,以确保分配给每一个受督导者能够妥善处理的工作
◼ 案例: 一名在家庭服务机构人任职的社会工作督导员被过去的当事人告上法庭。这名 在一次未遂自杀中受到了重伤的当事人称,她的个案工作者在评估她的自杀风险 时没有尽到责任。按照连带责任的原则,当事人也以工作失察为由对个案工作者 的督导员提起了诉讼,因为督导员在督导过程中没有定期与个案工作者会面,也 没有与个案工作者就自杀的评估程序进行过具体的讨论。(雷默,1998) ◼ 连带责任(代为负责)的原则将督导员推到了一个不堪一击的位置。舒 茨建议“受督导者作出的主要决定,基本上都应经过督导员的审查,必 要的话还要加以调整”。 ◼ 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专业连带责任保险机构警示:作为一名社会工作督 导员,你要为自己所承担的义务负责。为了减少责任风险,该机构建议: “如果你对其他雇员的行为承担着责任,那么你就必须完全懂得什么是 合格的实务工作,并不折不扣地按照这一标准开展工作。 ◼ 所以督导员必须熟悉每一位受督导者的每一个个案,清楚每一名督导者 的能力水平,以确保分配给每一个受督导者能够妥善处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