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贳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有部令第76号),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 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2012年5月9日,卫生部以卫妇社发(2012)35号印 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该《工作规范》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附件4部分。 目录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一、托幼机构 二、妇幼保健机构 三、相关机构 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二、一日生活安挂 二、儿童膳食 三、体格炼 四、健康检查 五、卫生与消毒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七、常见病预防占管理 八、伤害顶防 九、健康教直 土、信息收集 第三部分新设立扦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一、卫生浮价流程 二、卫生评价标准 第四部分附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错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有部令第76号),加强托儿所、幼儿 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我们组织专家对1985年印发的《托儿所、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1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 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2012年5月9日,卫生部以卫妇社发〔2012〕35号印 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该《工作规范》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附件4部分。 目录 第一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一、托幼机构 二、妇幼保健机构 三、相关机构 第二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一、一日生活安排 二、儿童膳食 三、体格锻炼 四、健康检查 五、卫生与消毒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八、伤害预防 九、健康教育 十、 信息收集 第三部分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一、卫生评价流程 二、卫生评价标准 第四部分 附 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卫 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加强托儿所、幼儿 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我们组织专家对1985年印发的《托儿所、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 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 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 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 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 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 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 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 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 因病缺勒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 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苦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 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有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 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 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
2 托 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 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 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 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 康。 第 一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一 、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 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 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 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 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 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 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 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 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 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 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
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 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二、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 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 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 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 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 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苦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 有、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 病预防与控制宜传教有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 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 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三、相关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的宜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中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 指导与监督检查。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 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 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3 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 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二 、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 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 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 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 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 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 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 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 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 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三 、相关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中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 指导与监督检查。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 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 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 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 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金、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 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 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 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 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一2.5小时旧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边 法)、《蟹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進》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 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 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腊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 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 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 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 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苹凉菜。留样食品应当
4 第二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 、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 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 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 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 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 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 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 、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 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 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 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 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 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 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 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
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 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 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腊食指直》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腊食营 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 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 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 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 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 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 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一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港草类 150一200点 200-250点 水架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40-50克 衡备肉类 100克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一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克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一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0年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 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 准各。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5 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 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 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 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 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 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 A、B1、 B2、C 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 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 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 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 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 类 100~ 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 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 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 50克 禽畜肉类 30~ 40克 蛋 类 60克 液态奶 350~ 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 豆 及 豆制品 — 25克 烹调油 20~ 25克 25~ 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0年) 三 、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 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 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