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观念 离婚观念 允许离婚主义: “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 “夫妇以义合,义绝则离之
离婚观念 允许离婚主义: “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 “夫妇以义合,义绝则离之。” 婚姻观念
专权离婚主义: “蝉鬓加意梳,蛾眉用心扫,几度晓妆成,君看不言 好。妾身重同穴,君意轻偕老。” 一白居易《妇人苦》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日 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一《礼记·内则》 限制离婚主义: 过错原则
专权离婚主义: “蝉鬓加意梳,蛾眉用心扫,几度晓妆成,君看不言 好。妾身重同穴,君意轻偕老。” ——白居易《妇人苦》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 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礼记·内则》 限制离婚主义: 过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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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政策 一般婚姻政策 特殊婚姻政策
一般婚烟政策 一般婚姻政策 1、导民婚姻,及时嫁娶: 《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 是时也,奔者不禁。” 《管子·入国》:“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 妇人无夫日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 三年然后事之,此之谓合独
一般婚姻政策 一般婚姻政策 1、导民婚姻,及时嫁娶: 《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 是时也,奔者不禁。” 《管子·入国》:“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 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 三年然后事之,此之谓合独
一毁婚烟政策 2、别良贱,重等级: 北魏文成帝和平四年(463年)诏:“夫婚姻 者,…尊卑高下宜令区别。…今制皇族、师傅、 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技巧单姓为婚,犯 者加罪。”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年(478年)诏:“皇族贵戚及士 民之家不得与非类婚配
一般婚姻政策 2、别良贱,重等级: 北魏文成帝和平四年(463年)诏:“夫婚姻 者,……尊卑高下宜令区别。……今制皇族、师傅、 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技巧卑姓为婚,犯 者加罪。”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年(478年)诏:“皇族贵戚及士 民之家不得与非类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