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格障碍 1.ICD-10和DSM-Ⅳ人格障碍的定义 是指早年开始,于童年或少年起病,人格的 一些方面过于突出或显著增强,导致牢固和持 久的适应不良,对本人带来痛苦或贻害周围。 2、CCMD-3人格障碍的定义 是指人格特征显著偏离正常,使患者形成特 有的行为模式,对环境适应不良,人际关系紧 张,明显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或者患者自 己感到精神痛苦。通常开始于童年或青少年, 并一直持续到成年或终身
人格障碍的共同特征 ◼ 对外来压力不能适应和应对 ◼ 在工作和爱情方面无能 ◼ 易与他人发生争吵 ◼ 能在感情方面攫住他人,但不能长久
(三)人格改变 是获得性的,是指一个人原本人格 正常,而在严重或持久的应激、严重的 精神障碍及脑部疾病或损伤之后发生, 随着疾病痊愈和境遇改变,有可能恢复 或部分恢复
二、病因及发病机制 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生物学因素 1、遗传因素 2、神经生化因素 3、病理生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