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世纪开始的罗马法复兴和罗马法律教学与研究活动,为 现代法律职业的形成奠定了智识基础。(大学开始出现) 4.按照韦伯的说法,现代法律职业的初步形成应当是在16世 纪。“战争技术的发展呼唤着专家和专业化的官吏,司法程 序的细密化,也要求有训练有素的法律专家。16世纪时,在 较先进的国家,专业官吏在战争、财政和法律这三个领域取 得了明确的胜利。就在君主专制主义凌驾于身份等级制度之 上的同时,君主大权独揽的统治也逐步让位于专业官吏体 制。”法律人对法律事务的垄断掌握使得法律职业及其共同 体最后发展成熟
❖ 3. 12世纪开始的罗马法复兴和罗马法律教学与研究活动,为 现代法律职业的形成奠定了智识基础。 (大学开始出现) ❖ 4.按照韦伯的说法,现代法律职业的初步形成应当是在16世 纪。“战争技术的发展呼唤着专家和专业化的官吏,司法程 序的细密化,也要求有训练有素的法律专家。16世纪时,在 较先进的国家,专业官吏在战争、财政和法律这三个领域取 得了明确的胜利。就在君主专制主义凌驾于身份等级制度之 上的同时,君主大权独揽的统治也逐步让位于专业官吏体 制。” 法律人对法律事务的垄断掌握使得法律职业及其共同 体最后发展成熟
5法律职业的形成以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 以法治观念和法治政治制度为条件 三、法律职业化的意义 1法律职业化是实现法律形式合理性的条件。 令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是法律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之 可以将其简单地理解为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规 范的法律操作方式和合格的职业规范操作者
❖ 5.法律职业的形成以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 以法治观念和法治政治制度为条件。 ❖ 三、法律职业化的意义 ❖ 1.法律职业化是实现法律形式合理性的条件。 ❖ 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是法律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之一, 可以将其简单地理解为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规 范的法律操作方式和合格的职业规范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