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哲学 说的物质现象,如地、水、火、风及由其构成的事物等; 受蕴指感受,即由感官接触外物所生之情感等; 想蕴指表象、观念等; 行蕴指意志一类的心作用; 识蕴指总的意识活动,如区别与认识事物等。 五蕴说是佛教教理的重要内容,在早期佛教中,它虽然 亦指一般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但主要还是指现实的人及 其作用的构成。早期佛教提出五蕴说是要表明在五蕴之外不 存在独立的“我”,世间所谓的“我”仅是五蕴暂时的和合, 它(我)实际并不存在。人们不明白这个道理(无明),把五 蕴认作实在的“我”来执著,就自然会产生种种痛苦 (4)缘起观及十二因缘。佛教在产生时既然否定婆罗门 教关于世界的根本是“梵”或最高神的理论,既然主张诸行 无常,诸法无我,那么它自己就必然要解释世界及人是如何 生成的问题。为此,它提出了关于“缘起” Pratityasamutpada)的思想。所谓“缘”指条件,“起”指 产生。“缘起”即“依条件而产生”之意。本来释迦牟尼对涉 及世界本质等的一些问题,如世界(世间)是永恒的还是非 永恒的,世界(世间)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等是拒绝回答的① 但在考察人生现象时,则不能不解释人的生死等问题,不能 回避一些哲学性较强的问题。他认为,人生是处于因果关系 中的,是依一定的条件生灭变化的。《杂阿含经》(卷第十 二)中记述说:“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中阿含经》 根据《杂阿含经》卷第 提出的十四件事均回答“无记 动棵吧,有所谓十四无记,甲对外建所
说 的 物 质 现 象 , 如 地 、 水 、 火 、 风 及 由 其 构 成 的 事 物 等 ; 受 蕴 指 感 受 , 即 由 感 官 接 触 外 物 所 生 之 情 感 等 ; 想 蕴 指 表 象 、 观 念 等 ; 行 蕴 指 意 志 一 类 的 心 作 用 ; 识 蕴 指 总 的 意 识 活 动 , 如 区 别 与 认 识 事 物 等 。 五 蕴 说 是 佛 教 教 理 的 重 要 内 容 , 在 早 期 佛 教 中 , 它 虽 然 亦 指 一 般 的 物 质 世 界 和 精 神 世 界 , 但 主 要 还 是 指 现 实 的 人 及 其 作 用 的 构 成 。 早 期 佛 教 提 出 五 蕴 说 是 要 表 明 在 五 蕴 之 外 不 存 在 独 立 的 “ 我 ” , 世 间 所 谓 的 “ 我 ” 仅 是 五 蕴 暂 时 的 和 合 , 它 ( 我 ) 实 际 并 不 存 在 。 人 们 不 明 白 这 个 道 理 ( 无 明 ) , 把 五 蕴 认 作 实 在 的 “ 我 ” 来 执 著 , 就 自 然 会 产 生 种 种 痛 苦 。 ( 4 ) 缘 起 观 及 十 二 因 缘 。 佛 教 在 产 生 时 既 然 否 定 婆 罗 门 教 关 于 世 界 的 根 本 是 “ 梵 ” 或 最 高 神 的 理 论 , 既 然 主 张 诸 行 无 常 , 诸 法 无 我 , 那 么 它 自 己 就 必 然 要 解 释 世 界 及 人 是 如 何 生 成 的 问 题 。 为 此 , 它 提 出 了 关 于 “ 缘 起 ” ( P r a t i t y a s a m u t p ā d a ) 的 思 想 。 所 谓 “ 缘 ” 指 条 件 , “ 起 ” 指 产 生 。 “ 缘 起 ” 即 “ 依 条 件 而 产 生 ” 之 意 。 本 来 释 迦 牟 尼 对 涉 及 世 界 本 质 等 的 一 些 问 题 , 如 世 界 ( 世 间 ) 是 永 恒 的 还 是 非 永 恒 的 , 世 界 ( 世 间 ) 是 有 限 的 还 是 无 限 的 等 是 拒 绝 回 答 的 ① , 但 在 考 察 人 生 现 象 时 , 则 不 能 不 解 释 人 的 生 死 等 问 题 , 不 能 回 避 一 些 哲 学 性 较 强 的 问 题 。 他 认 为 , 人 生 是 处 于 因 果 关 系 中 的 , 是 依 一 定 的 条 件 生 灭 变 化 的 。 《 杂 阿 含 经 》 ( 卷 第 十 二 ) 中 记 述 说 : “ 此 有 故 彼 有 , 此 起 故 彼 起 ” 。 《 中 阿 含 经 》 2 8 印 度 哲 学 ① 根 据 《 杂 阿 含 经 》 卷 第 三 十 四 等 的 记 载 , 佛 陀 有 所 谓 “ 十 四 无 记 ” , 即 对 “ 外 道 ” 所 提 出 的 十 四 件 事 均 回 答 “ 无 记 ” ( 指 不 回 答 , 不 下 判 断 )
印度哲学 (卷第二十一)中说:“若有此则有彼,若无此则无彼,若生 此则生彼,若灭此则灭彼。”此处,早期佛教实际已论及了事 物间的因果联系问题。但早期佛教最终没有把缘起的观点完 全应用到整个宇宙,而主要是把它限定在解释人生现象的范 围之内。作为这一理论的具体表现形式,早期佛教提出了所 谓“十二因缘”① vada sa ngapratityasamutpada)的学说, 把人生过程分为十二个彼此成为条件或因果联系的环节,即: (1)无明,指心的迷暗无知,不明事理。由无明生(2)行, 指心的动向。由行生(3)识,指意识。由识生(4)名色,指 精神要素与物质要素的结合体,即作为人的个体。由名色生 (5)六处,指六种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意。由 六处生(6)触,指感觉器官与外界事物的接触。由触生 (⑦)受,指苦、乐、不苦不乐等的感受。由受生(8)爱,指 由于对事物的接触和感受而产生的对外部世界的渴爱或渴 望。由爱生(9)取,指对外部事物的追求、执著。由取生 (10)有,指由于对外部事物的贪爱、追求等行为而产生的后 世相应的果报或生存环境。由有生(11)生,指来世之再生。 有生必有(12)老死②。 十二因缘作为缘起观的主要理论形态达到了早期佛教思 想的高峰。这一理论与早期佛教的其它理论有着密切的关联。 它把人生现象描述为一种有依存关系的发展变化系列,否定 ①亦称“十二 兑法。但后来 等。除此以外,早期佛教亦有 是略坚排滴乘称”行”染等所很 次类推,最后得出如 忧悲苦恼的结论
( 卷 第 二 十 一 ) 中 说 : “ 若 有 此 则 有 彼 , 若 无 此 则 无 彼 , 若 生 此 则 生 彼 , 若 灭 此 则 灭 彼 。 ” 此 处 , 早 期 佛 教 实 际 已 论 及 了 事 物 间 的 因 果 联 系 问 题 。 但 早 期 佛 教 最 终 没 有 把 缘 起 的 观 点 完 全 应 用 到 整 个 宇 宙 , 而 主 要 是 把 它 限 定 在 解 释 人 生 现 象 的 范 围 之 内 。 作 为 这 一 理 论 的 具 体 表 现 形 式 , 早 期 佛 教 提 出 了 所 谓 “ 十 二 因 缘 ” ( D v ā d a s ′ ā n · g a p r a t ī ty a s a m u t p ā d a ) ① 的 学 说 , 把 人 生 过 程 分 为 十 二 个 彼 此 成 为 条 件 或 因 果 联 系 的 环 节 , 即 : ( 1 ) 无 明 , 指 心 的 迷 暗 无 知 , 不 明 事 理 。 由 无 明 生 ( 2 ) 行 , 指 心 的 动 向 。 由 行 生 ( 3 ) 识 , 指 意 识 。 由 识 生 ( 4 ) 名 色 , 指 精 神 要 素 与 物 质 要 素 的 结 合 体 , 即 作 为 人 的 个 体 。 由 名 色 生 ( 5 ) 六 处 , 指 六 种 感 觉 器 官 — — 眼 、 耳 、 鼻 、 舌 、 身 、 意 。 由 六 处 生 ( 6 ) 触 , 指 感 觉 器 官 与 外 界 事 物 的 接 触 。 由 触 生 ( 7 ) 受 , 指 苦 、 乐 、 不 苦 不 乐 等 的 感 受 。 由 受 生 ( 8 ) 爱 , 指 由 于 对 事 物 的 接 触 和 感 受 而 产 生 的 对 外 部 世 界 的 渴 爱 或 渴 望 。 由 爱 生 ( 9 ) 取 , 指 对 外 部 事 物 的 追 求 、 执 著 。 由 取 生 ( 1 0 ) 有 , 指 由 于 对 外 部 事 物 的 贪 爱 、 追 求 等 行 为 而 产 生 的 后 世 相 应 的 果 报 或 生 存 环 境 。 由 有 生 ( 1 1 ) 生 , 指 来 世 之 再 生 。 有 生 必 有 ( 1 2 ) 老 死 ② 。 十 二 因 缘 作 为 缘 起 观 的 主 要 理 论 形 态 达 到 了 早 期 佛 教 思 想 的 高 峰 。 这 一 理 论 与 早 期 佛 教 的 其 它 理 论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联 。 它 把 人 生 现 象 描 述 为 一 种 有 依 存 关 系 的 发 展 变 化 系 列 , 否 定 印 度 哲 学 2 9 ① ② 以 上 对 十 二 因 缘 的 解 释 是 从 因 向 果 来 观 察 或 推 演 , 称 为 “ 顺 观 ” 。 此 外 还 有 所 谓 “ 逆 观 ” , 人 果 向 因 来 观 察 或 推 演 , 如 说 “ 老 死 ” 是 “ 生 ” 的 果 , “ 生 ” 是 “ 有 ” 的 果 等 等 , 依 次 类 推 , 最 后 得 出 如 灭 无 明 则 无 老 死 及 忧 悲 苦 恼 的 结 论 。 亦 称 “ 十 二 支 ” 、 “ 十 二 分 支 ” 等 。 除 此 以 外 , 早 期 佛 教 亦 有 “ 五 分 ” 、 “ 九 分 ” 、 “ 十 分 ” 等 说 法 。 但 后 来 流 传 最 广 的 是 “ 十 二 分 ”
印度哲学 了婆罗门教关于有常恒不变的实在(我)的理论,把人看成 是由精神要素和物质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说明了人 由于无明而去追求世俗世界,产生痛苦,认为只有消除无明, 断灭轮回,才能脱苦,达到涅嗌状态。这一学说为历代佛教 徒所继承,并在后世有重要的发展,如后来的小乘佛教以这 学说为基本思想,提出了“三世两重因果”①的理论等等 (5)轮回与涅槃。轮回 Samsara)与涅槃 ivana)的 概念是佛教在吸收婆罗门教学说的基础上形成的。婆罗门教 思想家认为,如果人不认识“梵”为真正的实在,不认识 我”(小我或现象界)与梵在本质上是同一的,那么,人就 将陷入痛苦的生死轮回轮回状态有类别区分,但本质上都 是痛苦的);人如果获得关于梵的正确知识,认识到“梵我同 ,则获得解脱。早期佛教则认为,世间一切现象都是无常 的,无主宰者(无我)的,如果人非要去追求有常的东西,去 追求不变的主体(我),即是无明,就要陷入痛苦的生死轮回 (十二因缘说即是一种轮回理论):人如接受佛教教义,认识 到无常、无我,按照佛教要求去修习,则可消除无明,断灭 轮回,达到涅槃(解脱)境界。 根据早期佛教的观点,涅槃境界与世俗世界(轮回中的 世界或世间)有着本质差别。世俗世界存在着贪欲、瞋恚、愚 痴和烦恼,而涅槃境界则消除了这类世俗之人的情感、欲望 等②,是一种绝对超凡脱俗的至上境界。 “名色
了 婆 罗 门 教 关 于 有 常 恒 不 变 的 实 在 ( 我 ) 的 理 论 , 把 人 看 成 是 由 精 神 要 素 和 物 质 要 素 相 互 作 用 而 形 成 的 整 体 , 说 明 了 人 由 于 无 明 而 去 追 求 世 俗 世 界 , 产 生 痛 苦 , 认 为 只 有 消 除 无 明 , 断 灭 轮 回 , 才 能 脱 苦 , 达 到 涅 嗞 状 态 。 这 一 学 说 为 历 代 佛 教 徒 所 继 承 , 并 在 后 世 有 重 要 的 发 展 , 如 后 来 的 小 乘 佛 教 以 这 一 学 说 为 基 本 思 想 , 提 出 了 “ 三 世 两 重 因 果 ” ① 的 理 论 等 等 。 ( 5 ) 轮 回 与 涅 槃 。 轮 回 ( S a m s ā r a ) 与 涅 槃 ( N i r v ā n a ) 的 概 念 是 佛 教 在 吸 收 婆 罗 门 教 学 说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的 。 婆 罗 门 教 思 想 家 认 为 , 如 果 人 不 认 识 “ 梵 ” 为 真 正 的 实 在 , 不 认 识 “ 我 ” ( 小 我 或 现 象 界 ) 与 梵 在 本 质 上 是 同 一 的 , 那 么 , 人 就 将 陷 入 痛 苦 的 生 死 轮 回 ( 轮 回 状 态 有 类 别 区 分 , 但 本 质 上 都 是 痛 苦 的 ) ; 人 如 果 获 得 关 于 梵 的 正 确 知 识 , 认 识 到 “ 梵 我 同 一 ” , 则 获 得 解 脱 。 早 期 佛 教 则 认 为 , 世 间 一 切 现 象 都 是 无 常 的 , 无 主 宰 者 ( 无 我 ) 的 , 如 果 人 非 要 去 追 求 有 常 的 东 西 , 去 追 求 不 变 的 主 体 ( 我 ) , 即 是 无 明 , 就 要 陷 入 痛 苦 的 生 死 轮 回 ( 十 二 因 缘 说 即 是 一 种 轮 回 理 论 ) ; 人 如 接 受 佛 教 教 义 , 认 识 到 无 常 、 无 我 , 按 照 佛 教 要 求 去 修 习 , 则 可 消 除 无 明 , 断 灭 轮 回 , 达 到 涅 槃 ( 解 脱 ) 境 界 。 根 据 早 期 佛 教 的 观 点 , 涅 槃 境 界 与 世 俗 世 界 ( 轮 回 中 的 世 界 或 世 间 ) 有 着 本 质 差 别 。 世 俗 世 界 存 在 着 贪 欲 、 瞋 恚 、 愚 痴 和 烦 恼 , 而 涅 槃 境 界 则 消 除 了 这 类 世 俗 之 人 的 情 感 、 欲 望 等 ② , 是 一 种 绝 对 超 凡 脱 俗 的 至 上 境 界 。 3 0 印 度 哲 学 ① ② 参 见 《 杂 阿 含 经 》 卷 第 十 八 。 指 在 十 二 因 缘 中 , “ 无 明 ” 和 “ 行 ” 二 支 为 过 去 因 ; “ 识 ” 、 “ 名 色 ” 、 “ 六 处 ” 、 “ 触 ” 、 “ 受 ” 五 支 为 现 在 果 ; “ 爱 ” 、 “ 取 ” 、 “ 有 ” 、 三 支 为 现 在 因 ; “ 生 ” “ 老 死 ” 二 支 为 未 来 果 。 人 陷 入 这 三 世 间 的 因 果 系 列 便 是 轮 回 , 脱 离 了 这 种 系 列 便 达 到 了 涅 槃 状 态
印度哲学 小乘部派佛教 释迦牟尼逝世百年后,佛教僧团发生了分裂,进入了所 谓“部派佛教”时期。通常认为这一时期的范围大致在公元 前4世纪至公元后2世纪左右。本节在论述部派佛教的内容 时亦涉及小乘佛教在后世的一些理论,因而在时间上不限于 2世纪之前(小乘的许多部派在大乘佛教时期还在发展。通常 把小乘部派佛教阶段定在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后2世纪左右 是因为此时是各部派形成的主要时期)。 关于佛教分裂或分派的记述,有大量史料。这些史料又 主要分为南传与北传两在类。南传史料的代表性典籍是《岛 史》① ipa a- sa)、《大史》 M ahav amsa)及《论事》 K athar attu)等;北传史料的代表性典籍是《异部宗轮论》 Samayabhedoparacanacakra sastra)、《部执异论》(《异部 宗轮论》的异译本、《异部宗精释》 ikayadabheda- vibhanga yana)等 佛教最初的分裂。 释迦牟尼在世时,佛教教义并未形成文字经典。释迦牟 尼传教主要靠“说法”,弟子们学习主要靠“听闻”。众弟子 长时间的记忆必定有差别。这种差别在释迦牟尼去世后就自 然会引起争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佛教教团组织了所谓 结集” Sa ngiti。通常认为佛教主要的结集有四次。第一次 结集是在释迦牟尼逝世的当年,在王舍城附近举行,会上诵 出了经、律二藏。第三次和第四次结集分别在阿育王时的华 氏城和迦腻色迦王时的迦湿弥罗(一说是于公元前1世纪在
二 小 乘 部 派 佛 教 释 迦 牟 尼 逝 世 百 年 后 , 佛 教 僧 团 发 生 了 分 裂 , 进 入 了 所 谓 “ 部 派 佛 教 ” 时 期 。 通 常 认 为 这 一 时 期 的 范 围 大 致 在 公 元 前 4 世 纪 至 公 元 后 2 世 纪 左 右 。 本 节 在 论 述 部 派 佛 教 的 内 容 时 亦 涉 及 小 乘 佛 教 在 后 世 的 一 些 理 论 , 因 而 在 时 间 上 不 限 于 2 世 纪 之 前 ( 小 乘 的 许 多 部 派 在 大 乘 佛 教 时 期 还 在 发 展 。 通 常 把 小 乘 部 派 佛 教 阶 段 定 在 公 元 前 4 世 纪 至 公 元 后 2 世 纪 左 右 是 因 为 此 时 是 各 部 派 形 成 的 主 要 时 期 ) 。 关 于 佛 教 分 裂 或 分 派 的 记 述 , 有 大 量 史 料 。 这 些 史 料 又 主 要 分 为 南 传 与 北 传 两 在 类 。 南 传 史 料 的 代 表 性 典 籍 是 《 岛 史 》 ( D ī p a v a m - s a ) 、 《 大 史 》 ( M a h ā v a m s a ) 及 《 论 事 》 ( K a t h ā v a t t h u ) 等 ; 北 传 史 料 的 代 表 性 典 籍 是 《 异 部 宗 轮 论 》 ( S a m a y a b h e d o p a r a c a n a c a k r a - s ′ ā s t r a ) 、 《 部 执 异 论 》 ( 《 异 部 宗 轮 论 》 的 异 译 本 、 《 异 部 宗 精 释 》 ( N i k ā y a d a b h e d a - v i b h a n g a v y ā n a ) 等 。 1 . 佛 教 最 初 的 分 裂 。 释 迦 牟 尼 在 世 时 , 佛 教 教 义 并 未 形 成 文 字 经 典 。 释 迦 牟 尼 传 教 主 要 靠 “ 说 法 ” , 弟 子 们 学 习 主 要 靠 “ 听 闻 ” 。 众 弟 子 长 时 间 的 记 忆 必 定 有 差 别 。 这 种 差 别 在 释 迦 牟 尼 去 世 后 就 自 然 会 引 起 争 论 。 为 了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 佛 教 教 团 组 织 了 所 谓 “ 结 集 ” ( S a n · g ī ti ) 。 通 常 认 为 佛 教 主 要 的 结 集 有 四 次 。 第 一 次 结 集 是 在 释 迦 牟 尼 逝 世 的 当 年 , 在 王 舍 城 附 近 举 行 , 会 上 诵 出 了 经 、 律 二 藏 。 第 三 次 和 第 四 次 结 集 分 别 在 阿 育 王 时 的 华 氏 城 和 迦 腻 色 迦 王 时 的 迦 湿 弥 罗 ( 一 说 是 于 公 元 前 1 世 纪 在 印 度 哲 学 3 1
印度哲学 斯里兰卡的阿卢寺)举行,结集的内容是批驳“外道”和使 古佛经最后定型。根据南传史料的记述,佛教最初的分裂是 在第二次结集之后,即释迦牟尼逝世百年后。在这次结集之 前,居住在印度吠舍离的许多比丘出现了放松戒律,违反教 规的现象(对原有教规作出一些新的解释),这突出地表现在 他们认为可向人收取钱币一事上。这些现象为当时一个来自 西印度的比丘耶舍 Y a sas)所发现,他极力劝告违戒的比丘 改过,但没有成功。后经他组织,在吠舍离召开了由印度各 地佛教僧团参加的第二次结集(七百人结集),结集在少数有 地位的上座长老的主持下通过了宣布吠舍离比丘的行为是犯 戒的决议①吠舍离的比丘对这次结集的决议不服从,另外又 举行了一次“大结集”。此后,佛教便发生了分裂。认为收受 钱币等“十事”是犯戒的教徒形成上座部,坚持认为“十 事”是合法的教徒则形成大众部。北传史料关于佛教分裂的 记述与南传史料有很大不同。根据《异部宗轮论》和《大毗 婆娑论》,佛教最初的分裂是在释迦牟尼逝世百年后,由于教 徒对一个名叫“大天” M ahadev a)的比丘所述“五事”的看 法不同而产生。所谓“五事”是指大天认为初期佛教修行的 最高果位—一阿罗汉所有的五种局限性,即:阿罗汉仍有 般人所有的生理机能,如情欲、大小便等;仍有“无知”,如 对自己的修行果位不明;在接受佛教真理(如四谛等)方面 仍有“犹豫”;仍然需要别人来指点自己进入修行果位:仍有 具警高擎梦延是的金宴布其它九牛(丰要是关于吃饭饮酒
斯 里 兰 卡 的 阿 卢 寺 ) 举 行 , 结 集 的 内 容 是 批 驳 “ 外 道 ” 和 使 古 佛 经 最 后 定 型 。 根 据 南 传 史 料 的 记 述 , 佛 教 最 初 的 分 裂 是 在 第 二 次 结 集 之 后 , 即 释 迦 牟 尼 逝 世 百 年 后 。 在 这 次 结 集 之 前 , 居 住 在 印 度 吠 舍 离 的 许 多 比 丘 出 现 了 放 松 戒 律 , 违 反 教 规 的 现 象 ( 对 原 有 教 规 作 出 一 些 新 的 解 释 ) , 这 突 出 地 表 现 在 他 们 认 为 可 向 人 收 取 钱 币 一 事 上 。 这 些 现 象 为 当 时 一 个 来 自 西 印 度 的 比 丘 耶 舍 ( Y a s ′ a s ) 所 发 现 , 他 极 力 劝 告 违 戒 的 比 丘 改 过 , 但 没 有 成 功 。 后 经 他 组 织 , 在 吠 舍 离 召 开 了 由 印 度 各 地 佛 教 僧 团 参 加 的 第 二 次 结 集 ( 七 百 人 结 集 ) , 结 集 在 少 数 有 地 位 的 上 座 长 老 的 主 持 下 通 过 了 宣 布 吠 舍 离 比 丘 的 行 为 是 犯 戒 的 决 议 ① 吠 舍 离 的 比 丘 对 这 次 结 集 的 决 议 不 服 从 , 另 外 又 举 行 了 一 次 “ 大 结 集 ” 。 此 后 , 佛 教 便 发 生 了 分 裂 。 认 为 收 受 钱 币 等 “ 十 事 ” 是 犯 戒 的 教 徒 形 成 上 座 部 , 坚 持 认 为 “ 十 事 ” 是 合 法 的 教 徒 则 形 成 大 众 部 。 北 传 史 料 关 于 佛 教 分 裂 的 记 述 与 南 传 史 料 有 很 大 不 同 。 根 据 《 异 部 宗 轮 论 》 和 《 大 毗 婆 娑 论 》 , 佛 教 最 初 的 分 裂 是 在 释 迦 牟 尼 逝 世 百 年 后 , 由 于 教 徒 对 一 个 名 叫 “ 大 天 ” ( M a h ā d e v a ) 的 比 丘 所 述 “ 五 事 ” 的 看 法 不 同 而 产 生 。 所 谓 “ 五 事 ” 是 指 大 天 认 为 初 期 佛 教 修 行 的 最 高 果 位 — — 阿 罗 汉 所 有 的 五 种 局 限 性 , 即 : 阿 罗 汉 仍 有 一 般 人 所 有 的 生 理 机 能 , 如 情 欲 、 大 小 便 等 ; 仍 有 “ 无 知 ” , 如 对 自 己 的 修 行 果 位 不 明 ; 在 接 受 佛 教 真 理 ( 如 四 谛 等 ) 方 面 仍 有 “ 犹 豫 ” ; 仍 然 需 要 别 人 来 指 点 自 己 进 入 修 行 果 位 ; 仍 有 3 2 印 度 哲 学 ① 除 了 宣 布 收 受 钱 币 是 犯 戒 的 之 外 , 还 宣 布 了 其 它 九 件 琐 事 ( 主 要 是 关 于 吃 饭 、 饮 酒 、 使 用 器 具 等 方 面 的 事 情 ) 是 犯 戒 的 。 加 上 收 受 钱 币 一 事 , 总 称 “ 十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