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65-2004 代替QCT265-1999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Coding rules of automobile part and component 2004-03-12发布 200408-01实施 阃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 204年第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闸阀静压寿命试验规程》等57项机 械、汽车、包装行业标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以上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汽车、包装行业标 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附件:3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O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3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被代替标准编号 10CT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QC/T265-1999 2QC/T4202004 汽车用熔断器 QC/T420-1999 3QC/T708-2004 汽车空调风机技术条件
QC/T265-200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汽车零部件编号 4汽车组合模块编号表达式 5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附录A(规范性附录)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 3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汽车组合模块编号… 附录C(资料性附录)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QC/T265-2004 前言 本标准在QCT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T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 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265-1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 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太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265-1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04005-1989QC/T265-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