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殊侵权 ·1、产品缺陷致害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 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 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 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 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属于无过错责任
• 四、特殊侵权 • 1、产品缺陷致害责任 •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 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 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 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 销售 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属于无过错责任
抗辩事由: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 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 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抗辩事由: •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 不存在的 •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 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案例:某日下午,刘某用刚买来不久的“高山” 牌高压气筒给自行车打气。打了几下后,猛的 “嘭”的一声,高压气流的强推力将气筒的拉 杆和活塞飞弹了出来,造成拉杆与手柄脱节, 而脱出的拉杄则将刘某的眼部击伤,造成左眼 失明。经査,刘某使用的“高山”牌高压气筒 是某汽件厂生产的,经专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刘某使用“高山”牌高压气筒前,没有检査气 筒的拉杄与手柄连接是否稳固牢靠;被告生 的“高山”牌高压气筒未能在设计上增加合理 的保护装置,在外界压力增强,内部气路不畅 的情况下,强烈的气流将拉杆及活塞反弹出筒
• 案例:某日下午,刘某用刚买来不久的“高山” 牌高压气筒给自行车打气。打了几下后,猛的 “嘭”的一声,高压气流的强推力将气筒的拉 杆和活塞飞弹了出来,造成拉杆与手柄脱节, 而脱出的拉杆则将刘某的眼部击伤,造成左眼 失明。经查,刘某使用的“高山”牌高压气筒 是某汽件厂生产的,经专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刘某使用“高山”牌高压气筒前,没有检查气 筒的拉杆与手柄连接是否稳固牢靠;被告生产 的“高山”牌高压气筒未能在设计上增加合理 的保护装置,在外界压力增强,内部气路不畅 的情况下,强烈的气流将拉杆及活塞反弹出筒 外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 造成人身、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 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 偿,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在向受害人承 担赔偿责任后,可以视情况向对方追偿属于产 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 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 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 造成人身、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 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 偿,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在向受害人承 担赔偿责任后,可以视情况向对方追偿属于产 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 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 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