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概念的“合法性矛盾 苏联法口五十年代以来的苏联民法学译著无 学的影 例外主张,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特 征。实际上,直至今日,俄罗斯民法 响 理论依然将法律行为划归合法行为之
三、法律行为概念的“合法性矛盾” 苏联法 学的影 响 五十年代以来的苏联民法学译著无一 例外主张,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特 征。实际上,直至今日,俄罗斯民法 理论依然将法律行为划归合法行为之 列
、法律行为概念的“合法性矛盾 所谓合口齐特尔曼(E: nst Zitelmann)-:“概念 法性矛定义,乃是针对正常的法律行为而 论,各种非正常状态对之不构成影 盾 响
三、法律行为概念的“合法性矛盾” 所谓合 法性矛 盾 齐特尔曼(Ernst Zitelmann):“概念 定义,乃是针对正常的法律行为而 论,各种非正常状态对之不构成影 响。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域区分价值 口如果能够了解,法律行为概念之创造,系用以 指称私法领域中法律效果为意志所规定的自治 行为,那么,以之为私法专有概念,实属理所 当然。因为,在私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公法) 领域中,当事人行为并不奉行自治原则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域区分价值 如果能够了解,法律行为概念之创造,系用以 指称私法领域中法律效果为意志所规定的自治 行为,那么,以之为私法专有概念,实属理所 当然。因为,在私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公法) 领域中,当事人行为并不奉行自治原则
第四章法律行为的效力自治 第九节法律行为的效力基础
第九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基础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效力自治
、法律行为的自治途径 口称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工具,意义在于,私 人能够借助自由行为依自己的意志形成法律关 系。因而,通过法律行为的私法自治,在法律 制度上,理应包含行为自由与效果自主两个方 面
一、法律行为的自治途径 称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工具,意义在于,私 人能够借助自由行为依自己的意志形成法律关 系。因而,通过法律行为的私法自治,在法律 制度上,理应包含行为自由与效果自主两个方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