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教案通过引导学生将商3.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法特征与民法特征4.公法性相对比,深入理解商5.国际性法的特征(四)商法的原则1.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公示法定举例《公司法》中的2.公平交易原则股东知情权、股东代商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商行为,正当表诉讼帮助学生理解该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商事交易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交易简便、迅捷例如:公司股票、债券、保险公司保单票据法的短期时效(对前手6个月,对前手再追索3个月4.鼓励交易原则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5.交易明确、安全原则保险法中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五)商法调整的对象1.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法律关系商主体及其他民事主体在实施商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1)联系公司—法人证券、票据一有价证券保险—合同(2)区别5
商法学教案 5 3. 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4. 公法性 5. 国际性 (四)商法的原则 1.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 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公示法定 2.公平交易原则 商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商行为,正当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商事交易中兼顾他人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 3.交易简便、迅捷 例如:公司股票、债券、保险公司保单 票据法的短期时效(对前手 6 个月,对前手再追索 3 个月) 4.鼓励交易原则 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 5.交易明确、安全原则 保险法中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 (五)商法调整的对象 1. 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法律关系 商主体及其他民事主体在实施商行为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1)联系 公司——法人 证券、票据——有价证券 保险——合同 (2)区别 通过引导学生将商 法特征与民法特征 相对比,深入理解商 法的特征 举例《公司法》中的 股东知情权、股东代 表诉讼帮助学生理 解该原则
商法学教案>主体:民法一—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商法一一商主体(企业),经营活动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通过法律》范围关系要素的角度回民法——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忆民事法律关系的商法——财产关系特征,并与商事法律>财产关系调整角度不同关系做对比,加深对商事法律关系的理民法——静态的,解商法一一动态的,经营中的财产关系》公法于预性程度不同民法——意思自治商法——国家强制干预程度高。(六)商法的体系和渊源1.商法的体系商法商主体法商行为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法商事权利救济年商事诉讼商事仲裁2.商法的渊源(1)法律:《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2)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地方性法规(4)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5)司法解释(6)商事自治规则(7)公司章程,交易所业务规则6
商法学教案 6 主体: 民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商法——商主体(企业),经营活动 范围 民法——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商法——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调整角度不同 民法——静态的, 商法——动态的,经营中的财产关系 公法干预性程度不同 民法——意思自治 商法——国家强制干预程度高。 (六)商法的体系和渊源 1. 商法的体系 商法 商主体法 商行为法 商事权利救济 法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 法 破产法 证券法 保险法 票据法 商事诉讼 商事仲裁 2. 商法的渊源 (1)法律:《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2)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地方性法规 (4)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5)司法解释 (6)商事自治规则 (7)公司章程,交易所业务规则 启发式教学: 引导学生通过法律 关系要素的角度回 忆民事法律关系的 特征,并与商事法律 关系做对比,加深对 商事法律关系的理 解
商法学教案三、巩固新课(10分钟)一一法律实务技能训练律师实务技能培训目标:充分表述法律理由的能力充分表述法律理由的能力是律师实务中一项重要的技能,本教学环节的设计目的在于通过设计小组讨论并发表观点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巩固本节课所学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的充分表述法律理由的律师实务技能。学生活动:小组讨论学生小组讨论,从法律原则、调整对象、法律关系形成观点,派代表陈的特点的角度比较民法与商法的区别,形成统一意见述。后,每组派代表发言。小组进行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四、课上小结(5分钟)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商法属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源于民法,又区别于民法,掌握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是本节课学习的重点。[本节关键词]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原则商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五、布置作业(5分钟)一一法律理论提升能力训练法律理论提升能力训练目标:查找、搜集、阅读及整理文献的能力。本教学环节设置的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通过教师推荐阅读参考资料,学生对资料进行阅读整理并回答相关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基础理论水平,为其考取研究生打好理论基础。8甲乙欲开办一家企业,认为只要法律不禁止,开办启发学生从商主体任何企业都可以,于是准备成立一无限公司。到工商局法定角度思考。登记被工商局拒绝,甲乙认为工商局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拓展阅读参考数目:7
商法学教案 7 三、巩固新课(10 分钟)——法律实务技能训练 律师实务技能培训目标:充分表述法律理由的能力 充分表述法律理由的能力是律师实务中一项重要的技能,本教学环节的设计 目的在于通过设计小组讨论并发表观点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巩固本节课所学知 识,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的充分表述法律理由的律师实务技能。 学生小组讨论,从法律原则、调整对象、法律关系 的特点的角度比较民法与商法的区别,形成统一意见 后,每组派代表发言。 四、课上小结(5 分钟) 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商法属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源于民法,又 区别于民法,掌握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是本节课学习的重点。 [本节关键词] 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原则 商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五、布置作业(5 分钟)——法律理论提升能力训练 法律理论提升能力训练目标:查找、搜集、阅读及整理文献的能力。 本教学环节设置的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通过教师推荐阅读参考资 料,学生对资料进行阅读整理并回答相关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基础理论水 平,为其考取研究生打好理论基础。 甲乙欲开办一家企业,认为只要法律不禁止,开办 任何企业都可以,于是准备成立一无限公司。到工商局 登记被工商局拒绝,甲乙认为工商局侵犯了其经营自主 权。 拓展阅读参考数目: 学生活动:小组讨论 形成观点,派代表陈 述。 小组进行自我评价 与相互评价。 启发学生从商主体 法定角度思考
商法学教案1.范健,王建文:《商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2.王瑞:《商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3.刘宏渭:《商法总则基本问题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8
商法学教案 8 1. 范健,王建文:《商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 年版 2. 王瑞:《商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0 年版 3. 刘宏渭:《商法总则基本问题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
商法学教案第二讲商主体(概述、商法人、商合伙)★授课班级:2021级法学(综合班)★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全教学方法:教师课堂讲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法律实务技能训练★教学目的:在商法中,我们将商事活动的参加者称为商事主体。商事主体制度是商法的主要制度,商法的所有其它具体制度都围绕主体制度展开。营利是商事主体的最重要的特征。除了必须首先满足一般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之外,商法对商事主体的成立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商事主体的种类随着商事实践而日益丰富。而其中商法人、商个人和商合伙是各国通行的主要分类。本章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商事主体的基本概念和构成,了解商事主体在整个商法体系中的地位,了解不同国家对商主体的不同分类标准。商法人及商合伙的分类★教学重点:商主体的分类、商法人与其他商主体的区别、商合伙的分类★教学难点:商主体从商人到企业的转变★教学课时:2学时★教学安排:一、复习(5分钟)1.商法的调整对象?2.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二、引入新课(65分钟)举例:与行政法主体(一)法律主体与商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1.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与商主体体的关系相对比,帮助学生理解商法主商事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商主体,也包括非商主体。体与商事法律关系商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大于商主体。主体的区别(二)传统商法中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1.传统商法的商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9
商法学教案 9 第二讲 商主体 (概述、商法人、商合伙) 授课班级:2021 级法学(综合班)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 教学方法:教师课堂讲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法律实务技 能训练 教学目的:在商法中,我们将商事活动的参加者称为商事主体。商事主体制 度是商法的主要制度,商法的所有其它具体制度都围绕主体制度展开。营利是商 事主体的最重要的特征。除了必须首先满足一般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之外,商法 对商事主体的成立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商事主体的种类随着商事实践而日益丰 富。而其中商法人、商个人和商合伙是各国通行的主要分类。本章要求学生理解 和掌握商事主体的基本概念和构成,了解商事主体在整个商法体系中的地位,了 解不同国家对商主体的不同分类标准。商法人及商合伙的分类。 教学重点:商主体的分类、商法人与其他商主体的区别、商合伙的分类 教学难点:商主体从商人到企业的转变 教学课时:2 学时 教学安排: 一、复习(5 分钟) 1. 商法的调整对象? 2. 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二、引入新课(65 分钟) (一)法律主体与商主体 1. 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与商主体 商事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商主体,也包括非商主体。 商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大于商主体。 (二)传统商法中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1. 传统商法的商主体: 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 举例:与行政法主体 与行政法律关系主 体的关系相对比,帮 助学生理解商法主 体与商事法律关系 主体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