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西发生关系,而是与感性知识发生关系:C二)这个意识本身 是一种状态,也就是说,本身是一种变动不居的东西。正如 赫拉克利特所说:“客观存在是一个纯粹的流,它本身不是固 定的和确定的东西,它可以是一切,并且对于不同的年龄、以 及对于醒和睡等等其他状态是不同的东西。”①柏拉图②关于 这一点还更提出说:“白、热等等,凡是我们对事物所说的 切,都不是自为的:反之,它们是为我而存在的,因此眼睛 和感觉是必要的。有了这种相互运动才使白产生;在这种相 互运动中白并不是物自身;这里有的乃是一只能看的眼睛,或 般的视觉,它决定了白色的视觉,热的感觉等等。”热、颜 色等等本质上确乎只是存在于对另一个东西的关系中;但是 表象作用(精神)把它自己分裂成自己和一个世界;在这个 世界里一切都是与它相对的。这种客观的相对性可以更清楚 地表述如下:“如果有自在的白,那么它就是产生白的感觉东 西:它就是能动的东西或原因,相反地,我们则是被动的、感 受的东西。然而一件应当能动的东西,除非与被动的东西 (一道)发生关系,就不能是能动的;同样地,被动的东西也 只存在于对能动的东西的关系中。因此被动与能动是相对 的。)因此当我说某个东西有某种特性时,这种特性并不是本 身便属于这个东西,而完全是存在于对别的东西的关系中。因 ①塞克斯都·恩披里可:“皮罗学说概略”,第一卷,第三二章,第二一七 二一九节 ②“泰阿泰德”篇,第一五三一—一五七节(柏克尔本第一九九
西 发 生 关 系 , 而 是 与 感 性 知 识 发 生 关 系 ; ( 二 ) 这 个 意 识 本 身 是 一 种 状 态 , 也 就 是 说 , 本 身 是 一 种 变 动 不 居 的 东 西 。 正 如 赫 拉 克 利 特 所 说 : “ 客 观 存 在 是 一 个 纯 粹 的 流 , 它 本 身 不 是 固 定 的 和 确 定 的 东 西 , 它 可 以 是 一 切 , 并 且 对 于 不 同 的 年 龄 、 以 及 对 于 醒 和 睡 等 等 其 他 状 态 是 不 同 的 东 西 。 ” ① 柏 拉 图 ② 关 于 这 一 点 还 更 提 出 说 : “ 白 、 热 等 等 , 凡 是 我 们 对 事 物 所 说 的 一 切 , 都 不 是 自 为 的 ; 反 之 , 它 们 是 为 我 而 存 在 的 , 因 此 眼 睛 和 感 觉 是 必 要 的 。 有 了 这 种 相 互 运 动 才 使 白 产 生 ; 在 这 种 相 互 运 动 中 白 并 不 是 物 自 身 ; 这 里 有 的 乃 是 一 只 能 看 的 眼 睛 , 或 一 般 的 视 觉 , 它 决 定 了 白 色 的 视 觉 , 热 的 感 觉 等 等 。 ” 热 、 颜 色 等 等 本 质 上 确 乎 只 是 存 在 于 对 另 一 个 东 西 的 关 系 中 ; 但 是 表 象 作 用 ( 精 神 ) 把 它 自 己 分 裂 成 自 己 和 一 个 世 界 ; 在 这 个 世 界 里 一 切 都 是 与 它 相 对 的 。 这 种 客 观 的 相 对 性 可 以 更 清 楚 地 表 述 如 下 : “ 如 果 有 自 在 的 白 , 那 么 它 就 是 产 生 白 的 感 觉 东 西 ; 它 就 是 能 动 的 东 西 或 原 因 , 相 反 地 , 我 们 则 是 被 动 的 、 感 受 的 东 西 。 然 而 一 件 应 当 能 动 的 东 西 , 除 非 与 被 动 的 东 西 ( 一 道 ) 发 生 关 系 , 就 不 能 是 能 动 的 ; 同 样 地 , 被 动 的 东 西 也 只 存 在 于 对 能 动 的 东 西 的 关 系 中 。 ( 因 此 被 动 与 能 动 是 相 对 的 。 ) 因 此 当 我 说 某 个 东 西 有 某 种 特 性 时 , 这 种 特 性 并 不 是 本 身 便 属 于 这 个 东 西 , 而 完 全 是 存 在 于 对 别 的 东 西 的 关 系 中 。 因 3 2 哲 学 史 讲 演 录 第 二 卷 ① ② “ 泰 阿 泰 德 ” 篇 , 第 一 五 三 — — 一 五 七 节 ( 柏 克 尔 本 第 一 九 九 — — 二 ○ 六 页 ) 。 塞 克 斯 都 · 恩 披 里 可 : “ 皮 罗 学 说 概 略 ” , 第 一 卷 , 第 三 二 章 , 第 二 一 七 — — 二 一 九 节
普罗泰戈拉 3 此没有一件东西是自在自为地具有某种性质,如同它显现的 那样;而真理正好只是这个显现。”现在我们的能动性、我们 的规定作用就是这样的。康德的现象不是别的,就是在我们 外面有一个刺激,一个X,一个未知物,这个东西通过我们的 感觉,通过我们,才取得这些规定。虽然有一个客观的根据, 使我们说这是冷的那是热的,我们诚然也可以说,冷和热自 身之中应该有差别;但是冷和热却只是存在于我们的感觉之 中,万物的存在也都是这样的。这一切都是思维的范畴,都 是我们感官或思维的能动性的规定;所以经验被称为现象,它 是相对于我们,相对于别的东西的。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 应当把握的正是这个统一的、贯穿的共相;这个贯穿一切的 东西就是赫拉克利特所谓必然性,正是我们应当带进意识的。 我们看到普罗泰戈拉是具有伟大的反思的。这是对于意 识的反思,这种反思在普罗泰戈拉本人那里进入了意识。但 是普罗泰戈拉所达到的只是现象的形式,以后的怀疑论者们 又重新采取了这种形式。显现并不是感性的存在;当我说它 是显现的时候,我就正是宣布了它的不存在。“现象就是真 理”,这话显得十分自相矛盾;似乎在这里说了正相反对的话 (一)没有自在的东西,如它显现的那样,以及(二)它是真 实的,如它显现的那样。然而不能把客观的意义给予那实证 的、真实的东西,譬如说,这是自在的白,因为它是这样表 现的;只能说,只有这个白的显现是真实的;现象正是那扬 弃自身的感性存在, 也正是这扬弃自身的运动。把它理 解为共相,则它既处在意识之上,也处在存在之上。世界之 为现象,并非由于它是对于意识而存在的,亦即它的存在只
此 没 有 一 件 东 西 是 自 在 自 为 地 具 有 某 种 性 质 , 如 同 它 显 现 的 那 样 ; 而 真 理 正 好 只 是 这 个 显 现 。 ” 现 在 我 们 的 能 动 性 、 我 们 的 规 定 作 用 就 是 这 样 的 。 康 德 的 现 象 不 是 别 的 , 就 是 在 我 们 外 面 有 一 个 刺 激 , 一 个 X , 一 个 未 知 物 , 这 个 东 西 通 过 我 们 的 感 觉 , 通 过 我 们 , 才 取 得 这 些 规 定 。 虽 然 有 一 个 客 观 的 根 据 , 使 我 们 说 这 是 冷 的 那 是 热 的 , 我 们 诚 然 也 可 以 说 , 冷 和 热 自 身 之 中 应 该 有 差 别 ; 但 是 冷 和 热 却 只 是 存 在 于 我 们 的 感 觉 之 中 , 万 物 的 存 在 也 都 是 这 样 的 。 这 一 切 都 是 思 维 的 范 畴 , 都 是 我 们 感 官 或 思 维 的 能 动 性 的 规 定 ; 所 以 经 验 被 称 为 现 象 , 它 是 相 对 于 我 们 , 相 对 于 别 的 东 西 的 。 这 是 完 全 正 确 的 ! 但 是 应 当 把 握 的 正 是 这 个 统 一 的 、 贯 穿 的 共 相 ; 这 个 贯 穿 一 切 的 东 西 就 是 赫 拉 克 利 特 所 谓 必 然 性 , 正 是 我 们 应 当 带 进 意 识 的 。 我 们 看 到 普 罗 泰 戈 拉 是 具 有 伟 大 的 反 思 的 。 这 是 对 于 意 识 的 反 思 , 这 种 反 思 在 普 罗 泰 戈 拉 本 人 那 里 进 入 了 意 识 。 但 是 普 罗 泰 戈 拉 所 达 到 的 只 是 现 象 的 形 式 , 以 后 的 怀 疑 论 者 们 又 重 新 采 取 了 这 种 形 式 。 显 现 并 不 是 感 性 的 存 在 ; 当 我 说 它 是 显 现 的 时 候 , 我 就 正 是 宣 布 了 它 的 不 存 在 。 “ 现 象 就 是 真 理 ” , 这 话 显 得 十 分 自 相 矛 盾 ; 似 乎 在 这 里 说 了 正 相 反 对 的 话 : ( 一 ) 没 有 自 在 的 东 西 , 如 它 显 现 的 那 样 , 以 及 ( 二 ) 它 是 真 实 的 , 如 它 显 现 的 那 样 。 然 而 不 能 把 客 观 的 意 义 给 予 那 实 证 的 、 真 实 的 东 西 , 譬 如 说 , 这 是 自 在 的 白 , 因 为 它 是 这 样 表 现 的 ; 只 能 说 , 只 有 这 个 白 的 显 现 是 真 实 的 ; 现 象 正 是 那 扬 弃 自 身 的 感 性 存 在 , — — 也 正 是 这 扬 弃 自 身 的 运 动 。 把 它 理 解 为 共 相 , 则 它 既 处 在 意 识 之 上 , 也 处 在 存 在 之 上 。 世 界 之 为 现 象 , 并 非 由 于 它 是 对 于 意 识 而 存 在 的 , 亦 即 它 的 存 在 只 一 普 罗 泰 戈 拉 3 3
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是一个对于意识的相对存在:它的存在也同样是现象。 般说来,意识的环节是被指出来了;在意识环节之外, 那发展了的共相还具有否定性的“为他存在”的环节;这个 环节现在出现了,必须加以肯定。但当它是单独的、孤立的 时候,它乃是片面的:“存在的东西,只是相对于意识而存在, 换句话说,一切事物的真理,乃是一切事物对于意识和在意 识中的现象;”“自在存在”的环节也同样是必要的。 二高尔吉亚 这种怀疑论通过高尔吉亚达到了一个更大的深度。高尔 吉亚生于西西里岛雷昂丘城,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也是一 个杰出的政治家。他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时候,于第八十八 届奥林比亚赛会的第二年(公元前四二七年),亦即柏里克勒 死后数年(柏里克勒死于第八十七届奥林比亚赛会的第四 年),为他的母邦派遣到雅典:(这是根据第欧多罗·西古鲁 十二卷,第一O六页,不是引证图居第德。①)当他达到了目 的之后,他还游历过许多希腊城市(贴撒利的拉里萨),在那 些城市中教授过门徒;因此他除了得到很大的财富以外,还 得到了很高的景仰,一直到他活过百岁死去。据说他是恩培 多克勒的一个门徒,他也知道爱利亚派;他的辩证法采取了 爱利亚派的方式,一一在亚里士多德讲到他的那一卷只流传 下残篇的“论塞诺芬尼、芝诺和高尔吉亚”中,保存下了他 的辩证法,在这卷书中,亚里士多德把他与爱利亚派放在 提德曼:“恩辩哲学的精神”,第一卷,第三六二页
是 一 个 对 于 意 识 的 相 对 存 在 : 它 的 存 在 也 同 样 是 现 象 。 一 般 说 来 , 意 识 的 环 节 是 被 指 出 来 了 ; 在 意 识 环 节 之 外 , 那 发 展 了 的 共 相 还 具 有 否 定 性 的 “ 为 他 存 在 ” 的 环 节 ; 这 个 环 节 现 在 出 现 了 , 必 须 加 以 肯 定 。 但 当 它 是 单 独 的 、 孤 立 的 时 候 , 它 乃 是 片 面 的 : “ 存 在 的 东 西 , 只 是 相 对 于 意 识 而 存 在 , 换 句 话 说 , 一 切 事 物 的 真 理 , 乃 是 一 切 事 物 对 于 意 识 和 在 意 识 中 的 现 象 ; ” “ 自 在 存 在 ” 的 环 节 也 同 样 是 必 要 的 。 二 高 尔 吉 亚 这 种 怀 疑 论 通 过 高 尔 吉 亚 达 到 了 一 个 更 大 的 深 度 。 高 尔 吉 亚 生 于 西 西 里 岛 雷 昂 丘 城 , 是 一 个 很 有 教 养 的 人 , 也 是 一 个 杰 出 的 政 治 家 。 他 在 伯 罗 奔 尼 撒 战 争 的 时 候 , 于 第 八 十 八 届 奥 林 比 亚 赛 会 的 第 二 年 ( 公 元 前 四 二 七 年 ) , 亦 即 柏 里 克 勒 死 后 数 年 ( 柏 里 克 勒 死 于 第 八 十 七 届 奥 林 比 亚 赛 会 的 第 四 年 ) , 为 他 的 母 邦 派 遣 到 雅 典 ; ( 这 是 根 据 第 欧 多 罗 · 西 古 鲁 十 二 卷 , 第 一 ○ 六 页 , 不 是 引 证 图 居 第 德 。 ① ) 当 他 达 到 了 目 的 之 后 , 他 还 游 历 过 许 多 希 腊 城 市 ( 贴 撒 利 的 拉 里 萨 ) , 在 那 些 城 市 中 教 授 过 门 徒 ; 因 此 他 除 了 得 到 很 大 的 财 富 以 外 , 还 得 到 了 很 高 的 景 仰 , 一 直 到 他 活 过 百 岁 死 去 。 据 说 他 是 恩 培 多 克 勒 的 一 个 门 徒 , 他 也 知 道 爱 利 亚 派 ; 他 的 辩 证 法 采 取 了 爱 利 亚 派 的 方 式 , — — 在 亚 里 士 多 德 讲 到 他 的 那 一 卷 只 流 传 下 残 篇 的 “ 论 塞 诺 芬 尼 、 芝 诺 和 高 尔 吉 亚 ” 中 , 保 存 下 了 他 的 辩 证 法 , 在 这 卷 书 中 , 亚 里 士 多 德 把 他 与 爱 利 亚 派 放 在 一 3 4 哲 学 史 讲 演 录 第 二 卷 ① 提 德 曼 : “ 恩 辩 哲 学 的 精 神 ” , 第 一 卷 , 第 三 六 二 页
二高尔吉亚 起讲。塞克斯都·恩披里可也给我们保存下详尽的高尔吉亚 辩证法。他长于雄辩的辩证法,但是他的特出之点是他关于 存在和非存在这两个完全普遍的范畴的纯粹辩证法 并 不是采取智者们的方式。提德曼很不正确地说:“高尔吉亚大 大地超过了任何一个具有健全常识的人所能达到的程度。”提 德曼应该对于每一个哲学家都能这样说,每一个哲学家都是 超过健全常识的;因为所谓健全的常识并不是哲学 常 常是很不健全的。健全的常识包括有它的时代的共同意见。例 如,如果有人在哥白尼以前说,地球环绕太阳旋转,或者在 发现美洲以前说,那边还有大陆:那就是违反全部健全的常 识的。在印度、中国,共和国也是违反全部健全常识的。健 全的常识是一个时代的思想方式,其中包含着这个时代的 切偏见,常识总是为它所不自觉的思想范畴所支配的。因此 高尔吉亚毫无问题是大大地超过了健全的常识。 高尔吉亚的辩证法,比起我们在普罗泰戈拉那里所见到 的辩证法来,是更加纯粹地在概念中运动。由于普罗泰戈拉 主张一切存在物的相对性或“非自在性”,所以存在物只存在 于关系中,而且是只存在于对意识的关系中;它的对方,那 对它重要的东西,就是意识。高尔吉亚对存在的“非自在 性”的提法是比较纯粹的:他把那被认为实体的东西本身拿 来考察,而并不以意识、对方为前提,并且即就它本身指出 它的虚无性,并从中分别出主观的方面和那对主观方面的存 在。我们只想从历史上来陈述他所讨论的那些普遍之点。高 尔吉亚的著作是:“论自然”,他在这部著作中创立了他的辩 证法。这部著作分为三个部分:他在第一部分中(客观地)证
起 讲 。 塞 克 斯 都 · 恩 披 里 可 也 给 我 们 保 存 下 详 尽 的 高 尔 吉 亚 辩 证 法 。 他 长 于 雄 辩 的 辩 证 法 , 但 是 他 的 特 出 之 点 是 他 关 于 存 在 和 非 存 在 这 两 个 完 全 普 遍 的 范 畴 的 纯 粹 辩 证 法 , — — 并 不 是 采 取 智 者 们 的 方 式 。 提 德 曼 很 不 正 确 地 说 : “ 高 尔 吉 亚 大 大 地 超 过 了 任 何 一 个 具 有 健 全 常 识 的 人 所 能 达 到 的 程 度 。 ” 提 德 曼 应 该 对 于 每 一 个 哲 学 家 都 能 这 样 说 , 每 一 个 哲 学 家 都 是 超 过 健 全 常 识 的 ; 因 为 所 谓 健 全 的 常 识 并 不 是 哲 学 , — — 常 常 是 很 不 健 全 的 。 健 全 的 常 识 包 括 有 它 的 时 代 的 共 同 意 见 。 例 如 , 如 果 有 人 在 哥 白 尼 以 前 说 , 地 球 环 绕 太 阳 旋 转 , 或 者 在 发 现 美 洲 以 前 说 , 那 边 还 有 大 陆 : 那 就 是 违 反 全 部 健 全 的 常 识 的 。 在 印 度 、 中 国 , 共 和 国 也 是 违 反 全 部 健 全 常 识 的 。 健 全 的 常 识 是 一 个 时 代 的 思 想 方 式 , 其 中 包 含 着 这 个 时 代 的 一 切 偏 见 , 常 识 总 是 为 它 所 不 自 觉 的 思 想 范 畴 所 支 配 的 。 因 此 高 尔 吉 亚 毫 无 问 题 是 大 大 地 超 过 了 健 全 的 常 识 。 高 尔 吉 亚 的 辩 证 法 , 比 起 我 们 在 普 罗 泰 戈 拉 那 里 所 见 到 的 辩 证 法 来 , 是 更 加 纯 粹 地 在 概 念 中 运 动 。 由 于 普 罗 泰 戈 拉 主 张 一 切 存 在 物 的 相 对 性 或 “ 非 自 在 性 ” , 所 以 存 在 物 只 存 在 于 关 系 中 , 而 且 是 只 存 在 于 对 意 识 的 关 系 中 ; 它 的 对 方 , 那 对 它 重 要 的 东 西 , 就 是 意 识 。 高 尔 吉 亚 对 存 在 的 “ 非 自 在 性 ” 的 提 法 是 比 较 纯 粹 的 ; 他 把 那 被 认 为 实 体 的 东 西 本 身 拿 来 考 察 , 而 并 不 以 意 识 、 对 方 为 前 提 , 并 且 即 就 它 本 身 指 出 它 的 虚 无 性 , 并 从 中 分 别 出 主 观 的 方 面 和 那 对 主 观 方 面 的 存 在 。 我 们 只 想 从 历 史 上 来 陈 述 他 所 讨 论 的 那 些 普 遍 之 点 。 高 尔 吉 亚 的 著 作 是 : “ 论 自 然 ” , 他 在 这 部 著 作 中 创 立 了 他 的 辩 证 法 。 这 部 著 作 分 为 三 个 部 分 : 他 在 第 一 部 分 中 〔 客 观 地 〕 证 二 高 尔 吉 亚 3 5
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明,无物存在,我们不能以存在来称说什么东西;在第二部 分中证明(主观地),认识是没有的,即使假定有存在,存在 也是不能被认识的;在第三部分中证明((主观地〕又是客 观地),即使存在是有的并且可以认识的,也不可能把所认识 的传达给别人。高尔吉亚很合塞克斯都的口味,只是他还作 了证明;怀疑派就不作证明了。这些都是很抽象的思想规定 在这里所涉及的,是一些思辨的环节,即关于存在和非存在, 关于认识,以及关于那变成存在的、传达给别人的认识等问 题;这并不是空话,像人们平常所认为的那样;他的辩证法 是客观的。我们在这里只能简短地陈述一下这个极有兴趣的 说法的内容。 甲“如果有物存在” (这个“有物”是我们说话 时惯常加上去的插语,但是真正说来却是不适当的,它带来 种主词和宾词的对立,真正说来所谓的只是“存在”) 如果存在” (现在才被规定为主体)—:“那么它或 者是存在者,或者是不存在者,或者是存在者和不存在者。然 后他指出这三种情形都是不存在的。”② 子、“不存在者是不存在的;如果它是存在的,则同时就 会既有一个存在者又有不存在者。就它被思想为不存在者这 点说,它就是不存在的:但是就它由于被思想到因而应当 存在这一点说,它就既作为存在的又作为不存在的 另 方面:如果非存在是存在的,那么存在就是不存在的;因 ①塞克斯都·恩披里可:“反数学家”,第七卷,第六五节。 ②塞克斯都·恩披里可:“反数学家”,第七卷,第六六节
明 , 无 物 存 在 , 我 们 不 能 以 存 在 来 称 说 什 么 东 西 ; 在 第 二 部 分 中 证 明 ( 主 观 地 ) , 认 识 是 没 有 的 , 即 使 假 定 有 存 在 , 存 在 也 是 不 能 被 认 识 的 ; 在 第 三 部 分 中 证 明 ( 〔 主 观 地 〕 又 是 客 观 地 ) , 即 使 存 在 是 有 的 并 且 可 以 认 识 的 , 也 不 可 能 把 所 认 识 的 传 达 给 别 人 。 ① 高 尔 吉 亚 很 合 塞 克 斯 都 的 口 味 , 只 是 他 还 作 了 证 明 ; 怀 疑 派 就 不 作 证 明 了 。 这 些 都 是 很 抽 象 的 思 想 规 定 ; 在 这 里 所 涉 及 的 , 是 一 些 思 辨 的 环 节 , 即 关 于 存 在 和 非 存 在 , 关 于 认 识 , 以 及 关 于 那 变 成 存 在 的 、 传 达 给 别 人 的 认 识 等 问 题 ; 这 并 不 是 空 话 , 像 人 们 平 常 所 认 为 的 那 样 ; 他 的 辩 证 法 是 客 观 的 。 我 们 在 这 里 只 能 简 短 地 陈 述 一 下 这 个 极 有 兴 趣 的 说 法 的 内 容 。 甲 “ 如 果 有 物 存 在 ” — — ( 这 个 “ 有 物 ” 是 我 们 说 话 时 惯 常 加 上 去 的 插 语 , 但 是 真 正 说 来 却 是 不 适 当 的 , 它 带 来 一 种 主 词 和 宾 词 的 对 立 , 真 正 说 来 所 谓 的 只 是 “ 存 在 ” ) — — “ 如 果 存 在 ” — — ( 现 在 才 被 规 定 为 主 体 ) — — : “ 那 么 它 或 者 是 存 在 者 , 或 者 是 不 存 在 者 , 或 者 是 存 在 者 和 不 存 在 者 。 然 后 他 指 出 这 三 种 情 形 都 是 不 存 在 的 。 ” ② 子 、 “ 不 存 在 者 是 不 存 在 的 ; 如 果 它 是 存 在 的 , 则 同 时 就 会 既 有 一 个 存 在 者 又 有 不 存 在 者 。 就 它 被 思 想 为 不 存 在 者 这 一 点 说 , 它 就 是 不 存 在 的 ; 但 是 就 它 由 于 被 思 想 到 因 而 应 当 存 在 这 一 点 说 , 它 就 既 作 为 存 在 的 又 作 为 不 存 在 的 。 — — 另 一 方 面 : 如 果 非 存 在 是 存 在 的 , 那 么 存 在 就 是 不 存 在 的 ; 因 3 6 哲 学 史 讲 演 录 第 二 卷 ① ② 塞 克 斯 都 · 恩 披 里 可 : “ 反 数 学 家 ” , 第 七 卷 , 第 六 六 节 。 塞 克 斯 都 · 恩 披 里 可 : “ 反 数 学 家 ” , 第 七 卷 , 第 六 五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