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经济系《新制度经济学》课程组 朱金鹤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社会成本问题 [英]RH科逝 有待分析的问题 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某工厂的烟尘给邻近 的财产所有者带来的有害影响。对此类情况,经济学的分析通常是从工厂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矛 盾这方面展开的。在这一方面,许多经济学家都因袭了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他们的分析 结论无非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所引起的损害负责赔偿,或者根据工厂排出烟尘的不同容量及其所致损害的 相应金额标准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令该厂迁出居民区(当然也指烟尘排放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地 区),以我之见,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 们所满意的。 问题的相互性 传统的方法掩益了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的实质。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 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 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我在前 文中列举了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引起的嗓声和震动干扰了某医生的工作的事例。为了避免损害医生,糖果制 造商将遭受损害。此事例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是,是否值得去限制糖果制造商采用的生产方法,并以减少其 产品供给的代价米保证医生的正常工作。另一事例是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里的谷物所产生的问题。倘若 有些牛难免要走失,那么只有以诚少谷物的供给这一代价米换取肉类供给的增加。这种选择的实质是显而 易见的:是要肉类,还是要谷物?当然,我们不能贸然回答,除非我们知道所得到的价值是什么,以及为 此所牺牲的价值是什么。再举一例:乔治·小·施蒂格勒教授提到的河流污染问题。如果我们假定污染的 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要决定的问题则是:鱼类损失的价值究竞大于还是小于可能污染河流的产品的价 值。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 我想以一个案例的剂析作为分析的起点。对此案例,大多数经济学家可能都同意以下观点,即当造成 损害的一方陪偿所有损失,并且定价制度正常运行时(严格地说,这意味着定价制度的运行是不需成本的), 这一问题就会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经济系《新制度经济学》课程组 朱金鹤 博士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社会成本问题 [英] R.H.科斯 有待分析的问题 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某工厂的烟尘给邻近 的财产所有者带来的有害影响。对此类情况,经济学的分析通常是从工厂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矛 盾这方面展开的。在这一方面,许多经济学家都因袭了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他们的分析 结论无非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所引起的损害负责赔偿,或者根据工厂排出烟尘的不同容量及其所致损害的 相应金额标准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令该厂迁出居民区(当然也指烟尘排放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地 区),以我之见,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 们所满意的。 问题的相互性 传统的方法掩益了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的实质。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 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 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我在前 文中列举了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引起的嗓声和震动干扰了某医生的工作的事例。为了避免损害医生,糖果制 造商将遭受损害。此事例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是,是否值得去限制糖果制造商采用的生产方法,并以减少其 产品供给的代价来保证医生的正常工作。另一事例是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里的谷物所产生的问题。倘若 有些牛难免要走失,那么只有以减少谷物的供给这一代价来换取肉类供给的增加。这种选择的实质是显而 易见的:是要肉类,还是要谷物?当然,我们不能贸然回答,除非我们知道所得到的价值是什么,以及为 此所牺牲的价值是什么。 再举一例:乔治·J·施蒂格勒教授提到的河流污染问题。如果我们假定污染的 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要决定的问题则是:鱼类损失的价值究竟大于还是小于可能污染河流的产品的价 值。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 我想以一个案例的剖析作为分析的起点。对此案例,大多数经济学家可能都同意以下观点,即当造成 损害的一方陪偿所有损失,并且定价制度正常运行时(严格地说,这意味着定价制度的运行是不需成本的), 这一问题就会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一案,是说明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的很好例子。假定农夫和养牛者 在毗邻的土地上经营。再假定在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的情形下,牛群规模的扩大就会增加农夫的谷物损 失,牛群规模扩大产生的边际损失是什么则是另一个问题,这取决于牛是否习惯于相互尾随或并排漫游, 取决于由于牛群规模的扩大和其他类似因素,是否使牛变得越来越不安定。就眼前的目的而言,对牛群规 模的扩大所造成的边际损失的假定是无关宏旨的。 为简化论述,我尝试运用一个算术例子。假定将农夫的土地用栅栏围起来的年成本为9美元,谷物价 格为每吨1美元,并假定牛群数与谷物年损失之间的关系如下: 牛群数目 谷物年损失 每增加一头牛所造 成的谷物损失 (头) (吨) (吨) 2 3 6 3 g g 假定养牛者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他将牛群数目从2头增加到3头,他现追加年成本3美元。 在决定牛群规模时,他就须联系其他成本来考虑这一因素。这就是,除非追加生产的牛肉(假定养牛者宰 杀牛)价值大于包括增加的损坏谷物价值在内的附加成本,否则他不会扩大牛群。当然,如果利用狗、放 牧人、飞机、步话机和其他办法可减少损害,如果其成本低于免于损失的谷物价值,这些办法就会被采用。 假定圈围土地的年成本为9美元,养牛者希望有4头或更多的牛,当没有其他更便宜的方法可达到同样日 的时,养牛者愿支付这笔费用。当棚栏围起来后,由于损害责任而产生的边际成本为零,除非牛群规模扩 大而不得不加固并建造花费更大的橱栏,因为养牛者有责任依靠这些橱栏管好更多的牛。当然。对养牛者 而言,不设栅栏而支付谷物的损失费也许更合算,就像在上述算术例子中牛群只有3头牛或更少一些时 那样。 人们可能会想,养牛者将支付所有谷物损失这一事实会促使农夫增加种植量,假如养牛者逐渐占据了 邻近土地的话。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以前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出售谷物,边际成本等于已种谷物数 量的价格,生产的任何扩张都会减少农夫的利润。因为在新的情况下,谷物损害的存在意味着农夫在公开 市场上出售谷物量的减少,但既然养牛者将为损失的谷物支付市场价,所以农夫从既定产量中得到的收入 不变。当然,放牛一般都会造成谷物损失,因此养牛业开始出现时会抬高谷物的价格,那时农夫就会扩大 种植。不过,我只想将注意力限于单个农夫的情况。 我说过,养牛者占据邻近土地不会促使农夫增加产量,确切地说是种植量。实际上,如果说养牛 会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它只会减少种植量。理由是,就既定的某块土地而言,如果受损害的谷物价值是如 此之大,以致于从未被损害的谷物的销售中得到的收入少于耕种该块土地的总成本,那么对于农夫和养牛 者来说,达成一笔交易而不将这块土地留作耕种是有利可图的。通过一个算术例子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一案,是说明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的很好例子。假定农夫和养牛者 在毗邻的土地上经营。再假定在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的情形下,牛群规模的扩大就会增加农夫的谷物损 失,牛群规模扩大产生的边际损失是什么则是另一个问题,这取决于牛是否习惯于相互尾随或并排漫游, 取决于由于牛群规模的扩大和其他类似因素,是否使牛变得越来越不安定。就眼前的目的而言,对牛群规 模的扩大所造成的边际损失的假定是无关宏旨的。 为简化论述,我尝试运用一个算术例子。假定将农夫的土地用栅栏围起来的年成本为 9 美元,谷物价 格为每吨 1 美元,并假定牛群数与谷物年损失之间的关系如下: 牛群数目 谷物年损失 每增加一头牛所 造 成的谷物损失 (头) (吨) (吨) 1 1 1 2 3 2 3 6 3 4 10 4 假定养牛者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他将牛群数目从 2 头增加到 3 头,他现追加年成本 3 美元。 在决定牛群规模时,他就须联系其他成本来考虑这一因素。这就是,除非追加生产的牛肉(假定养牛者宰 杀牛)价值大于包括增加的损坏谷物价值在内的附加成本,否则他不会扩大牛群。当然,如果利用狗、放 牧人、飞机、步话机和其他办法可减少损害,如果其成本低于免于损失的谷物价值,这些办法就会被采用。 假定圈围土地的年成本为 9 美元,养牛者希望有 4 头或更多的牛,当没有其他更便宜的方法可达到同样目 的时,养牛者愿支付这笔费用。当棚栏围起来后,由于损害责任而产生的边际成本为零,除非牛群规模扩 大而不得不加固并建造花费更大的栅栏,因为养牛者有责任依靠这些栅栏管好更多的牛。当然。对养牛者 而言,不设栅栏而支付谷物的损失费也许更合算, 就像在上述算术例子中牛群只有 3 头牛或更少一些时 那样。 人们可能会想,养牛者将支付所有谷物损失这一事实会促使农夫增加种植量,假如养牛者逐渐占据了 邻近土地的话。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以前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出售谷物,边际成本等于已种谷物数 量的价格,生产的任何扩张都会减少农夫的利润。因为在新的情况下,谷物损害的存在意味着农夫在公开 市场上出售谷物量的减少,但既然养牛者将为损失的谷物支付市场价,所以农夫从既定产量中得到的收入 不变。当然,放牛一般都会造成谷物损失,因此养牛业开始出现时会抬高谷物的价格,那时农夫就会扩大 种植。不过,我只想将注意力限于单个农夫的情况。 我说过, 养牛者占据邻近土地不会促使农夫增加产量,确切地说是种植量。实际上,如果说养牛 会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它只会减少种植量。理由是,就既定的某块土地而言,如果受损害的谷物价值是如 此之大,以致于从未被损害的谷物的销售中得到的收入少于耕种该块土地的总成本,那么对于农夫和养牛 者来说,达成一笔交易而不将这块土地留作耕种是有利可图的。通过一个算术例子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题。假定起初耕种某块土地所收获的谷物价值为12美元,耕种成本为10美元,纯收益为2美元。为简 明起见,假设农夫拥有土地。现在假定养牛者开始在邻近的土地上经营,谷物损失的价值为1美元。在 此情况下,农夫在市场上销售谷物获得11美元,因蒙受损失得到养牛者赔偿1美元,纯收益仍为2美元 现在假定养牛者发现扩大牛群规模有利可图,即便损害赔偿费增加到3美元也不在乎,这意味着追加牛 肉生产的价值将大于包括2元额外损害赔偿费在内的追加成本。但是,现在总的损害赔偿支出是3美元。 农夫耕种士地的纯收益仍是2美元。如果农夫同意在任何损害赔偿低于3美元时就不耕种他的土地,则养 牛者的境况就好转了。农夫为任何高于2美元的陪偿费都会同意不耕种那块土地,显然,使农夫放弃耕 作而达成满意交易的余地还是有的。但同样的观点不仅适用于农夫耕作的整块土地,而且也适用于任何分 成小块的土地。例如,牛有相当固定的通往小溪或树萌地带的路线,在此情形下,沿途道路两旁的谷物损 害量也许较大,因此,农夫与养牛者将发现,达成一项农夫不耕种这块狭长土地的交易会对双方拥有利。 然而,也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假定牛有一条相当固定的路线,再假定耕种这一狭长土地所获谷物 价值为10美元,但耕种成本为11美元。在没有养牛者的情况下,土地就会荒芜。然而,当出现养牛者之 后,如果耕种这块土地,所种谷物很可能会被牛损坏。在此情形下,养牛者将被迫支付给农夫10美元, 诚然,农夫会损失1美元,但养牛者则损失10美元。很明显,这种状况不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因为任 何一方都不想这样做。农夫的目的是要养牛者支付赔偿,作为对农夫同意不耕种这块土地的报答。农夫不 可能获得高于用栅栏圈围这块土地的成本的赔偿费,以致于使养牛者放弃使用邻近的土地。实际上,赔偿 费的支付额取决于农夫与养牛者进行讨价还价的本领。但这笔费用既不会高得使养牛者放弃这块士地,也 不会随牛群规模而变。这种协议不会影响资源的配置,但会改变养牛者与农夫之间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 我认为,如果养牛者对相应的损害承担责任,而且定价制度运行正常,在计算牛群规模的扩大所包含的 附加成本时显然须考虑其他方面产值的减少这一因素。该成本应参照牛肉生产的附加价值来衡量,并假定 养牛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时,养牛方面的资源配置将最佳化。需要强调的是,在养牛的成本可能低于通常 牛对谷物的损害时,要考虑其他方面产值的下降,因为市场交易的结果可能引起士地耕种的停止。在牛引 起损害且养牛者愿意支付赔偿费的情况下,这笔赔偿费超过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总是令人满意的。在完全 竞争条件下,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等于该土地上生产要素的总产值与其在次优使用状态下的附加产值之间 的差额(而农夫不得不为这些要素支付费用)。若损害超过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则要素在其他方面使用 的附加产值将超过在考虑到损害后使用该土地的总产值。因此,人们就会放弃耕种这块土地而将各种要素 投到其他方面的生产中去。仅规定牛损害谷物必须赔偿但不允许终止耕种,会导致养牛业中生产要素过少 和谷物种植业中生产要素过多。但如果存在市场交易,则对谷物的损害超过土地租金的情况不会持久。不 论是养牛者支付给农夫一笔钱让他放弃土地,还是养牛者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一笔稍高于给农夫的钱(若农 夫自已正式租地的话)而自己租下土地,最终结果都一样,即使产值最大化。即使农夫种植在市场上无利 可图的谷物,这也纯粹是短期现象,而且可以预料农夫与养牛者将达成一项停止种植的协定。但养牛者仍 将留在原地,肉类生产的边际成本依然如故,因此,对资源配置没有任何长期影响。 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题。假定起初耕种某块土地所收获的谷物价值为 12 美元,耕种成本为 10 美元,纯收益为 2 美元。 为简 明起见,假设农夫拥有土地。现在假定养牛者开始在邻近的土地上经营,谷物损失的价值为 1 美元。 在 此情况下,农夫在市场上销售谷物获得 11 美元,因蒙受损失得到养牛者赔偿 1 美元,纯收益仍为 2 美元。 现在假定养牛者发现扩大牛群规模有利可图,即便损害赔偿费增加到 3 美元也不在乎, 这意味着追加牛 肉生产的价值将大于包括 2 元额外损害赔偿费在内的追加成本。 但是,现在总的损害赔偿支出是 3 美元。 农夫耕种土地的纯收益仍是 2 美元。如果农夫同意在任何损害赔偿低于 3 美元时就不耕种他的土地,则养 牛者的境况就好转了。 农夫为任何高于 2 美元的陪偿费都会同意不耕种那块土地。显然,使农夫放弃耕 作而达成满意交易的余地还是有的。但同样的观点不仅适用于农夫耕作的整块土地,而且也适用于任何分 成小块的土地。例如,牛有相当固定的通往小溪或树萌地带的路线,在此情形下,沿途道路两旁的谷物损 害量也许较大,因此,农夫与养牛者将发现,达成一项农夫不耕种这块狭长土地的交易会对双方拥有利。 然而,也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假定牛有一条相当固定的路线,再假定耕种这一狭长土地所获谷物 价值为 10 美元,但耕种成本为 11 美元。在没有养牛者的情况下,土地就会荒芜。然而,当出现养牛者之 后,如果耕种这块土地,所种谷物很可能会被牛损坏。在此情形下,养牛者将被迫支付给农夫 10 美元, 诚然,农夫会损失 1 美元, 但养牛者则损失 10 美元。很明显,这种状况不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因为任 何一方都不想这样做。农夫的目的是要养牛者支付赔偿,作为对农夫同意不耕种这块土地的报答。农夫不 可能获得高于用栅栏圈围这块土地的成本的赔偿费,以致于使养牛者放弃使用邻近的土地。实际上,赔偿 费的支付额取决于农夫与养牛者进行讨价还价的本领。但这笔费用既不会高得使养牛者放弃这块土地,也 不会随牛群规模而变。这种协议不会影响资源的配置,但会改变养牛者与农夫之间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 我认为,如果养牛者对相应的损害承担责任, 而且定价制度运行正常,在计算牛群规模的扩大所包含的 附加成本时显然须考虑其他方面产值的减少这一因素。该成本应参照牛肉生产的附加价值来衡量,并假定 养牛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时,养牛方面的资源配置将最佳化。需要强调的是,在养牛的成本可能低于通常 牛对谷物的损害时,要考虑其他方面产值的下降,因为市场交易的结果可能引起土地耕种的停止。在牛引 起损害且养牛者愿意支付赔偿费的情况下,这笔赔偿费超过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总是令人满意的。在完全 竞争条件下,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等于该土地上生产要素的总产值与其在次优使用状态下的附加产值之间 的差额(而农夫不得不为这些要素支付费用)。若损害超过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则要素在其他方面使用 的附加产值将超过在考虑到损害后使用该土地的总产值。因此,人们就会放弃耕种这块土地而将各种要素 投到其他方面的生产中去。仅规定牛损害谷物必须赔偿但不允许终止耕种,会导致养牛业中生产要素过少 和谷物种植业中生产要素过多。但如果存在市场交易,则对谷物的损害超过土地租金的情况不会持久。不 论是养牛者支付给农夫一笔钱让他放弃土地,还是养牛者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一笔稍高于给农夫的钱(若农 夫自己正式租地的话)而自己租下土地,最终结果都一样,即使产值最大化。即使农夫种植在市场上无利 可图的谷物,这也纯粹是短期现象,而且可以预料农夫与养牛者将达成一项停止种植的协定。但养牛者仍 将留在原地,肉类生产的边际成本依然如故,因此,对资源配置没有任何长期影响。 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现在,我转向分析这类案例:在这些案例中虽然假设定价制度运行顺利(即成本为零),但是引起损 害的企业对损害结果并不承担责任。它不必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支付赔偿费。我要说明的是,在这种情 况下资源的配置同在引起损害的企业承担损害责任时的情况一样。由于我在前一例中指出了资源配置是最 优化的,因此没有必要再重复这一论点。 我仍以农夫与养牛者为例。农夫的谷物损失随着牛群规模的扩大而增大。假设牛群头数为3(这是 假设不考虑谷物损失时维持牛群规模的数量)。如果养牛者将牛减为3头,农夫愿支付3美元,如果 减为1头,则支付5美元:如果减为零,则支付6美元。因此,如果养牛人将牛群头数保持在2头而不 是3头,那么他从农夫那里可得到3美元。这3美元就成为增加第3头牛所需成本的一部分。养牛人在 增加第3头牛时是否付出3美元(如果养牛人对相应的农夫谷物损失负责),或者他不增加第3头牛时是 否收到3美元(如果养牛人对相应的农夫谷物损失不负责),这些都不会影响最后的结果。在这两种情况 下,3美元都是增加第3头牛的成本一部分,并和其他成本一起被考虑。假如通过将牛群规模从2头增至 3头,养牛业产值的增加大于不得不支出的附加成本(包括支付3美元谷物损失费),那么,牛群规模将 扩大,反之则反是。无论养牛者是否对相应的谷物损失负责,牛群规模都将一样。 有人会提出,这种假定的出发点—3头牛的牛群—有点武断。确实如此。但农夫并不愿花钱去 避免养牛者引起的谷物损害。例如,能劝说农夫支付的最高额每年不能超过9美元,这是每年用栅栏图围 土地的成本。只有当这笔费用不会使农夫收入减至放弃耕种一块特定土地的水平时,他才愿意支付。进 而言之,只有农夫相信,在他没花钱的情况下,养牛者会使牛群规模保持在4头或更多,他才愿支付这 笔费用。让我们假定情况是这样的:如果养牛者将牛减至3头,农夫愿付3美元:如果减至2头,愿付6 美元,如果减至1头,愿付8美元:如果取消养牛业,愿付9美元。必须注意,出发点的变化没有改变对 养牛者来说自然增长着支付金额,如果他以任何既定的数量减少牛群规模的话。如果养牛者同意将牛从3 头减至2头,他将从农夫那里收到额外的3美元,这3美元表示增加第3头牛将毁坏的谷物的价值。虽然 就农夫而言,由于养牛者在没有从他那里得到费用的情况下在保持牛群数目上各执己见(无论是否得到证 实),也许会影响他愿意支付的总费用,但实际上。这种不同看法对养牛者将实际保持的牛群规模没有任 何影响。如果养牛者必须支付牛引起的损失,结果也一样,因为从既定数目中的收入相当于同样数目的支 出。 人们可能会想到,一旦交易达成,就应支付给养牛者因增加超出他想维持的牛群规模之外的头数所 化的费用,以劝说农夫支付更大的总支出。这也许是真的,作为与养牛者达成协议的结果,农夫在最终将 放弃的士地(包括在没有养牛业时完全不耕种的土地)上的耕作行为(当养牛者承担损害的责任时),其 性质也与此类似。但这种策略是协定的前提条件,并且不影响长期的均衡状况。不论养牛者是否对他的牛 引起的谷物损失负责,情况都一样。 有必要知道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没有这种权利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利转让和重 新组合的市场交易。但是,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 响的。 问题的重新说明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现在,我转向分析这类案例:在这些案例中虽然假设定价制度运行顺利(即成本为零),但是引起损 害的企业对损害结果并不承担责任。它不必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支付赔偿费。我要说明的是,在这种情 况下资源的配置同在引起损害的企业承担损害责任时的情况一样。由于我在前一例中指出了资源配置是最 优化的,因此没有必要再重复这一论点。 我仍以农夫与养牛者为例。农夫的谷物损失随着牛群规模的扩大而增大。假设牛群头数为 3(这是 假设不考虑谷物损失时维持牛群规模的数量)。 如果养牛者将牛减为 3 头,农夫愿支付 3 美元,如果 减为 1 头,则支付 5 美元; 如果减为零,则支付 6 美元。因此,如果养牛人将牛群头数保持在 2 头而不 是 3 头,那么他从农夫那里可得到 3 美元。 这 3 美元就成为增加第 3 头牛所需成本的一部分。养牛人在 增加第 3 头牛时是否付出 3 美元(如果养牛人对相应的农夫谷物损失负责),或者他不增加第 3 头牛时是 否收到 3 美元(如果养牛人对相应的农夫谷物损失不负责),这些都不会影响最后的结果。在这两种情况 下,3 美元都是增加第 3 头牛的成本一部分,并和其他成本一起被考虑。假如通过将牛群规模从 2 头增至 3 头,养牛业产值的增加大于不得不支出的附加成本 (包括支付 3 美元谷物损失费),那么,牛群规模将 扩大,反之则反是。无论养牛者是否对相应的谷物损失负责,牛群规模都将一样。 有人会提出,这种假定的出发点——3 头牛的牛群——有点武断。确实如此。但农夫并不愿花钱去 避免养牛者引起的谷物损害。例如,能劝说农夫支付的最高额每年不能超过 9 美元,这是每年用栅栏圈围 土地的成本。 只有当这笔费用不会使农夫收入减至放弃耕种一块特定土地的水平时,他才愿意支付。进 而言之,只有农夫相信,在他没花钱的情况下,养牛者会使牛群规模保持在 4 头或更多, 他才愿支付这 笔费用。 让我们假定情况是这样的:如果养牛者将牛减至 3 头,农夫愿付 3 美元;如果减至 2 头,愿付 6 美元,如果减至 1 头,愿付 8 美元;如果取消养牛业,愿付 9 美元。必须注意,出发点的变化没有改变对 养牛者来说自然增长着支付金额,如果他以任何既定的数量减少牛群规模的话。如果养牛者同意将牛从 3 头减至 2 头,他将从农夫那里收到额外的 3 美元,这 3 美元表示增加第 3 头牛将毁坏的谷物的价值。虽然 就农夫而言,由于养牛者在没有从他那里得到费用的情况下在保持牛群数目上各执己见(无论是否得到证 实),也许会影响他愿意支付的总费用,但实际上。这种不同看法对养牛者将实际保持的牛群规模没有任 何影响。如果养牛者必须支付牛引起的损失,结果也一样,因为从既定数目中的收入相当于同样数目的支 出。 人们可能会想到,一旦交易达成,就应支付给养牛者因增加超出他想维持的牛群规模之外的头数所 化的费用,以劝说农夫支付更大的总支出。这也许是真的,作为与养牛者达成协议的结果,农夫在最终将 放弃的土地(包括在没有养牛业时完全不耕种的土地)上的耕作行为(当养牛者承担损害的责任时),其 性质也与此类似。但这种策略是协定的前提条件,并且不影响长期的均衡状况。不论养牛者是否对他的牛 引起的谷物损失负责,情况都一样。 有必要知道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没有这种权利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利转让和重 新组合的市场交易。但是,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 响的。 问题的重新说明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工商业活动的有害影响可谓形形色色。英国早期的一个案例涉及一幢建筑物阻碍空气流通,从而影响 一座风车的运转。最近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案例则涉及一幢房子在毗邻的旅店的日光浴场、游泳池和帐避 上投下阴影。虽然走失的牛群和谷物的损失问题作为上两节详细说明的题目似乎是特殊的例子,但实际上 是一种以不同形式出现的问题的典型。为了阐明我的论点的本质,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我将着手分析四 个实际案例以对此作出新的说明。 第一个重新思考的案例是我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用于说明一般问题的“斯特奇斯诉布里奇 曼”案。在此案中,某糖果制造商(在威格莫尔街)在生产中使用两个研钵和杵(一个在该地已使用了60 多年,另一个则使用了26年)。不久,某医生迁居邻近房屋内(在威格莫尔街)。在头8年,糖果制造 商使用的机器并没有对医生造成损害,但此后医生在花园尽头紧挨制造商炉灶处造了一间诊所,他发 现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发出的噪声和震动使他难以使用他的新诊所,“尤其是噪声妨碍他用听诊器检查病人 的肺部疾病。他还发现在此不可能进行任何需要思考和集中精力的工作。”医生便提出诉讼,要求糖果制 造商停止使用机器。法院爽快地发出了医生所要求的禁令。“严格贯彻本判决所依据的原则会给个人带来 痛苦,但是,否定该原则甚至将导致更多的个人痛苦,同时对住宅士地的开发会产生不利的后果。” 法院判决确定了医生享有不让糖果制造商使用机器的权利,但当然也有可能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讨 价还价来修改法院判决所作的安挂。如果制造商支付给医生一笔钱,且其数目大于医生将诊所迁至成本较 高或较不方便的地段所带来的损失,或超过医生减少在此地看病所带来的损失,或多于作为一个可能的 建议而建造一堵墙以隔开噪声与震动所花的成本,医生也许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允许制造商的机器继续 运转。如果制造商付给医生的钱少于他改变在原地的生产方式、或停止生产、或搬迁他处所需要的费用, 制造商也许会愿意这样做。问题的解决实质上依赖于他继续使用机器是否使制造商的收入增加大于给医生 带来的收入减少。但现在考虑如果制造商胜诉的话,那么,他将有权继续使用有噪声和震动的机器而不 必支付给医生任何赔偿费。于是,情况就要倒过来了,医生将不得不付钱给制造商以求他停止使用机器。 如果医生在机器继续使用时减少的收入大于他付给制造商的费用,那么显然在由医生付钱以便制造商停止 使用机器方面就大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就是说,不用因制造商继续使用机器而付钱给他,而是要赔偿医 生因此所蒙受损失的情况(如果医生有权不让制造商使用机器的话),将变为医生想付钱给制造商以促使 他不继续使用机器(如果制造商有权使用机器的话)。此案的基本情况与牛损坏谷物的例子完全一样。在 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时,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毫无影响。诚然,法官们认为他们正在影 响经济制度的运行一并且使之朝他们希望的方向发展,任何其他判决“都将对住宅土地的开发产生不利 影响”,该论点在说明在一块荒芜土地上进行经营的例子时已闸述过,不久该士地就开发为住宅用地。法 官们关于他们正在解决如何利用土地的观点,只有在必要的市场交易的成本超过权利的任何重新安排所能 得到的收益时,才是真实的。并且,只有在住宅设施的附加价值超过损失的砖块和铜材的价值时,维持某 区域(威姆波尔街或荒地)为住宅或其他专门用途(通过禁令,给予了非工业使用者以阻止噪声、震动和 烟尘污染等方面的权利)才是合算的。但法官们似乎并不了解这一点。 “库克诉福布斯”案是进一步说明同样向题的另一个例子。在编织可可果纤维草席时,有一道工序 是将草席浸在漂白剂里,然后取出晾干。来自某制造厂的硫酸氨气体会使光洁的草席变暗变黑,原因是漂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工商业活动的有害影响可谓形形色色。英国早期的一个案例涉及一幢建筑物阻碍空气流通,从而影响 一座风车的运转。最近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案例则涉及一幢房子在毗邻的旅店的日光浴场、游泳池和帐蓬 上投下阴影。虽然走失的牛群和谷物的损失问题作为上两节详细说明的题目似乎是特殊的例子,但实际上 是一种以不同形式出现的问题的典型。为了阐明我的论点的本质,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我将着手分析四 个实际案例以对此作出新的说明。 第一个重新思考的案例是我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用于说明一般问题的“斯特奇斯诉布里奇 曼”案。在此案中,某糖果制造商(在威格莫尔街)在生产中使用两个研钵和杵(一个在该地已使用了 60 多年,另一个则使用了 26 年)。不久,某医生迁居邻近房屋内(在威格莫尔街)。在头 8 年,糖果制造 商使用的机器并没有对医生造成损害,但此后医生在花园尽头紧挨制造商炉灶处造了一间诊所, 他发 现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发出的噪声和震动使他难以使用他的新诊所,“尤其是噪声妨碍他用听诊器检查病人 的肺部疾病。他还发现在此不可能进行任何需要思考和集中精力的工作。”医生便提出诉讼,要求糖果制 造商停止使用机器。法院爽快地发出了医生所要求的禁令。“严格贯彻本判决所依据的原则会给个人带来 痛苦,但是,否定该原则甚至将导致更多的个人痛苦,同时对住宅土地的开发会产生不利的后果。” 法院判决确定了医生享有不让糖果制造商使用机器的权利,但当然也有可能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讨 价还价来修改法院判决所作的安排。如果制造商支付给医生一笔钱,且其数目大于医生将诊所迁至成本较 高或较不方便的地段所带来的损失, 或超过医生减少在此地看病所带来的损失, 或多于作为一个可能的 建议而建造一堵墙以隔开噪声与震动所花的成本,医生也许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允许制造商的机器继续 运转。如果制造商付给医生的钱少于他改变在原地的生产方式、或停止生产、或搬迁他处所需要的费用, 制造商也许会愿意这样做。问题的解决实质上依赖于他继续使用机器是否使制造商的收入增加大于给医生 带来的收入减少。但现在考虑如果制造商胜诉的话, 那么, 他将有权继续使用有噪声和震动的机器而不 必支付给医生任何赔偿费。于是,情况就要倒过来了,医生将不得不付钱给制造商以求他停止使用机器。 如果医生在机器继续使用时减少的收入大于他付给制造商的费用,那么显然在由医生付钱以便制造商停止 使用机器方面就大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就是说,不用因制造商继续使用机器而付钱给他,而是要赔偿医 生因此所蒙受损失的情况(如果医生有权不让制造商使用机器的话),将变为医生想付钱给制造商以促使 他不继续使用机器(如果制造商有权使用机器的话)。此案的基本情况与牛损坏谷物的例子完全一样。在 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时,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毫无影响。诚然,法官们认为他们正在影 响经济制度的运行——并且使之朝他们希望的方向发展,任何其他判决“都将对住宅土地的开发产生不利 影响”,该论点在说明在一块荒芜土地上进行经营的例子时已阐述过,不久该土地就开发为住宅用地。法 官们关于他们正在解决如何利用土地的观点,只有在必要的市场交易的成本超过权利的任何重新安排所能 得到的收益时,才是真实的。并且,只有在住宅设施的附加价值超过损失的砖块和铜材的价值时,维持某 区域(威姆波尔街或荒地)为住宅或其他专门用途(通过禁令,给予了非工业使用者以阻止噪声、震动和 烟尘污染等方面的权利)才是合算的。但法官们似乎并不了解这一点。 “库克诉福布斯”案是进一步说明同样问题的另一个例子。在编织可可果纤维草席时,有一道工序 是将草席浸在漂白剂里,然后取出晾干。来自某制造厂的硫酸氨气体会使光洁的草席变暗变黑,原因是漂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